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天津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很多在天津工作生活的外地人如果想在当地定居,就会在当地买房,买房就跟买东西一样,会有很多售后问题,而且买房的售后将会持续很长时间,而且有时候单独一个业主去处理这些问题,可能短时间内得不到一个解决,但是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之后,很多问题您一起应对,或许会得到一个很好的解决。下面让我们来看下天津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是怎样的吧。
天津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1、书面申请
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也可委托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2、筹备
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该物业管理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派代表列席。筹备组成员情况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一周。
3、征求意见
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并将拟定的文稿公示一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审核
筹备组负责审核业主资格,并将业主资格确认结果通告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候选资格
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筹备组商议的方式产生。筹备组确认其资格后公示一周,广泛听取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当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6、审议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两个月内在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提前15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7、选举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8、公示
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必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一周,并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报物业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自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
天津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大概就是这样了,首先要有业主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然后就是开展筹备工作了,筹备组是由业主,物业管理公司的企业代表组成的,筹备组成员情况则需要公示一周,筹备组需要做的就是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完成之后要公示一周,征求业主的意见,筹备组还要负责审核业主的资格等等。在筹备组成立起2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公约,并选举出委员等。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须将全体委员名单公示一周。成立之后您就可以参与其中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还没有文章
·
最新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什么?
最新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什么?一、最新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什么?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
·
劳动争议仲裁的性质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的性质是什么?一、劳动仲裁的性质1、性质内容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
·
并购基金募集的合作模式有哪些?
并购基金募集的合作模式有哪些?一、并购基金概述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后,通过重组、改善、提升等方式,实现企业上市或者出售股权,从而获得丰厚的收益。并购基金一般采用非公开方式......
·
诉讼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提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交通案件诉讼代理、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等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为伤者提供......
·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商业合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等。南京经济合同律师熟悉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大宗不动产交易、建筑工程款......
·
保定离婚律师李庆成功代理离婚纠纷上诉一案
保定离婚律师李庆成功代理离婚纠纷上诉一案 作者:李庆律师 时间:2013年06月01日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王笑娟律师事务所接受被上诉......
·
南京律师谈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
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
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意义有哪些?
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意义有哪些?生活中我们经常在说债权债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中,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在法律中对于债权和债务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到底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又是什么意思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
·
债权债务清理公告是什么?
债权债务清理公告是什么一,什么是债券债务清理报告由财务人员牵头梳理出需要解决的债权债务事项,会同各部门针对往来款项逐项落实责任,制定清理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汇报清理情况。发展策划部负责清查工程前期费用立项情况;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
·
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宜都市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
·
好像2004年房产户主的名字、离婚才知道前夫把房子过户给我堂
·
房贷逾期,打不上款,个贷中心让开发商回购
·
委托代理离婚案件收费是多少?
·
需要厦门律师帮我要回违约的合同款
·
咨詢一下,取保候審后怎麼辦
·
稻谷生意债务纠纷
·
我老公在高阳建设公司干的活,工程早都完事了,有个增高
·
你好,你所代理的壳聚糖医用材料及制备方法和用途这一专利,是否
·
能告诉吴桥看守所电话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