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医方发生医疗过错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首页>>法律知识

    医方发生医疗过错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医疗过错责任
(1)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2)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3)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另外,医疗机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当然,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的认定必须由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后才能作出。
2、民事法律责任
(1)《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3)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3、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综上所述,医方发生医疗过错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主要与其造成的医疗后果的严重程度有直接关系。如果司法鉴定判定过错方是医方,医方除了要支付患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严重者还会被吊销执照,所以医生的诊疗要细致认真。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医疗纠纷赔偿协议范本
      医疗纠纷赔偿协议范本一、医疗赔偿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患方)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一、患者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身份证号:住院号:疾病诊断:治疗结果:二、方共同认......


·司法亲子鉴定及亲子鉴定医院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提升,医学手段已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因为社会发展的复杂性等因素,亲子鉴定开始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一般的社会生活中,但是应用最多的还是司法亲子鉴定。那么司法亲子鉴定是怎么回事,亲子鉴定医院应该怎么操作?一、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


·患者如何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诉讼?
      患者如何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诉讼?医院如果因为操作失误对患者造成医疗损害,医院应该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院推诿责任,患者应该及时进行上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么患者如何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具体讲一讲。一、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


·对医疗过失的处罚有什么规定?
      对医疗过失的处罚有什么规定?一、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处罚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有关罪的规定,依法追究......


·漏诊的医疗过错度是多少
      漏诊的医疗过错度是多少?一、医疗过错参与度概念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2、在道路上违法设置障碍物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3、在道路上违章停车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由机动车管......


·破产清算由谁提出的?
      破产清算由谁提出的?一、破产清算由谁提出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而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


·辞职书怎么写比较好,内容有哪些
      在我们找工作的时候,一般是通过投简历的方式介绍自己,如果我们想要辞职,是需要写离职申请书递交给上司的。那么,辞职书怎么写比较好呢?离职申请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供您参考。一、辞职书怎么写比较好,内容有哪些......


·哪些行为不可以认定为彩礼
      彩礼通常是由男方家赠送给女方家的,但实践中男女恋爱阶段,男方赠送给女方财物的行为也比较多。但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认定为彩礼。那么到底哪些行为不可以认定为彩礼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哪些行为不可以认定为彩礼根据彩礼的目的......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相关内容
·南京打官司
    南京律师免费在线解答如何在南京打官司、南京打官司费用、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在南京打官司如何收费?南京律师收费标准、热线电话,教您如何打官司,南京打官司的常识。►南京如何打官司?1.写打官司需要的起诉状打官司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当事人解决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等婚姻问题。南京专业离婚律师专注解决离婚、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争议,并提供心理咨询,咨询离婚律师,从感情出现问题就启动律师保护程序。业务范围有离婚咨询......


·徐州市看守所家属会见探视须知
      亲属拘留徐州市看守所后,满足一定法律条件,家属可以探视,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一、已决在押人员的会见必须在.向看守所送达该在押人员的有关执行法律文书之后。二、已决在押人员投送监狱前,允许其直系亲属会见一次,其亲属会见时必须持有法......


·南通律师成功处理大额借款纠纷案件
      顾某某向刘某某借款128万,并有借条,借条上签注的“连带担保至借款还清为止”,出借人刘某某已自认系其书写。因此,争议焦点落在借条上的该行签注,是出具借条时经顾某某同意由刘某某所写,抑或是事后刘某某自行添加的行为,需要进行进一步查证。而要还原案件......


·拖车业务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分别是什么?
      拖车业务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分别是什么?一、拖车业务管理制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条规定:“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拖移机动车。”第20条......


·试用期内必须签合同吗,公司能单方延长试用期吗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更好地了解对方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期限,它对劳动者或者是用人单位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试用期内必须签合同吗吗?此外,在实践中,公司能单方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 在进行工程建筑的时候,建造的建筑的质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在进行工程建筑的时候,建造的建筑的质量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如果房屋质量不过关不仅降低居民的居住感觉,甚至会危害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是重中之重。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主张救援费1400元(有救援发票),误
·19前,我弟弟给一货主拉货,途中路与一拉煤车,坏在路上,没设标志,前对方车灯太亮
·同事利用上海xx集团诈骗钱财!如今全国上下损失72亿我个人
·你好咨询你个事情,我认识一个大姐这大姐是云南的,当时经过别人
·我们幼儿园要撤园儿,需要提前与我解约。我想要违约金,才发现我签的协议,只有我的签名,没有单位的签名或
·我还可以起诉他问他要孩子的抚养费吗?
·离婚,3个月分居1年无性生活对方有外遇1审叛离婚的可能性多大
·一个朋友找了个对象,这构成犯罪
·民间借贷40万如何打这个关司,
·新法有规定离婚前的个人债务,离婚后也应该双方承担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