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在公司业务不断复杂化的今天,公司增资、公司股权转让、公司破产清算已经成为了常见之事。增资就是增加公司资本,对于公司来说,是引进了资本。股权转让就是股东将自己的份额买卖,对于公司资金的总额是没有变化的。我们今天详细解释“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含义以及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一、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含义1、公司增资: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A,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B,企业主动增资——企业实到资本和注册资本一致的,企业通过增资扩大注册资本。2、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1、增资扩股资金接受方是企业,股权转让资金接受方是原股东。在增资扩股中资金的接受方是标的企业,而非企业股东,资金的性质属于标的公司的资本金,原股东的权利义务不一定改变;在股权转让中资金的接受方是原股东,资金的性质属于原股东转让股权取得的对价,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由股权受让方承继。2、增资扩股企业注册资本增加,股权转让企业注册资本不变。增资扩股是企业采取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的方式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股权转让是企业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涉及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不会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3、增资扩股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股权转让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调整。增资扩股中原股东的股权有可能被稀释,但不调整原股权的计税基础,对企业增加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属于股东新投入的资本金,对股东的投资款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中原股东让渡其股东权益给股权受让方,取得股权转让收入扣除股权的计税成本及相关税费确认“财产转让所得”征收所得税,但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同时根据股权转让的比例调整原股东股权的计税基础。由此可见,引入新股东的增资扩股行为与股权转让行为完全不同:增资扩股是企业增加资本金扩大股权,原股东股东权益不变;股权转让是企业资本金不变股权不变,原股东让渡股东权益。因此,要正确认识两者的区别才能够准确判定企业股东的纳税义务。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着重有三点,增资一般引起的是外来资金,对于公司资本总和来说是增加了,这是有利于扩大公司规模。股权转让一般就是旧股东将公司份额进行买卖,一般是买给公司内部的股东或者第三方,但是对于公司整体来说,资金是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发生在新旧股东的交易。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信用证单据处理的法律规则
      《UCP400》对开证行处理信用证项下单据的时间作了两项规定:第16条c款规定,开证行应在合理时间内审核单据并决定接受或拒受单据;第16条d款又规定,如果开证行决定拒受单据,它必须不得延迟地通知寄单行或受益人(着重号为本文所加)。另外,《UCP400》第16条e款......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合理对价+公示),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商品交易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和空间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怎样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


·身份证需要多久办好
      身份证是一个人身份的象征,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在我国从事某些活动是需要身份证的,那么身份证需要多久办好呢?办理身份证分为首次申领和补领,在等待身份证领取期间还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使用,我们为你解答。身份证需要多久办好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南京打官司
    南京律师免费在线解答如何在南京打官司、南京打官司费用、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在南京打官司如何收费?南京律师收费标准、热线电话,教您如何打官司,南京打官司的常识。►南京如何打官司?1.写打官司需要的起诉状打官司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


·旌德县看守所
    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北门居委会,是旌德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旌德县看守所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旌德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


·扬州涉外离婚律师,扬州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注意哪些事项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


· 淄博律师张建成功辩护污染环境案
      污染环境罪是最近几年开始频繁涉及到的新罪名。孙某某因涉嫌倾倒废硫酸而被淄博某.刑拘,.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孙某某家属委托淄博张建律师为其辩护。同案的其他三名案犯均向办案单位缴纳了数十万元的罚款,而孙某某因家境贫寒未缴纳分文。经淄博律师张建的积极......


·死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死刑属于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的一种刑罚,也是我国人身刑当中最严厉的一种处罚。实践中,死刑的执行有严格的程序要求。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死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死刑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死刑命令的签发执行死刑判决......


·网上贷款签合同生效吗
      网上贷款签合同生效吗一、双方都认同就可以,不过最好是书面签订合同。因为这样一来双方就无法反悔。国家合同条款也规定,合同需要书面签订。二、符合合同法总则的生效要件就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一)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


·企业倒闭工人如何补偿
      企业倒闭工人如何补偿一、公司破产员工补偿怎么算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为了涨工资办公室让我们考试当时说的是如果不参加考试的话,工资不变。参加考试5分到
·打架,在工作期间为了工作事情
·经常使用家庭暴力,打了人还不让自己家里人知道
·职业病鉴定结果出来之前的工资怎么算
·办理离婚要到哪个部门申请?
·尊敬法官您好:在您百忙之中打扰了,事情经过原因是我遇到老赖欠
·你好,我哥在安徽合肥第一看守所,请问寄钱能收到san
·退婚礼金到底怎么算,跟男方订婚相处些时间觉得男方不合适女方想退婚男方就狮子大开口
·帮助讨要借款
·农民工如何维护合法的权益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