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城市为了城市的建设发展,都会选择拆迁的方式来进行,这时候很多农村的土地还有一些市区的土地就成为了拆迁的目标,鱼塘在农村,郊外等并不少见,鱼塘有些时候也是拆迁的对象,那么今天我们就给您详细说说鱼塘征收补偿标准。
  
  
  一、鱼塘征收补偿标准 ?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以上就是我们给您整理的有关鱼塘征收补偿标准,如果遇到了自己的鱼塘被要求征收时,先了解清楚以上的规定,再计算一下赔偿是否按照要求给予,最后再和政府签订合同,交出使用权,这样不管是对于拆迁的工作,还是对于自己的利益,都是一种法律上的保护。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享有下列专有权:(1)复制权,即对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进行复制。这里的复制是指重复制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的行为,包括权利......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


·抚养费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在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时候,除了要搞清楚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外,同时还要知道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来承担抚养费。当然,这些都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的,那到底子女抚养费承担方式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抚养费承担的方式有哪些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在当事人办理公司注册时,要有一定的办公场所,有时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要对租赁的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今天,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请您阅读。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限的长短不能确定,并不是说合同没有终止时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是可以解除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方法(一)协商解除......


·打官司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打官司起诉程序是怎样的生活中如果与他人产生纠纷却又不能够协商一致解决时,我们可以提起诉讼,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打官司。说到打官司,你知道它的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下文为你做了详细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当你在社会生活中与他人产生纠纷或争议,解决问题的方式首先是双......


·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而言,劳动者是弱势群体,一旦用人单位和
      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而言,劳动者是弱势群体,一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纠纷,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为自己进行仲裁,除此之外,如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呢?我们给您总结了以下几种办法。一、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


·司法精神鉴定不一致怎么办?
      一个刑事案件中,被鉴定人经多次精神鉴定,每一次鉴定结果并不完全相同,对精神鉴定结论争议较多的案件性质多为凶杀、伤害、强奸、纵火,前两种案件多因为缺乏明显的现实动机而由司法机关提出鉴定,但常因为其性质重大,影响恶劣,被害人不满而提出重复鉴定,而后两种案件中,虽然......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南京生产、销售假药罪律师
    南京生产、销售假药罪律师专业办理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案件,提供生......


·德州乐陵 律师张敬关于疫情的法律分析(上)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遇到前......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概念――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责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什么是指定管辖?如何处理管辖不明或有管辖争议的案件?
      它是相对法定管辖而言的,具体是指,当管辖情况不明、或者管辖发生争议、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事实上不能管辖时,可以由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管辖或指定某下级法院不管辖。这样可以避免案件无人管辖或管辖争议久拖不决的现象发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


·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很多人在长期的工作中造成职业病,那么对于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呢?职业病可能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对于职业病的诊断要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诊断机构应具备相关文件,并且承担相应的职责。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职业病鉴定的一些知识吧。2012年2月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问接到法院中止审理开庭的通知,裁定书应该在什么时候送达
·我和我老公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可他就不会同意,我想自己去民政
·现在我想知道,交警大队说让我找造事者自己解决,但对方不接电话,拒绝面谈我该怎么办
·我老公在广西贵港被河南漯河市公安局带走调查,请问我们家属为什
·我的老残疾证是三级新证下发变成了四级,为什么?
·老板如果说我没有给他清完款怎么办呢
·在xx分期公司,分期了一台手机之后就没有还过一期的钱,现在一过去了,现在应该怎么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