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房屋拆迁有什么补偿标准?
首页
>>
法律知识
房屋
拆迁
有什么补偿标准? 房屋
拆迁
有什么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房屋
拆迁
补偿流程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
第五步: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
第六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国务院所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七步: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县市级国土部门应当将草拟的补偿安置方案和听证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逐一上报给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第八步: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开发商征地流程第九步:落实补偿安置后交付土地政府机关按照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则应当将土地按期交付。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
拆迁
有什么补偿的相关回复了,在国家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房屋的
拆迁
新建房屋是无法避免的事情的,因此根据相关的规定,
拆迁
房会按照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补偿,并且是先进行审批然后在通过之后才能进行
拆迁
流程的,而且是先补偿最基本最合理的
拆迁
安置费用和
拆迁
补偿费用之后,
拆迁
方才能进行
拆迁
的,不然就是违法。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2年
13065042504
浙江
姜春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18921344401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5551750882
江苏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相关内容
·
房屋已抵押还能再抵押吗?
房屋已抵押还能再抵押吗?一、房屋已抵押还能再抵押吗?房屋抵押后,如果钱不足,想再次抵押,满足以下条件的房屋也是可以再次抵押的。条件如下:1、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为住房和商业用房。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3、房屋是使用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4、房屋抵......
·
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
·
对方卖房违约了怎么办?
对方卖房违约了怎么办呢?应对卖房人毁约“借口“A借口一买房人违约在先对于指责买房人没有按时支付首付款等违约行为时,法官首先要查实,其次衡量这种违约是否会导致卖房人违约。如果买房人只晚交了一两天的房款,就只是轻微瑕疵,不足以让卖房人拒绝履行合同。但反过来,如果买房人确实延迟10多天付......
·
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哪几种
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哪几种一、商品房计价方式有哪几种这是房屋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房屋的价款一般都是购房者和销售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已经协商完毕的,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时只需要核对一下价款是否一致即可。付款方式则关系到价款折扣,以及购房者的承受能力,甚至购买意向。目前......
·
最新生产伪劣种子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生产伪劣种子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最新生产伪劣种子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
·
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的条件
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的条件一、什么是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是一种新型的投股控股公司,英文缩写:投资管理公司PIMC。其主旨是为其它公司提供战略策划以及资金引进等一些限制其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从而实现公司的复兴,体现了竞争合作求双赢的合作原则。投资管理公司是一种法定的......
·
公司股权转让原则是什么?
公司股权转让原则是什么?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是指股东有权自由转让其享有的股东权。尽管现实生活中股权转让来自方方面面的限制,但是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仍然被各国所采用企业股权转让的原则和限制企业股权转让的原则和限制。其原因在于股东的股权转让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之一,该制......
·
交通事故不住院都有什么赔偿
交通事故不住院都有什么赔偿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可以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可以吗?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可以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外村人是可以的,但要符以下两个条件:1、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2、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
·
对于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随着现在手机的使用率越来越高,我们的衣食住行也都需要通过手机来完成,比如说,订酒店、订机票、订外卖等等,可以说非常方便。但由于手机支付的出现,很多人出门都不喜欢带现金了,也让很多小偷无处下手。我们国家对于盗窃的行为是非常厌恶的,所以说专门制定了盗窃罪的惩罚规定......
·
遇到商业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商业欠钱不还怎么办?一、遇到商业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商业欠钱不还可以采取和解、调解、仲裁或者是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债权。具体的方法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
·
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孩子?
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孩子?一、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孩子怎么处理?(一)出轨离婚房子等财产如何分割1、出轨离婚房子等财产需要协商分割,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
·
戚墅堰律师_常州市戚墅堰律师事务所在线法律咨询,推荐戚墅堰律师
常州市戚墅堰律师能为您提供精准、全面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不......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2年
13065042504
浙江
姜春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18921344401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5551750882
江苏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
到哪个部门可以查询商标名称
到哪个部门可以查询商标名称?商标查询的唯一官方机构是商标服务中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心”),查询的具体做法如下:1、中心只对境内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组织开展商品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外国人或外国企业查询商标,应当委托......
·
给小三出具借条有无效力?
给小三出具借条有无效力?一、给小三出具借条有无效力?给小三出具借条是否有效力,应当根据是否存在真实性的关系以及出具借条的意愿来进行判断。如果是属于有真实性的关系,而且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属于有效的,无效的借条如下所述:(一)无民事行为能......
·
2023商标续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3商标续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一、商标续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对方全责
·
在玉林陆川登记结婚,在苍梧岭脚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吗
·
宅基地被别人强占
·
我爸爸在2017.8.2病死了,退休工资能拿几个月san
·
有人冒用我的身份证在其他公司上班,导致我的社保总是被调走
·
他已经付了法律责任 请问还用不用担保人还款
·
向法院起诉离婚
·
现在离婚需要怎么处理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