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仲裁裁决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

首页>>法律知识

    仲裁裁决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 一、仲裁裁决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
根据现行规定,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如果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可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为了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率,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时限,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仲裁裁决书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现行规定,仲裁裁决书应写明:
1、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单位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
2、申诉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
3、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
4、裁决的结果及费用的负担;
5、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以上规定进行了归纳,调整为: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当遇到劳动纠纷时,您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去处理,如果这些都不能解决您的纠纷,您还可以尝试申请劳动诉讼,但同时,您要注意是,就很多劳动纠纷来看,法律中都规定了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关于仲裁裁决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个税申报成功未扣款怎么办?个税申报有哪些流程?
      个税申报成功未扣款怎么办?个税申报有哪些流程?个人所得税是我国法率税法中对收入于超过一定金额的人群税收政策,个税的申报也是单位财务工作重要的一部分,但有的时候因为系统原因,往往会出现一些其他问题,那个税申报成功未扣款怎么办呢?个税有申报有哪些流......


·如何判断工程纠纷暂停借款利息资本化
      如何判断工程纠纷暂停借款利息资本化说到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中断问题,就不得不提一下它的两种中断情况,以及时间的确定方法。那么,如何判断工程纠纷暂停借款利息资本化中的正常中断与非正常中断情况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供您进行相......


·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
      一、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一般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


·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当事人设立了股权质押,我国法律也对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进行了明确,对质押权人的合法权利及市场交易安全进行保证,那么,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南京遗产律师
    南京遗产律师解决遗产继承权、房屋遗产继承、遗产继承顺序、遗产信托等纠纷问题,提供全面的南京遗产继承权、房屋南京遗产继承、南京遗产继承顺序等纠纷问题:离婚、继承纠纷、公司法纠纷、房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财产的继承有哪些方式?......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南京各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时间一览表
      南京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时间大全江苏省看守所地址建邺区清河路9号联系电话(前台)025-866730721会见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联系电话(前台)025-84420960会见时间上......


·扬州涉外离婚律师,扬州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注意哪些事项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


·怎么确定涉外离婚抚养权归属
      涉外离婚当中同样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此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是先由父母作出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则再由法院进行判决。那么涉外离婚抚养权归属实怎么确定的?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涉外诉讼离婚纠纷案件以及咨询离婚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是没有书面化的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双方口头有协议的事实劳动关系。确认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不会像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属于劳动关系这么简单了,那么法院怎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代理需要什么条件吗?
      代理需要什么条件吗?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四大区别:1、成立条件不同: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委托关系则不以此为前提;2、财产的性质不同:信托关系中信托财产是独立的,它与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婚姻问题,我生完孩子在家坐月子的20多天时候回娘家了  对象
·朋友租我的车把我车子抵押了,现在拉不回车子
·苏州拆迁命案宣判 刺死两名拆迁人员农民获刑八年
·你好我在一个昆明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单位贷款签协议了,他们要我在我银行卡里000块钱才能通过审核
·2021年。1月27日。我通过微信网名叫旋宇42特快车队,
·我和他闹离婚中,他突然要买房子写孩子的名字但是我必须要去做担
·因为我给儿子寄衣服,到现在都没收到,
·你好我是离婚赡养费纠纷问题,我已经起诉了一个月了怎么还没
·房顶有很多裂缝,请问:一般房顶有十几条裂缝
·建筑物高度遮荫怎么赔赏,南水北调桥梁高度遮荫怎么赔赏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