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松下交五险一金的比例是多少
首页
>>
法律知识
五险一金是一个您老生常谈的话题了,每个人在入职时都会询问公司关于五险一金缴纳的问题。五险一金事关我们自身的利益,是实实在在的福利。其中,五险是强制性的,但一金并不是。那么,松下交五险一金的比例是多少呢?通常来说,对于五险一金的缴纳与方法国家劳动部门有相关规定,但是比例因地而异。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有关五险一金交纳的相关政策。
一、五险一金是什么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1、养老保险
这是为保障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保险。主要内容有:离休、退休条件;离休、退休后的待遇;死亡后的丧葬费、补助费、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等。
2、失业保险
这是为保障劳动者在失业后寻找工作期间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保险。主要内容有失业救济金、生活补助费、失业期间医疗费等。西方国家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的期限一般为26周至一年。享受的条件:必须是非自愿性失业。
3、医疗保险
这是为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暂时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保险。主要内容有:病假及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住院费用、药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药费等。
4、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工业伤害和残废保险。
这是为保障劳动者在身体受伤以及因病或因伤而致残废,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保险。 它一般分因工伤残和职业病两种。内容包括因伤残而退休、退职的处理方法,因工残废抚养费,因工残废补助费和工作照顾等。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规定,我国工人和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和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则按残废等级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5、生育保险。
这是为保障妇女劳动者在生育期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保险。内容包括产假、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生育医疗费用等。
6、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松下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9.8%其0.8%部分进个人账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个人每月缴纳3元,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共同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 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5%。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领取失业保险。
4、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5%到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可根据经济发展和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情况作适时调整。
5、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1%,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6、住公积金缴费比例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的8%,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8%。
上文为您介绍了五险一金的重要性,并解答了五险一金分别指的是什么,五险一金的交纳比例等问题。五险一金是我们工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在我们遇到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购房等问题时都会为我们提供极大的便利。关于在松下交五险一金的比例是多少这个问题,具体您可以询问当地的劳动主管部门及企业人力部门来获得具体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商标交易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交易需要多长时间?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商标变更、续展和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商标从申请到发证约需十五个月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时间,实质审查约需四到五个月时间,异议期三个月时间,核准公告到发证约需二个月时间。(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后可......
·
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
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一、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1、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同时,交警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可以对双方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节。作为受害方,也可请求交警部门予以调解,肇事方面对执法部门的意见,有可能......
·
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的相关规定?
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的相关规定?一、汽车票可以提前几天买一般情况下是汽车票可以提前5到10天,当然,全国有些城市平常汽车票可以提前15天预定,诸如。而在节假日期间,地方公路部门一般都会延长汽车票预定时间。会使得民众能够提前15天或者20天甚至于一个月预定汽车票。当然,在节假日客流量高峰期,汽车票的价格也是有......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对于起诉的一方来讲,此时需要首先承担一个举证责任,否则的话最后的判决结果就有可能对其不利。那从实际出发,到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呢?了解清楚之后,才能事先进行收集。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
·
交强险索赔诉讼时效是多久
交强险索赔诉讼时效是多久一、交强险索赔诉讼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的索赔时效从被保险人知道或者......
·
中途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本
中途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本一、中途入股合作协议书的范本?入股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乙方......
·
哈尔滨房屋买卖的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房屋买卖是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种买卖类型,房屋的买卖需要出卖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要有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才有权利进行房屋的买卖。房屋的买卖有严格的交易流程,来束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更好的完成房屋的交易。现在的我们就以哈尔滨房屋买卖为例来告诉你......
·
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有多长
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有多长商标权也是要经过住注册之后才能取得的,当然,此后虽然法律会对商标权作出保护,但这样的保护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权保护的期限一般是多长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有......
·
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含经依法授权的行政执法组......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
南京刑事律师说法
南京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线刑事辩护咨询服务,处理刑事案件、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案件、经济案件、盗窃、强奸杀人、毒品案件等。南京刑事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委托,提供刑事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申请取保候审等,为希望得到法律......
·
南京离婚律师说法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代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您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尽量多分财产,确立子女抚养优势,财产分割方案,力求将离婚案件带给双方、子女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南京离婚律......
·
苏州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和电话是多少?在哪个地方?位置如何导航?
苏州市共有四个看守所,分别为..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第三看守所、第四看守所(女子看守所)。地址在苏州市黄埭镇康阳路390号,具体位置为康阳路和春耀路的交叉口往西即可。苏州市几个看守所关押哪类犯罪嫌疑人:..看守所集中关押带病人员和扒窃人......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宿迁市(不含泗洪县、泗阳县)、新沂市的环境资源案件。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电话:0527-12368·电话:0527-12368在宿迁设立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希望宿迁市中院和宿城区.,特别是环......
·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有哪些规定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有哪些规定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当单位地址变更时,是不能开发票的;地址变更涉及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在原主管税务局购买的发票剩余的应交回缴销,办理迁移到新的主管税务局,重新购买发票。至于开票系统中的地址,可......
·
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理吗
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理吗一、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法吗?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
租赁合同该怎么审查,如何审查租赁合同
当事人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有些情况下需要将合同办理登记备案,也就是要具体对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做一个审查。那具体来说,租赁合同该怎么审查呢?大多数的当事人都不是很清楚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租赁合同该怎么审查,如何审查租......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结局会是什么样?,律师您好:以下是我小姨死整理的资料
·
一个女的和两个男的发生关系,一个是当天晚上发生的,另一个是第二天下午发生的怎么判
·
如果要离婚对方谎称有欠债该怎么办?
·
我和老婆没有离婚,但是她婚内出轨,而且还生了孩子,我应该告她
·
我是开挖掘机的,跟老板只有口头协议。没有合同。工000包月,当时谈的是工资月接。但前面几次都没
·
您好,我想和前夫打探视权官司,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之类的吗?
·
看守所能不能探监咨询?
·
您好,本人承包了一个清包工钢结构工程,现工程已完工一年多了,
·
征地拆迁,没有给业主通知拆迁直接拆迁的这官司能打赢吗
·
欠钱十二年了一直不给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