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故意伤害罪会判死刑吗

首页>>法律知识

    对一些重罪而言,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官是可以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就故意伤害罪这种高发的犯罪来看,实践中,故意伤害罪会判死刑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故意伤害罪会判死刑吗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废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要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政策。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依法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统一死刑案件的裁判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拟判处死刑的具体案件定罪或者量刑的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得出唯一结论。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但只要是依法可不立即执行的,就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因此,故意伤害罪有可能会判死刑。
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怎样处罚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两种情况:
1、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证据齐全后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经法院审判。一旦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案件就不能私了。
2、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
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的,法律中明确要求至少造成受害人轻伤的损害,当然比较严重的就是造成了重伤,甚至死亡。而要是导致受害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造成重伤的话,那么此时故意伤害罪就有可能判处死刑。因此,故意伤害罪会判死刑吗,答案就是肯定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打架斗殴犯什么罪
      生活中一些没有法律意识的人,在与他人发生争执后会产生肢体上的殴打,也就是俗称的打架斗殴。但打架斗殴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的行为,具体来说,打架斗殴会犯什么罪呢?下面,我们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打架斗殴犯什么罪要看打架斗殴犯什么罪,则要看具体行为性质: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


·刑法修正案九383条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法自颁布以来,经历了多次修改,其中最近的一次是刑法修正案九,其对贪污罪进行了不少修订,包括量刑标准上。并且加入了终身监禁的条款,这对于打击贪污受贿犯罪活动意义重大。那么刑法修正案九383条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吧。一、刑法修正案九383条的内容是什么?刑法修正案......


·死刑怎样执行,有哪些方式?
      在我国刑罚处罚方式很多,死刑作为中国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单纯的以为死刑就是将他人处决。死刑并不是只有一种方式,执行方式也有点多种。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答“死刑怎样执行,有哪些方式?”这一问题。一、什么是死刑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最......


·怎么确定伪证罪主体范围
      在诉讼中作证要求根据自己掌握的时候来作证,不得弄虚作假,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妨害司法公正。对于在刑事诉讼中作假证供的,我国规定了伪证罪。而此罪属于特殊主体犯罪,那么伪证罪主体范围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且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


·构成刑讯逼供罪怎样进行处罚
      我国法律规定,要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录取口供的时候,采用了刑具、实施了暴力手段的话,那么此时就会构成刑讯逼供罪。那被认定为刑讯逼供罪的该怎样进行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构成刑讯逼供罪怎样进行处罚(刑法第247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


·最新玻璃瓶购销合同范本
      最新玻璃瓶购销合同范本玻璃瓶购销合同范文甲方(需方):签订地点:乙方(供方):签订时间:根据>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第一条乙方供货材料名称、数量......


·大学生贷款怎么贷,有哪些
      大学生贷款怎么贷,有哪些条件?一、大学生贷款怎么贷,有哪些条件?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2、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3、在申请此类贷款时,有三点比较重要:第一,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第二,营......


·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植物新品种权也是一种民事权利。植物新品种权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


·2023最新广东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广东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我们整理了广东省盗窃罪量刑细则内容,如下: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最新设立
      南京市...在原南京市第二拘留所原址新设立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石杨路26号。金陵图书馆与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协调合作,于所内共同建立了图书流通服务点。金陵图书馆与南京市.监所管理支队共同签订了流通服务点共建协议书,并为流通服务点揭......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手续、会见时间、地址等规定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俗称大连山看守所、江宁区.看守所,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500号,靠近大连山监狱。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取保候审:(一)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承租经营合作协议
      我们__位同志自愿结合,依法投标、竞标。经过答辩、竞选,取得了__厂承租人的合法身份。为了在__年的租赁期内顺利开展工作,完成承租指标,我们__位承租人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关于合作期限及相应事项    1.__位承租人的合作期限为......


·社会保险待遇的具体损失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证明社会保险已不能补办,这是请求的前提。根据现有的社保政策,一般情况下达到退休年龄的社保均无法再补办,在实务中也有判例表明,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直接请......


·企业破产清算决策权在谁手中?
      企业破产清算决策权在谁手中?一、企业破产清算决策权在谁手中?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请教下,到江都法院查阅2015年的执行卷宗,需要办理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包庇罪,我爸跑,前段时间被逮捕时间,,我给我爸一直有联系,并且还给他
·关于国营企业变为民营企业在职职工是否应该买断工龄
·分居三年多了,无共同财产与债务,请帮我一下,想离婚,感情完全
·房屋预售合同中的房屋代码是不是房屋证书号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我对象现在弄离婚呢,三个孩子我有没有把
·合伙开公司,公司工程款偿还的问题咨
·家庭婚姻财产纠纷
·你好,你们事务所现在在哪里?
·这样的房子能买吗?,我打算在广西贵港市买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