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常见问题

首页>>法律知识

        1、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 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2、到什么地方进行伤残评定?

    

     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专门的鉴定中心作工伤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

    

     3、为什么同样的损伤,不同的人伤残等级不一样?

    

     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它根据人体受到损害的原因不同,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就会有不同的伤残等级,且计算伤残赔偿金的方法也不同。实践中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标准,主要有三种情形:

    

     (1)、交通事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客运合同、医疗纠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工伤引起的人身损害,适用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3)、在江苏省范围内,上述以外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4)、交通事故发生后,我能赔到多少钱?

    

     因为交通事故的赔偿数额,主要根据你的伤残等级(劳动能力的受限程度)、双方的责任承担情况(交警大队的事故责任书)和车辆的保险情况,还有你的户口性质(城镇还是农村)决定。这里计算比较复杂,建议直接向律师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两次伤残鉴定,受害人的误工费应该怎么算?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可能会在起诉以前,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自己所受伤害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赔偿义务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均不认可被侵权人诉前单方委托鉴定所得出的鉴定结论,会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法院同意进行重新......


·​一方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而另一方不同意的,人民法院能否启动鉴定程序
      1.在衡量个案情形是否符合法律关于依申请进行证据保全的条件时,法院应当基于申请人提交的初步证据,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在全面审查申请保全所依据的初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联性、证据保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对是否准许证据保全申请作出审慎判断。2.根据民诉法规定,当事人......


·江苏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1.总则    1.1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结合我省法医检案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残疾的鉴定提供依据。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2002-12-01发布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


·公司股权转让评估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股权转让评估需要哪些资料?现代化的经济发展需要对市场的价值有非常敏锐的感触而资产评估为资本的运营、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价值。在股权转让中,资产评估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它不仅给交易双方的出价提供了考虑空间和价格参考,同时也为股权的清洁程度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同时也......


·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最近几年,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对于购房人来说,除了关心商品房价格、区位、周围配套及交通情况外,还应该了解下房子的产权,也就是土地使用年限。因为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期限是有一定限制的,那么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下面我们......


·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是怎样的?当有限公司在宣布破产之后会出现破产管理人负责对破产财产保管、处理和分配等,同时也会成立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很多人在公司破产之后不知道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下面由来为您介绍二者的区别。一、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


·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
      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土地征收的有效条件有三,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依法进行征收。(一)迁坟注意事项:1、迁坟前,征拆工作具体实施单位必须发布迁坟公告。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由墓主亲属将坟墓迁葬到指定地点,并......


·累犯可以缓刑吗,累犯是否可以判缓刑
      一般在犯罪之后的一点时间内,要是再有故意犯罪的话,那此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累犯。不过要是之前是宣告的缓刑,同时缓刑也顺利过了考验期的话,那此时即使再犯罪也不认定为累犯。不过构成累犯可以缓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累犯可以缓刑吗根......


·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


·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望吗
      对于没有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来讲,可以拥有一定的探视权,那么要是其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望吗?这是很多人心中疑问。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并告诉你可以中止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一、不给抚养费可以终止探望吗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


·先行赔付是什么意思?装修先行赔付的流程是怎样的?
      先行赔付是什么意思?装修先行赔付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先行赔付是什么意思?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办单位对经营者进行追偿。只要消费者的理由是正当而且充分的,市场主办单位就应站在消费者一边--即使经营者......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杭州市西湖区看守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看守所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荡王头西行......


·【平凉胡森轩律师亲办案例】女方两次起诉后离婚同时争取到孩子抚养权我方当事人诉求终获支持
      案情简介:原告年幼时因高烧不退导致事后其无法正常表达。原......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的计算方式之四,估算法
      估算法是指当法院无法确定可得利益损失数额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酌定一个赔偿数额的方法。可得利益因其属于合同履行后方可获得的未来利益,因此在很多情况下难以算出具体的数额,而法院又不能拒绝裁判,因此在这时往往会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形,如合同实际履......


·起诉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
      如今有不少人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不过要注意的是法律中没有强制性要求起诉离婚必须要聘请律师,当事人最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作出选择。那一般起诉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预约合同的问题处理
      现双方未按购房认购书的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买方明确表示不想购买涉案房屋,要求退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汽车质量问题起诉生产厂家,可以在案发地法院吗
·老婆提出要离婚了,请问财产如何分割?
·国家赔偿,一审判了六年,一审判了六年,二审发回重审,现在检察院已
·男女朋友,交往三年,女方买房后男方购置家具家电,花费共约三万
·我们必须在15日内提起诉讼吗?
·被电动车撞伤导至面部骨拆
·委托关系中怎样约束委托方及时足额支付报酬
·武汉的保安就业人员态度实在太恶劣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