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哪些?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哪些
一、欺诈性交易方法
包括4种:
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④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推销或者购买商品,采用行贿手段以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为。它与合法的“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在于,贿赂所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在交易对方的正规账目中予以反映。
三、虚假广告
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使公众知道的方法,对产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四、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
①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②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所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③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五、掠夺定价
掠夺定价是指经营者以挤垮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构成掠夺定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需以挤垮对手为目的,同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为条件。但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而降价销售的商品等不属掠夺定价。
六、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
经营者采用谎称有奖或者让内部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销售商品,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均构成欺骗性有奖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巨奖销售是指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行为。巨奖销售容易助长盲目消费,对中小企业是一种威胁,无形中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秩序,因而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七、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商业信誉是社会对经营者从事的经营活动所作的全面评价。这种评价反映了经营者的商业形象,形成了属于经营者的一种具有财产内容的特定的信誉。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行为主体须为经营者,方式为捏造事实、散布虚假消息。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给被侵害者造成损害的,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经济法中明确规定了七种社会中比较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虽然对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的很简单,仅寥寥数笔,但是每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原因在于层出不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企图排除竞争者,逃避法律的制裁,但是司法审判中法院的判决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的指导,逐渐成为一股重要的力量。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合肥申请专利流程和时间是什么?
      合肥申请专利流程和时间是什么?依据我国专利法相关规定,一个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需要经过的程序分为两种。一、合肥发明专利授予程序申请→受理(申请号、申请日)→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授权发证(公告,专利有效期20年)六个阶段。二、实用新型专利和......


·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是指发明专利申请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守的,受理专利的机关是国防专利机构;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受理的,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


·死缓是不是可以不死,判处死缓可以不用死吗
      相信您对死缓都有所了解,这是指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么被判死缓是不是可以不死呢?其实,这还需要结合在缓刑两年期间的具体表现情况。下面我们为您具体解答一下这个问题。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


·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
      在继承公民遗产的时候,要是公民生前还有债务的话,此时继承人也是要对债务进行继承的,因此广义的遗产应该就是包括了债务的。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强奸抢劫、诈骗、盗窃、职务侵占、持械暴力犯罪、毒品、死刑、贪污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律师谈什么是取保候审......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倡导理性解决离婚问题,为和谐家庭的建设保驾护航。南京离婚律师致力于婚姻领域案件,常年提供婚姻家庭、婚姻继承、婚姻诉讼等方面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财产、财产分割、保全、抚养等婚姻诉讼。为当事人处理......


·上海静安区、宝山区婚姻家庭类律师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律师可以帮你起草离婚协议,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约定清楚,为您在婚姻中争取应当得到的利益。    协议离婚不成,只能诉讼离婚,只要有乙方不同意离婚,..次.都不会判离,给予双方6个月的和好期间,6个月不能......


·淮安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在哪里?
      江苏省淮安市除了一个市看守所之外,负责关押淮安市...、淮安市...清河区分局、清浦区分局、淮阴区分局、工业园区分局、新城分局等拘留或执行逮捕的人员及其他需要关押在此处的人员。在各个县和楚州区均有独立的看守所。★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劳动合同续签年限长短是多少
      通常我们在开始一个新的工作时要签订一份劳务合同,通常劳务合同会规定工作年限,到规定的年限后是可以续签的,那么怎样续签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劳动合同续签年限长短是多少,小面就有我们为您解答。一、劳动合同续签年限长短是多少劳动......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怎样的?一、江西省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江西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未成年犯此罪判刑标准?
      我国《刑法》中对各种犯罪行为都有详细规定刑事责任,公民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通俗点说,也就会被判刑。就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来讲,如果公民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故意伤害罪......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一般嫖娼需要拘留几天
·微信刷单被骗钱了该怎么办?
·不履行会计交接手续,该如何处理?
·现在要是辞职能要求用人单位有什么补偿么
·起诉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如何查询原因?
·工伤保险,具体事宜电话或者见面沟通
·妳好请问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你好,想问一下我前段时间银行卡被电话诈骗了,已报案了,不知道钱能否追回谢谢
·患病期间被公司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关系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