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民事诉讼法执行分配,怎么分配?

首页>>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执行分配,怎么分配? 一、民事诉讼法执行分配
本条文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对于分配方案异议的处理,二是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分配方案异议之诉,该制度是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依照保障当事人实体权利救济精神、“审执分离”原则,通过司法解释创立的制度。
(1)对于分配方案异议的处理
由条文规定可以看出,就执行程序中对分配方案异议的处理,执行法院贯彻的是“当事人主义”,并不需要行使对异议进行审查的职权,只是将当事人的异议告之相关权利主体,如果没有对异议的反对意见,执行法院则按照异议的意见修改分配方案并予以分配;如果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执行法院则通知异议人并等待其15天,根据异议人是否起诉而决定或者按照原方案分配,或者将争议份额提存。
如此规定彻底贯彻了“审执分离”的原则,也符合一般的法理。但是这种无任何职权干预的运作模式,可能会使并无多少实质影响的异议也进入异议之诉程序。有的法院反映,如果严格按照本条文的字面意思进行操作,则在逻辑上会反复出现异议之诉的情况,在实践中无法有效推进参与分配程序。
实践中,执行法院一般会在保障当事人权利的情况下,在程序中发挥主导作用。多做当事人的说服解释工作,引导当事人就参与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至少应当做到避免非实质性的争议进入参与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2)关于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目的在于解决争议当事人之间关于分配方案的争议。由于分配方案的部分变动可能会导致其他债权的受偿比例发生变化,所以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结果会影响到其他债权人。而本法条只规定了异议人为原告,对异议提出反对意见的人为被告,未涉及其他人的诉讼地位问题。因此,诉讼中是否应追加其他人为第三人(或者被告),值得讨论。实践中有案例将除争议双方外的其他所有债权人、被执行人追加为第三人,一揽子解决争议问题。我们认为,对此无需统一规定,可由审判庭根据争议事项是否会影响到其他主体的权利而予以灵活掌握。
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执行实践中应注意如下几点:
1、执行程序中应当在保证当事人权利的情况下,多做当事人的说服解释工作,引导当事人就参与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2、执行异议之诉中的审理应根据案情的需要决定是否追加争议当事人之外的相关权利主体为第三人,以彻底解决纠纷。
二、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行实践中应注意如下几点:第一,执行程序中应当在保证当事人权利的情况下,多做当事人的说服解释工作,引导当事人就参与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第二,执行异议之诉中的审理应根据案情的需要决定是否追加争议当事人之外的相关权利主体为第三人,以彻底解决纠纷。
通过阅读本文,有关民事诉讼法执行分配的问题可能您已经有所了解了。对于实践执行中应当注意,审理要根据案情的需要,对当事人的说服工作一定要做好而且要保证好当事人的权利,使当事人能够积极的参与分配方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雇佣童工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世界各国对单位使用童工都是作出了规定的,大部分国家都是禁止单位招录童工。而要是单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招录童工的话,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在我国雇佣童工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一、什么是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


·产品购销合同什么意思
      产品购销合同什么意思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一、什么是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就是供方将其销......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根据《商标法》第56条之规定,注册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金额的三种计算方法:以被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受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以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损失计算赔偿金额;法定赔偿。(一)被侵权人因侵权而受到的损失《若干解释》第15条规定,因被......


·开发商能否更改商品房设计
      开发商能否更改商品房设计一、开发商能擅自更改商品房设计吗开发商要将政府审定的小区规划等附在合同上,开发商不得擅自修改调整规划。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对该商品房所属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进行调整涉及修改强制性......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等法律服务,包括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争取缓刑、假释、从轻判决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地址: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是南京市...栖霞分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公交:乘坐71路76路107路108路122路139路140路145路823路南栖线南上线在尧化新村下,步行约550米即到达。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


·秦皇岛刑事辩护律师谈抓住关键点达到辩护目的技巧
      刑事辩护律师的目的,就是尽量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但是如果我们仅仅是让法官可怜我们的委托人,或是求他们维护我们的辩护目的,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我认为只有我们抓住了司法机关案件里的瑕疵,他们才会与我们谈判,才会更容易的达到我们的维护委托人的目的,......


·成都律师杨继承律师遗产纠纷律师分析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条件
          成都律师杨红琼分析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条件        首先遗赠抚养协议是指受抚养人(公民)和抚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抚养人承担受抚养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受抚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一、并购贷款的并购方需要符合的申请条件(一)并购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避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二)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怎么办?一、全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


·司法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是什么?
      证据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没有证据法院是不能定案的。证据种类有很多,其中就包括司法鉴定意见。在很多案件中,都会有司法鉴定机构参与其中,其出具的鉴定意见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帮助。但是并不是所有司法鉴定意见都可以当做证据。那么司法鉴定意见不能......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工地上,拖欠工资,能帮我们要回吗?
·装上没有证件的摩托,直行轿车{手续齐全}
·遇到一个网络诈骗的人,骗了几千块能不能成立诈骗
·朋友欠钱 没有钱还 有借条
·医疗方面的问题,我想委托胡律师给我打官司
· 售后公房一套,父亲与我两人共有(一半为共有财产,一半为我继承)。出售要交什么税
·怎么讨要薪水,我和公司劳动合同签约到期没有续签
·我是承包工程的 现在老板跑了不给钱怎么办?
·我是嵩明的,我可以不可以在昆明补办身份证,回去有点远,我要等着补身份证办银行卡
·你好咨询一下合同案件,村委员会给个人签的合同,为履行事件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