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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的资金托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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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基金的资金托管是什么 一、资金托管
1998年2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中国工商银行成为国内第一家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银行。八年来,中国工商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和监管部门要求,以促进证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为目标,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为执业准则,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和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切实维护资产委托人利益,为基金管理公司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
中国工商银行能够并且非常愿意为优秀的资本市场参与者提供专业的咨询与服务。托管服务范围包括:基本服务
1、资产保管
2、资金清算
3、投资监督
4、财务报告
5、保存纪录
6、QFII业务增值服务按照托管运作流程,我行提供的托管增值服务包括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其他共四大类二十多项具体服务内容。如需要我行提供托管增值服务,请与我行资产托管部相关部门联系。
二、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
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三、相关人员规定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上述机构或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 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4、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5、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 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6、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 他不正当交易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私募基金的托管银行需要有什么资质或要求吗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证券基金托管银行,也就是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私募基金的资金托管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很常见的,资金托管也确实是一种有效的保障我们的资金安全的方式,但是也不是必要的,您可以托管也可以选择不托管。要按具体情况来看。的我们也要提醒您在选择资金托管是一定要选择安全,方便,高效的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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