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什么是民事诉讼法证据真实性?

首页>>法律知识

    什么是民事诉讼法证据真实性? 一、民事诉讼证据来源
证据是指证明待证实事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既是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也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基础。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由于民事纠纷的产生和变化总会被某些人直接或间接地了解,所以,证人证言在民事诉讼中被广泛应用。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以上七种证据,确切地说它们只是证据的来源。人民法院必须审查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也应当对各种证据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它们与待证事实的关系进行审查。只有经过人民法院认真、细致地调查和分析,查证属实后,以上证据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该解释中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作出了如下规定:(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二、什么是民事诉讼法证据真实性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民事诉讼证据真实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
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证据时必须持客观立场。
以上是关于什么是民事诉讼法证据真实性的解答,证据的来源要真实还要合法,如果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即使是真实的证据也是不能在法庭上使用的,因为来源的渠道不合法,无法成为证据使用,这点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要清楚,切不可犯这样的错误。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
      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对于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任是赔偿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被划分为五大类,事故各方根据交通警察开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便可明确各方责任大小。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车主应该赔偿费用有哪些?我们为您解答。一、交通事故......


·什么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4、遗嘱继......


·怎么来确定商品房合同效力是无效的?
      怎么来确定商品房合同效力是无效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就希望双方及时履行合同,但是在实际中经常会出现商品房买卖纠纷,如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等,那么怎么来确定商品房合同效力是无效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怎......


·个人投资收益离婚时怎么分割
      婚后为了家人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可能夫妻中的一方会选择利用家庭的共同财产进行投资,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增加家庭的收入。很显然日后离婚,也会涉及到对这部分财产的分割。个人投资收益离婚时该怎么进行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个人投资收益......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电话、刑警大队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刑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联系?最新电话号码大全。提供江苏省看守所电话、南京市一看、二看、三看、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看守所电话等,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等离婚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抚抚养权变更、财产分割、继承等。致力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继承、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处理遗产继承和财......


·台州律师翁利亚成功办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案
      原告:谢某、黄某等委托代理人:翁利亚,浙江建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齐某、郑某、中国人保、天安财保原告述称:2012年11月28日,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齐某沿104国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途径某村牌前路段时,碰撞上在行走的行人(受害人),造成......


·保定王林律师代理辩护涞源郑某涉嫌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案件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公泽律师事务所接受郑某某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郑某某涉嫌抢劫、寻衅滋事罪案件的辩护人,我通过查阅相关案卷,多次会见被告人,并参加了今天的法庭调查,......


·农村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权如何分配
      农村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权如何分配一、离婚后土地使用权如何分配?不论是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还是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对发生婚姻变化后的土地承包权权属做出了明文规定,依法保护离婚后当事人的土地承包权。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即离......


·海外并购发起人需要了解哪些内容
      海外并购发起人需要了解哪些内容一、对目标公司的业务、资产等方面充分了解1、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要根据自身并购动机选择目标公司,在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前应对目标公司的业务、资产、股权结构、治理结构、雇员情况、信誉状况、与政府的关系等方面有相对充分......


·公司破产清算优先权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优先权是什么?如果一个企业经营不善,就会宣告破产,从而进行破产清算。破产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程序之后,其整体资金已经不足以支付全部的破产债权,所以在实际的破产清算过程中,优先权问题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在破产清算中探讨清算优......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我是南京某企业员工7月11号入职到10月11号试用期结束
·居委会把土地卖都不经过他人
·岳父率領他全家 軟禁我的媳婦和我的小閨女
·丈夫多年不务正业,本人实在无法忍受,想起诉离婚
·拍卖房产,卖方的税费由卖方承担吗
·支付宝转账被骗,现警察已冻结骗子的银行卡,钱都在,什么时候能把钱还给我?如果骗子
·我对象以前给对方办事花了15万然后没办理想对方告的他诈骗判了四回来了让每还两万这种情况我要是没能
·您好。我和我的男朋友已经交往5年了,前年他以经济压力大,去年
·交通事故咨询,开车撞死68岁老头
·没结婚证女方要离彩礼怎么分配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