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试驾发生车祸由谁承担责任
首页
>>
法律知识
试驾发生车祸由谁承担责任一、试驾发生车祸由谁承担责任
1、对内,试驾者和汽车销售商都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按过错大小确定责任;对外(及对事故受害人),则应当由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对内在确定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责任大小时,
(1)应审查汽车销售商在试乘试驾活动中有无过错。因为作为经营者,汽车销售商有义务保证消费者的财产与人身安全,试驾时必须尽到审查驾照、合理提示车辆特性及试驾路线、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等基本保障性义务。
(2)应当适当平衡利益与风险。因为汽车销售商对试驾车辆仍保有实际支配力与监管力,且提供试乘试驾服务本身就是其市场营销的手段,得以从中获取潜在客户、赢得商业利益,理应对试驾活动承担相应的风险;而对试驾者来说,试驾行为使其直接操控试驾车并从中获取了标的车辆有关性能的直观感受,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车辆的支配者及运行利益享有者。
综上,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试驾中发生
交通事故
汽车销售商与试驾者内部赔偿时,双方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外按份承担赔偿责任。
3、对外,第三方被造成损害请求赔偿时,汽车销售商与试驾者应当共同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外的连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试驾发生车祸如何赔偿
1、赔偿主体:
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营养费
(7)赔偿金
其一,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器具费
(9)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生活费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
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12)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
交通事故
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
交通事故
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
交通事故
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
试驾发生车祸,对外责任主体和对内的责任份额的承担很容易引起纠纷,所以一旦发生
交通事故
,最好及时求助于专业的
交通事故
律师,帮助你在对外责任承担和对内责任份额的划分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不少人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拦下并处罚了,不少人觉得自
不少人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拦下并处罚了,不少人觉得自己虽然醉酒驾驶机动车了,但是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危害,认为可以执行缓刑而不是立即执行,所以为了能够减少在看守所中的时间,不少人常会问下面给您介绍一下醉驾自己能申请缓期吗,什么情况能判缓刑?一、醉驾自己能申请缓期吗缓刑是不......
·
清明节厦门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清明节厦门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一、厦门清明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目前厦门汽车票的预售时间在10天左右,所以要买清明节的汽车票可以提前5天左右买,这时候的票量还是充足的,而且基本行程也是定下来的,出现退票的情况较小。二、厦门清明汽车票怎么买汽车票购买现在也可以通过网上来直接订票了,畅......
·
交通事故保险报案需要注意什么?
新手上路,经验有限,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现在大多数人都买了车险,但可能由于经验不足,或者对保险了解不到位而导致无法理赔,在这里,我们将为您介绍交通事故保险报案的一些注意事项,希望帮助您保障自己的权益。一、交通事故保险报案的时间1、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48小时内报案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查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追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行业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人们对汽车的需求正逐步增多,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增多,比如说汽车追尾、汽车撞人等。那么,如何去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如何去划分事故责任?今天,将详细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追尾的法律依据、认定步骤等内容。一、交通责任......
·
用童工不发工资怎么办?
雇佣童工在我国属于违法雇用行为,但是有些未成年人为生活所迫或用人单位一味的缩减用人成本,童工雇佣现象在我国屡禁不止。虽然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合法,但是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童工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用童工不发工资怎么办呢?具体的解决办法请继续往下看。一、童......
·
交通肇事罪举证责任怎么分担
交通事故在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时候就够转变为交通肇事罪,此时肇事者承担的就不仅仅是民事赔偿责任了,还有刑事方面的责任。那么这个交通肇事罪举证责任该如何分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交通肇事罪举证责任怎么分担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常会遇到事故无现场目击证......
·
泡沫购销合同范本
泡沫购销合同范本泡沫购销合同范本供货方:合同编号:购货方:签订地点:一、泡沫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泡沫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308—2006《泡沫灭火剂》要求进行生产、试验、验收......
·
探望权协议范本怎么写?
探望权协议范本怎么写?探望权又称探视权,是指离婚后未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定期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所享有额度权利,在离婚协议时中需要对探视孩子权利的内容加以规定,之后再另行签订探视权协议。那么,到底探视权协议该如何书写呢?我们整理了关于探望权协议范本的相关内容,下面......
·
特殊收养关系的实质条件
1、收养三代以内的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法》(修正案)第7条规定,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到下列限制:(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3)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但是,收养人仍然应......
·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含义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含义企业并购是指企业兼并和收购的统称,同时并购也是让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手段,通过并购企业可以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然而并购实质上是一项财务活动,企业在并购时会面临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甚至财务成果损失等后果,所以规避和......
·
在校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到指定单位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其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
在学校的组织下,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是学校教学内容的延伸和扩展,在此期间,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并未建立实质意义上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身份隶属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其权利义务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但是在校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可以按......
·
我国能实现信用卡诈骗缓刑?
如今,信用卡的使用已经很广泛,大部分的人都用信用卡,透支是信用卡的亮点。信用卡的普及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同时也让投机分子找到了犯罪机会。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率明显上升,是否能实现信用卡诈骗缓刑这个问题在人们心中存在疑点,接下来就介绍一下有关信用卡诈骗罪是否能缓刑......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凤阳县看守所
安徽省凤阳县看守所地址在凤阳县府城镇仓巷六号,是凤阳县...关押......
·
刑事辩护律师:被骗了多少钱可以报警立案,怎样能追回钱
现在网络诈骗越来越多,而且手段千变万化,被骗取的少者上百,多......
·
劳动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属于弱势群体,当劳动者遭到公司违法解除
劳动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属于弱势群体,当劳动者遭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得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那么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我们将为您解答。(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
·
离婚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
·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离婚夫妻就财产分割问题闹上法院的,此时除了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外,还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而这个费用也可以说是法院受理案件的收费。那么这个费用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是本地残疾人想在我家开个小酒作坊请问政策允许吗
·
婚姻,我和某女领过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
·
取保候审已过,检察院说可以退保证金了,但是派出所一直拖着不给该怎么办?
·
一开始是我给他玩我的游戏号,然后他登我qq需要游戏验证码,有
·
咨询下看守所送送东西存钱进去
·
领取工伤一次性赔尝金,必须要辞职,停保吗,用人单位辞退和本人辞职,所领赔尝金有什
·
关于离婚后 孩子的抚养费
·
盐城大丰花炮厂炸伤员工,如何索赔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