长三角律师网
股权转让是利好吗?

首页>>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是利好吗?股民对手中持有的股票的股价高低时刻关注,对发行股票的公司的任何信息都格外关注,时刻关心公司发布的信息是利好还是利空,决定手里的股票是否抛出和是否增持,那么公司发布消息股权转让是利好吗?为你解答。一、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转让以后,公司股东发生变化,在全部转让出资的情况下,出让方的原股东地位被受让方取代,受让方成为公司的股东。但就公司本身而言,除了因股东变更而发生若干登记事项的改变外,公司法人资格并没有任何改变。股权转让行为由于涉及到公司、股东、第三人等众多法律主体的利害关系,因此法律对其设定了严格的转让条件和程序。股权转让,只有在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之后,新老股东的交替方才在法律上真正完成,并具有了社会公示性。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具有宣示性或对抗性,是受让人保护自身权利,对抗公司或第三人最有效的手段,实践中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手续繁琐而不为从而留下隐患。《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转让是利好吗公司转让股权,存在很多种可能,市场反应也不尽相同。公司有计划的转让股权可以改善财务结构,提升现股东每股权益,那么可能构成利好。公司经营出现问题,重要股东减资,转嫁投资风险,那么可能构成利空。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不一定都是利好或利空,股权转让会给公司增加一笔投资收益,短期对股价有一定影响。如果经常出卖股权.这公司并不是一家好的企业。对自己的经营已没有信心!
还有一种情况是上市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是利空,还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论。主要看是对什么人转让。要是定向转让,引入大资本,那就是利好。要是对不定向人转让,那就是缺钱才转让股权,说明缺钱,就算利空!不过缺钱的股权转让本身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增强了公司的资金流动性,也有利好的成分,具体还得看市场对此消息的反响。以上是关于公司发布消息股权转让是利好吗的解答,单单看股权转让这个消息很难确定是利好还是利空,要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还要看转让的股权的具体情况,另外提醒投资者不要盲目跟风,看到利好就大量增持股票,看到利空就马上抛出股票。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内容
      实际生活中,在事业单位即使是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为了证明真实存在的劳动关系,往往需要事业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以免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关于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一、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怎么进行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怎么进行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二审答辩状注意事项
      二审答辩状注意事项我们生活中在制作二审答辩状注意事项根据整个上诉的过程要注意一下四个大点,才不至于我们制作的答辩出现错误,导致失败,起诉状中的内容不能够出现明显的错误,就算有点错也可以根据被告的观点进行立论。这就是答辩的重要性,下面我们马上......


·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
      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法定继承中有一种继承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同其他继承一样会产生纠纷,处理纠纷往往很麻烦,那实践中该怎么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此时肯定是会涉及到举证的问题,那代位继承纠纷该举哪些证据呢?请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么处理......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提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交通案件诉讼代理、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等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为伤者提供......


·湖州律师谈出借人能否提前要求借款人还款。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期限未届满时,出借人能否提前要求借款人还款?《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该条即是对预期违约的规定。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


·交通事故律师:2018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详解
      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一、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        吴丁亚律师提示,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


·社会保险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如何界定?
      司法实践主要出现以下几种争议,第一,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争议,包括要求足额补交引发的争议,即社会保险缴费争议。第二,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而导致劳动者遭受工伤待遇、失业待遇、生育待遇、养老待遇以及医疗待遇损失的,即社会保险待遇争......


·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
      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土地征收补偿是对土地所有权人土地被政府征收后的一种补偿,各地的补偿标准由地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定制,各地的补偿标准也有所差异,重庆市作为直辖区,其征地补偿标准又有什么区别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重庆最新征地......


·不丧失新颖性
      申请人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这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从上述规定可以明确申请......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想问下,木是属于自己,但是无搞证是属于盗伐林木罪吗,现在我
·我骑电动单车被对方机械车辆所撞对方全 去了一趟医院以 医生说回家修养三天
·在哪里打官司
·去年8月3号,到今年元月二号,在永康维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打工
·营运车被别人撞了,别人全责,别人该怎么陪?
·左手小指从根部断掉,应该如何索赔
·我想和妻子离婚,有两个男孩,目前女方父母带,一个4岁,一个3岁,我想要大的孩子,
·我是在工地做木工的!,让我们清场,我想问下,要不要维护我们工人的权益,
·我在八月至九月间,在山西古交电厂三期灰管改造工程中给xx中电
·按揭的房子可以公证吗?未满18周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