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有什么权限?

首页>>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有什么权限?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自己法律知识比较薄弱或者其他的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自己完成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自己进行民事诉讼,既然是委托诉讼代理人,肯定就有权限限制,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讲解一下,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特点、权限、范围等等。

一、委托代理人权限

1、委托诉讼代理人权限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因此其代理的事项和代理权限的范围都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

2、委托人的授权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

3、一般授权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完成一般的诉讼行为,这些行为一般不直接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如调查收集、提供证据,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

4、特别授权是指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

5、如果委托人作特别授权时,必须在授权书上写明具体的事项,若委托人在授权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应视为一般授权。

6、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授权范围内代理进行诉讼活动,其超越代理权限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除非得到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否则便属于无效诉讼行为,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委托诉讼代理人


1、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2、由于委托诉讼代理人要依赖被代理人的授权进行诉讼代理活动,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也被称为授权代理人或意定代理人。

三、委托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点:

1、诉讼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

2、诉讼代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事项由被代理人决定;

3、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四、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妇联、共青团、消协)推荐的公民。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的范围可以是律师、亲属等等,委托代理人权限一般情况下是有两种权限,一个是帮助当事人完成诉讼行为的一般授权,还有一种是完成其他重要,涉及当事人利益的特别授权,当事人在委托代理人代理诉讼时,需要写民事诉讼委托书,这样可以更好的约束双方。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如何进行企业拆迁补偿款征税?
      如何进行企业拆迁补偿款征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


·深圳身份证到期提前多久办理 全国深圳身份证到期提前多久办理
      深圳身份证到期提前多久办理全国深圳身份证到期提前多久办理?深圳身份证到期提前多久办理?全国深圳身份证到期提前多久办理深圳的朋友们,身份证是每个人出行必备的身份信息证明工具,我们的身份证如果忘掉或者丢失将不能乘坐火车,长途汽车和飞机以住无......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文山州文山市......


·事业单位合同违约赔偿 关于合同的违约问题,不同的违约类型的
      事业单位合同违约赔偿关于合同的违约问题,不同的违约类型的违约的规定是不同的,事业单位合同违约赔偿和买卖违约赔偿就是两种类型的违约。那么,事业单位合同违约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等离婚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抚抚养权变更、财产分割、继承等。致力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继承、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处理遗产继承和财......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南京什么地方?电话号码?怎么写信?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电话:12368,邮编:211800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电话:12368·电话:12368201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正式揭牌办公。......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擅自转让更名无效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装修期间所承包餐厅被刘某强行上锁,陈某将刘某诉至.,要求刘某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并延长承包期限。北京市二中院终审驳回陈某上诉,维持一审.作出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2011年7月,刘某与陈某签订《承包协议书》,约定......


·诈骗罪起刑点是多少?
      诈骗罪是以非法取得财产为目的,所以金钱的数额在诈骗罪中是非常重要的量刑情节,而且诈骗罪的金额是有起刑点的,达到一数额才能构成诈骗罪,那么诈骗罪起刑点是多少?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诈骗罪起刑点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雇佣关系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是不同的两种关系,具体体现在主体、用工形式等等。其中雇佣关系往往提供的是一种劳务,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雇佣关系包括哪些内容,而与劳动关系之间又有哪些区别。针对这个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雇佣关系包括哪些......


·婚姻存续,一方可否要求对方主张孩子抚养费?
          现实生活中,夫妻并没有感情破裂而闹离婚。可是,一方由于各种原因总是不给孩子的抚养费,让另一方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在无奈之下,会向律师咨询,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可否向对方主张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婚姻法律咨询我像法院提出离婚我对象出我走八年提出什么样要求我
·我结婚十多了,口粮地在娘家,婆家这边没有我的地,我现在能不能要回我的口粮地
·价绍人,叫我去厂里跑运输,后叫我购他的车子,前后转给他2万多
·你好,我查一下宁县看守所电话号码,
·律师你好我想离婚夫妻不和。男方不同意怎么办我有两个孩子想要一个能给吗。起诉怎么做
·交通事故纠纷法庭辩论
·我前段时借了网贷后由于疫情导致生活困难导致逾期后来经过友好沟
·我的快递被他们弄丢了怎么赔偿我损san
·普顿外汇,受害者,我到什么地方去报案?
·无故被辞退员工的工资及赔偿金应何时发放?解除合同后需要递交什么材料给劳动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