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员工辞职需要单位的批准吗?

首页>>法律知识

    相信各位劳动者都清楚,要是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的话,这当然是允许的。但需要注意一个时间限制,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前通知单位才行。而此时有的人就在问辞职是否需要单位的批准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辞职需要单位的批准吗?
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
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限辞职权。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劳动者辞职都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其次,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等于说辞职没有任何限制,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
二、主动辞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从08年开始算);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辞职需要单位的批准吗?答案是否定的。不管单位是否批准,劳动者都可以辞职。这是相关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而现实中,并不是说只能在被单位辞退的时候,劳动者才能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在劳动者主动辞职时,如果是因为单位存在诸如拖欠工资、欠缴社保费用、不给加班费等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依然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随着我国建筑业竞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人民法院遇
      随着我国建筑业竞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人民法院遇到的此类纠纷也越来越复杂,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要求法官熟知《合同法》《建筑法》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我们下面将详细的介绍如何审理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应的情形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以及“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


·农民工遭遇企业裁员怎么办
      如今,大部分的企业员工中都有农民工,而一般企业在裁员的时候,往往就会先裁减掉农民工。那么农民工遭遇企业裁员时,该怎么处理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利益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农民工遭遇企业裁员怎么办1、农民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劳动者的工作制度,除了常见的标准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以外,还有不定时工时制,也叫做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工时制一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也是有条件限制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有哪些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应该如何计算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间的工资后,却可能会遇到单位因不喜欢劳动者请假而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作为劳动者,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


·哪些属于公司债务
      哪些属于公司债务一、哪些属于公司债务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包括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二、公......


·划拨土地的价格评估
      土地价格一般是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但随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入市,特别是企业改制过程中,经常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问题,是否存在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如何开展评估工作,是不容回避的实际问题。新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明确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


·房产中介有什么欺诈行为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您是买卖二手房,还是租房,或多或少会与房产中打交道,不论您是否遇到房产中介的欺诈行为,但至少听说过房产“黑中介”。那房产中介有什么欺诈行为?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房产中介有什么欺诈行为......


·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一、国外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的主要方式。在美日等国,金融控股公司在很长时间一直被禁止设立。20世纪末,金融控股公司在这些国家解禁之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障碍被解除了,但在市场准入、税制以及设立手续上还有许多不便之......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昆山市看守所
    江苏省昆山市看守所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来访导航路线是:在339省道和东城大道交叉口太仓方向,在苏州昆山市坐公交11路到东方路,再沿着新浦路,转弯过宋家港路,到桥那边转金清路,一直往东到底即到。★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来电......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蒙冠斌律师为涉嫌“开设赌场罪”嫌疑人吴某某取保候审或准
      2014年7月1日,广西柳州桂北某县.查获一伙人在废弃码头边开设赌场多次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人员之间有分工,为参赌人员提供场所和赌具,并且有人在赌场内“放高利贷”以提供独资。经过公安机关多次侦查和布控破获此案。2014年7月11日中午,该县公安机关将......


·南京欠款律师-南京债务律师-南京讨债律师
      南京欠款律师专业办理疑难棘手债务、欠款案件的诉讼、强制执行.对债务明确,持有借条、欠条、生效法律文书或法院执行中止的案件,采取与债务人友好协商等办法,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建议网友不要听信媒体上刊登的讨债公司的宣传,我国法律并不允许讨债公......


·关于招标代理流程
      关于招标代理流程的问题拥有招标代理的企业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招标人办理招标的事宜,很多重大的工程项目都是通过招标代理来实现的,那么招标代理的流程您有所了解吗?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一些关于招标代理流程的相关资料,请详细阅读。招标代理流程如下:......


·财产保全范围是怎样的
      财产保全范围是怎样的一、财产保全范围是怎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


·农村拆迁安置保险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农村拆迁安置保险是怎样进行规定的?一、农村拆迁安置保险按照现行政策规定,2008年1月1日以后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二、农村房......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工作25年,没有缴纳社保公积金,且公司裁员,该怎么赔偿
·没到法定龄办了婚事有了孩子女方不想过了请问女子归谁来养
·车被砸了,如果摩托车无缘无故的被人给砸了
·雇人开车,撞人了,谁负责?
·手工加工,我是做手工珠绣加工的可老板只写了单纸
·您好,昨下午收到一封带有您签和盖章的律师函,接下来怎么处理?
·因亲戚醉酒后驾车撞了对方,又错线,对方人没有事,对方的车几乎
·向公司提出辞职遭拒,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如皋市柴湾镇镇南村21组何秀群
·婚前财产也会变成共有财产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