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进行拘留适用裁定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进行
拘留
适用裁定么 一、妨害民事诉讼作出的强制措施种类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为了排除干扰,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保障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顺利进行,对有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人,所采取的具有制裁性质的强制手段。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种: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
拘留
。
(一)拘传拘传是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强制被传唤人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措施。
(二)训诫训诫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较轻的人,以口头方式予以严肃地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令其以后不得再犯的一种强制措施。
(三)责令退出法庭责令退出法庭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强制其离开法庭的措施。
(四)罚款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强制措施。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五)
拘留
拘留
是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严重的人,将其留置在特定的场所,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拘留
期限为15日以下。除上述强制措施外,民事诉讼法还规定,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中,罚款和
拘留
是比较严厉的强制措施,直接涉及行为人的经济利益和人身自由,因而法律规定了较为严格的适用程序。罚款和
拘留
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院长批准后执行。人民法院决定罚款和
拘留
,应当制作决定书,并将此决定书正式通知或出示给行为人。当事人对罚款或
拘留
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但是,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同时,对于被
拘留
人在
拘留
后承认并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
拘留
。罚款和
拘留
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进行
拘留
适用裁定么
拘留
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
拘留
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
拘留
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
拘留
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审判职务上的判定。
在中国,民事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对
管辖
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其中不予受理、对
管辖
权有异议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
上诉
。诉讼保全和先行给付的裁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所以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进行
拘留
适用裁定。
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进行
拘留
适用裁定么 ?通过我们的解答,我们知道 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进行
拘留
适用裁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对于审判职务问题做出了判定。而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是属于人民法院审判职务,而妨碍民事诉讼行为也符合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有什么区别
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有什么区别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贪污的时候,其实很有可能不仅仅是一人在贪污,因此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贪污,然而此时就与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比较类似了,这样导致很多人区分不清楚。那么究竟这个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之间有什么区别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共同贪......
·
犯遗弃罪的主体有哪些?
为了防止他人实施违法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刑事法律规范,对各种罪名及其处罚进行了规定,遗弃罪是其中的一个罪名。虽然遗弃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时有发生的,但是不少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的朋友对于犯遗弃罪的主体有哪些不甚明晰,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一、犯遗弃罪的主体有哪些?本罪......
·
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在您的普遍认知里,似乎对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区分度不够高,甚至弄不清楚两者之间的差别。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下这两者的差别。首先呢,咱们先来看看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的主要内容吧。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1、就主体而言,职务侵占罪中的诈骗,须是特殊主体,即非国有的公司、企业、单位......
·
广西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盗窃对于您来说,这一行为并不陌生。盗窃就是偷东西,这一行为,是恶劣的,损害了社会的经济秩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这样的现象,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将这样的行为定性为犯罪。那么广西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广西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转......
·
怎么样算非法集资诈骗?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资金需要向社会集资的情况很普遍,而集资分为合法集资和非法集资。接到群众的举报后,政府主管部门会对集资行为的性质进行认定,只有具备一定条件,集资行为才可以算作非法集资。怎么样算非法集资诈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怎么样算......
·
聚众斗殴该怎么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该怎么定罪处罚一、聚众斗殴该怎么定罪一般来说,轻一点的就是一般民事纠纷,调解解决,严重一点的,受《治安处罚条例》处罚,可能会被拘留等行政处罚方式处罚,再严重的,例如造成致伤致残等严重后果,或者聚众群殴的,可能就属于犯罪的,罪名不一定,有故意伤害罪、聚众......
·
动迁区内企业能否年检?
动迁区内企业能否年检? 一、企业动迁 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一)租赁办公用房;(二)自有产权办公用房;(三)违章建筑。 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而已经被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
·
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强奸罪的量刑
缓刑是刑法中一种强制制度,适用缓刑的罪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才可执行,而且很多犯罪行为是不能适用缓刑的,那么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1、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
·
房租收条应该怎样写有哪些内容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过租房的经历,在房屋租赁时您一般都会遇到的问题就是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以及房租收条的书写,您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有一定的了解,但对于房租收条应该怎样编写就不是特别清楚,关于房租收条模板,法律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您参考。房租收条应该怎样写......
·
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会给女方一定的彩礼作为诚意,这是中国近千年的习俗。但是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彩礼在给付之后,在一定特殊的情形下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的内容,请阅读下文。一、退还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当事人请求......
·
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众所周知,二手房因为其特殊性与一手房即商品房有着很多不同,在交房时我们看到的不是新房,因此所带来的一些问题是需要我们引起重视。比如说房屋的产权问题,质量保修问题,按揭贷款问题等等。那么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二手房买卖的......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我们的生活是由各项工程所组成的,有质量保证的工程可以使我么的生活变得更加的便利,但是存在工程质量缺陷的工程,则会对人民的生命构成威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诸多工程中的一种,在此类工程完工后,需要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浦口遗产继承律师
南京市浦口区遗产继承律师提供专业的遗产继承法律服务,包括:遗嘱......
·
灾难婚姻四年难离,李律师代理一招搞定
作为律师一般都不愿意代理作为原告的离婚官司,吵吵闹闹是常事......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时间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时间限制?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的权利义务按照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而公司法中针对股份转让作出了如下规定: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
·
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
无单放货,又叫无正本提单放货,是指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承担者把其承运的货物交给未持有正本提单的收货人。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由于航速提高、较短航次或提单转让过程延迟的情况下,货物一般先于提单抵达目的港,严格凭单放货可能导致压货、压船、压舱、压港......
·
没结成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
男方给付彩礼给女方的目的,通常都是以结婚,想要成为合法的夫妻关系。那要是在给付了彩礼之后,没结成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可能不少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没结成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离婚后小孩的姓名可以改吗?
·
我xx信用卡欠9000半没打电话说明天还上不然起诉怎么san
·
万里大造林的赔偿名单及时间
·
请问对方公司是否属于合同诈骗?去派出所报案有用么?
·
一只眼球受外伤摘除 赔偿多少钱
·
请问这套房子有没有我的产权
·
我去年6冄至11月在张家口市宣化沙领子镇南星村干了—个售楼部
·
顾律师你好,瀛通绿地的债权案子,希望和您合作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