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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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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债权债务
管理制度有哪些主要问题一、事业单位
债权债务
管理制度中的存在的问题
(一)
债权债务
数额大时间长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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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账数额少则几万元、十几万元,多则几十万,甚至超百万元,有些挂账二、三年,有些三、五年,甚至有十年或更长时间。由于长期不清理,有的企业改制或破产倒闭,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经机构改革,财务主管人员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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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发生了变化,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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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较困难,回收工作难度较大,有些可能已无法收回。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不能具体地反映
债权债务
实际业务情况
一些单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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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发生时会计核算过于粗糙,登记业务内容不完整,明细科目设置不明细,个别单位会计账册上出现“其他应收款/历年结转”、“其他应付款/以前年度结转”、“其他应收款/其他”、“其他应付款/其他”等账户,不能具体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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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内容。由于长期不清理不核对不结算,上年结转下年,年复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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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越滚越大,隐形支出或赤字存在较大可能,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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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账实相符,谁也说不清。
(三)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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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核算应作收支的经济业务
个别单位将其他收入计入
债权债务
,甚至将应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也计入
债权债务
,一些支出挂在债权或从债务中开支,隐藏了单位的部分收支数,造成单位收支不实、会计信息失真。
(四)借款结账不及时或不结算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30条“各种应付款项和应缴款项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23条“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清算、催收。”
一些单位干部职工向单位借取的公务借款不及时结算和归还,有的借款使用后也不到单位报销,单位也不及时向借款人催收,时间长了年数久了,特别是借款人调离了本单位,挂账就这样年复一年地挂下去,很少有人过问。
二、
债权债务
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
(一)未严格遵守和执行财经法规的规定,是造成
债权债务
长期挂账的主要原因
现行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准则都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每年都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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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但实际上,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不去遵守和执行或执行不到位,造成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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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长期挂账。
(二)在会计人员或领导干部调动交接工作中,只是进行简单的会计资料交接,未涉及实质性内容
1、一些单位会计人员调动或调整岗位需要对工作进行交接,在交接工作中只是进行了账务交接,移交的会计人员把会计资料交给下一任会计人员,对于
债权债务
数额是否与相关的债务债权人相应的数额核对的资料没有,接任的会计人员也不关心。
2、在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离任交接工作中,对于财务方面的交接工作主要由会计人员办理,离任与接任领导人员对此不关心或关心度不高,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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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道账面数,至于有多少债权可能收不回或多少债务需实际付出不太过问。
(三)缺乏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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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影响对部门单位及领导人员的考核。
1、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及单位领导人员重收支轻管理现象比较普遍,对于单位的收入很关注,对于支出把关也比较严格,对收支结余或赤字情况比较关心,但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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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重视程度很是不够。
2、一些单位及领导人员认为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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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往发生的,要清理难度很大,特别是对涉及干部职工欠款的清理工作有畏难情绪,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现象。上级部门对单位及领导人员的考核很少有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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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这也是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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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挂账的一个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
债权债务
管理制度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些存在着的问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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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数额时间比较长,会计的计算方式不够规范,以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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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做经济上的假账的现象层出不穷。事业单位在对财政部门进行管理的时候也应该从这些问题上着手,尽量杜绝这样的现象发生。保证单位能够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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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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