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代位权诉讼如何举证?怎么举证

首页>>法律知识

    代位权诉讼如何举证?怎么举证 一、债权人的代位权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也就是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比如,B欠A1万元,C欠B1万元,A债权人,C是次债务人,A就可以向C主张权利。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行使,才能满足债权人的债权实现。这里应该注意的一点就是债权人的债权具有不能实现的危险的时候,才能行使代位权。
  3、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应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并且不能随意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否则应对由此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4、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实际是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因此,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一般抗辩事由,都可直接向债权人主张。
   二、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如何举证
  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多方当事人,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举证问题相对复杂一些。但各方当事人仍必须遵循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而债权人作为原告在行使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就必须要承担举证责任,
  首先,债权人对代位权诉讼中存在的两个合法债权关系必须举证证明,这里的“合法”是法官在审理中应该重点审查的一个关健环节,看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这两个债权是否有不合法的债权,比如赌博债权,如果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合同被认定无效,那么债权人就不能对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因此,审查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是否是合法的两个债权关系,这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讼的首要条件。
  其次,债权人拿出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证据,这里审查证据,我认为应注意这几个方面:
  1、是不是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只要是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就即可。就可以行使代位权。
  2、看债务人是不是构成“怠于行使”的条件,如果债务人拿不出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的书面证据,比如法院的法律文书和仲裁决定书,那么法官可以认定债务人就构成“怠于行使”。
  3、是不是要求债权人拿出具体的给自己造成损害的证据呢?
  我们认为,如果要求债权人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债权受到了具体的实质性的损害,这对债权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这也违背了我们立法宗旨。因此,只要债务人未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未能实现,便可视为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了损害,不必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
  对于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如何举证的问题,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债权人在对代位权诉讼中,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的这两个债权关系是否有不合法的债权关系是必须要举证证明的。对于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害举证,主要可根据在无人的债权是否到期,债务人是否构成“怠于行使”等方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生活中,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后,由于时态的发展或者交易的需要,需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变更合同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例如一般要与原合同签订的形式一样,原合同为书面形式,变更合同也要采取书面形式。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关于合同变更的条件的内容。一、合......


·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有哪些?
      公益诉讼,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  1.根据诉讼的性质,可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南京律师网。公益诉讼应当是一种独立的诉讼类型,其最终应当是与现在三大诉讼并列的一种诉讼。但是,考虑到公益诉讼中所提出的诉讼请求的特点,以及与现行诉讼制度和谐发展......


·嫖宿幼女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这是因为幼女尚处于身体发育成长时期。从生理上讲,其各种器官尚未发育成熟,根本不适宜性交;从心理上说,幼女的智能正处于增长时期,其认识......


·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是指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在具备哪些要求后出卖人即可将其交给买受人占有。建设部2001年颁发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了商品房的交付,其中第三十条原则规......


·在我国买离婚房要注意什么
      在生活当中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对房子之前是用来做什么的肯定不会去详细的进行了解。但是最起码对于房子的产权性质等这些都应该是有所了解的,有些时候可能,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此套房子是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过户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买离婚房要注意什么?一、在......


·哪些情形导致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房产抵押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房产抵押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房产抵押在我们生活中运用是比较多的,民间借贷或向银行贷款时都可能会涉及到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是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否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很多人不太清楚房产抵押的登记程序,其实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房产抵押的登记程序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下面......


·《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中国政府在制定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的时候,考虑到了一些可能会发生的特殊情况,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制定了很多保护条例来防止用人单位恶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那么《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马鞍山讨债
    马鞍山讨债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宗旨,代理讨债、收债、......


·成功辩护,无罪释放走出看守所!
      经过6天1夜开庭审理,陈xx无罪释放走出看守所!详见(2020)湘09......


·医疗过错时效是多久
      医疗过错时效是多久一、医疗事故诉讼时效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事故纠纷,如果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以合同违约(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最长的诉讼时效是20年,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


·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出售方:(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责任? 近几年来,医患关系紧张,不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责任?近几年来,医患关系紧张,不断有关于医患之间产生纠纷的报道,所以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之间最好还是通过申请医疗损害的责任鉴定来判断承担的责任,那么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一、医疗损害......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大陈镇星龙制衣厂代班费10天都不打过来
·有个交通事故
·判十个月可以减刑吗?
·请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少天
·公司打工受伤,还在恢复中,两个多月公司连基本生活费都没发,怎
·您好,我在微信上借錢給朋友然後問她要,她不還,也不說還也不說
·打架眼角膜脱落,与我有关系吗
·离婚后小孩的姓名可以改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