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怎么写?

首页>>法律知识

    房屋买卖是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交易,房屋买卖由于其涉及的资金比较多,而且还会涉及一些权力的归属问题,所以常常会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这也是为什么房屋买卖一定要签订一份合同的原因,说到房屋买卖合同很多人都表示由于并不是经常性的使用,所以书写起来并不是那么的顺利,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怎么写。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便是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的主要内容,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有一些内容是必须要写到合同中去的,比如说是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的权属问题等等,因为房屋买卖中可能出现的纠纷主要也就是在这些方面。所以为了更好的预防房屋买卖纠纷的出现,需要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购房协议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购房的时候需要签订购房协议,这是您都清楚的,一份书面的协议能够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当然,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但要想购房协议生效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还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购房协议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购房协议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合同......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
      婚后要是夫妻一方突然去世,此时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房产该如何处理呢?实践中有的人在遇到这样问题的时候,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才好了。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三章人员安置?第十三条被征地单位的下列人员按有关规定农转非或以调整承包地方式予以安置:(一)农业人口;(二)在校大中专学生;(三)现役义务兵;(四)劳改劳教人员。......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不可以买?要不要交出让金?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需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目前对划拨土地上住宅交易,除开发企业转让的以外,可以免收土地出让金,仍按划拨用地登记管理;其他用途房产交易在办理完新房产证后,由购房者到相关分局办理......


·如何认定非法出售发票罪情节怎么认定?
      发票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用到,比如个人用于公司事物的报销,更多的发票主要是税务用来控制税收。有些个人或公司为了逃税漏税可能会在发票上面动手脚,比如伪造发票、经过不正当渠道购买发票这都是非法行为。有购买发票的需求就一定有出售发票的情况存在。那么对于非法出售发票罪情......


·离婚后还可以自诉追究重婚罪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后还可以自诉追究重婚罪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离婚后还可以自诉追究重婚罪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可以的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是你的举证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


·企业改制上市一般流程
      企业要发展壮大,上市是一个快速的办法。但企业上市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一般企业上市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如何企业才能上市呢?从改制上市的基本业务流程来看,一般要经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上市辅导、发行申报与审核、股票发行与挂牌上市等阶段。  一、改制与设立  企业申......


·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在离婚案件中,债权债务问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一个难题。有些家长为了避免纠纷,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把其中一些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孩子,这也是处于对孩子利益的考量。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一、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赠与子女的财......


·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每个人对传销几乎都避之惟恐不及。传销不仅可以害人钱财,有时候更严重的时候会害人家庭,因此传销活动都是害人害己,人们都避而远之。而且现如今我们国家对传销也是严厉的打击,同时刑法对传销活动罪也有了明确的规定,那么传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传销罪的立案......


·轮胎质量司法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轮胎质量对于车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出现问题非常容易照成一定的威胁性,法律也有相关的轮胎质量司法鉴定规定要求,当轮胎出现一定的质量问题需要司法鉴定时,就需要了解一些轮胎质量司法鉴定的标准,针对这个知识,我们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轮胎质量司法鉴定的标准:轮......


·放火罪是指什么、如何认定放火罪
      刑事司法实践中,放火罪和不少罪名存在相似和交叉,比如故意毁坏财物罪和以放火为手段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但是,区分清楚放火罪的此罪与彼罪十分关键,这关系到正确地定罪和量刑。只有定性准确,才能量刑公正,而量刑公正是司法公正的表现之一。那么,放火罪是指什么?我们将为......


·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修改 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书
      我们知道离婚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了之后,其实此时只能说协议成立,但并未生效,按照规定一般要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将协议书登记备案之后,那么才能生效。对此,签字之后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修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修改夫妻在离婚时......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相关内容
·奉化市看守所
    浙江省奉化市看守所地址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市长汀西路500号,靠近......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淮安市(不含淮......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中枢镇、板桥镇、马街镇、三岔河镇、陆良县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土地)。区片补偿标准:5667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召夸镇、大莫古镇、小百......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协议人: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


·什么情况下遗嘱部分无效?
      众所周知,死者生前所立下的遗嘱是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况,而这里的无效又具体分为了部分无效与全部无效。那么实践中能够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况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情况下遗嘱部分无效(一)遗嘱违反法律强制......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公安局在酒店前台查了客人信息没有入住记录,然后要查监控,前台说要上办公室跟上级领
·男友和小三结婚,那我肚子里的宝宝该怎么办?
·关于领养子女的拆迁问题
·我是公司法人,经协商我公司转给他人,企业法人已变更,对方把税务登记证相关手续拿走
·工伤理赔,您好,您好,我想起问一下关于工伤赔偿的问提,我
·新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我是岔路口村的
·我是京山市人在官塘驿镇和现在老婆(没办证)在官塘粮店买了房屋
·我在**罐头厂上班,上班时车间停电,放水不甚双腿被严重烫伤,医生诊断为三度严重烫伤。医生建议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