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流程,需要什么样材料?

首页>>法律知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流程,需要什么样材料?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流程

1、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2、登记方式:通过电子系统网上提交信息,网上审核。

3、登记信息内容: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4、登记时限: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5、公示内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

6、注销登记:经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

7、私募基金备案时点: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

8、私募基金备案时限: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

9、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考试、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其他情形。


10、信息报送: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包括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

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包括认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

每年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每年度4月底前,通过系统填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1、重大事项报告,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


(1)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高管发生变更;

(2)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发生变更;

(3)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

(4)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6)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12、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重大事件,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

(1)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

(2)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

(3)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4)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

(5)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二、需要什么样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信息 股东身份信息

5、所有高管人员一寸照片

6、验资报告

7、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8、私募基金备案高管的要求

9、具有从业资格证或3年的投资经验人员

10、私募基金公司设立的资金要求

11、申请私募基金备案名称一般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公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需要您提供公司名称、注册资金、经营项目、注册地址即可办理。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流程问题的解答,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时要按照备案标准准备齐全备案所需要的相关材料,这样才能够更加有效率的办理备案。备案的程序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走,否则不能达到备案的效果。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一般民事诉讼的费用标准是多少
      一般民事诉讼的费用标准是多少民事纠纷起诉费用的收费标准不同种类的诉讼费用,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用的性质,裁判费用的确定应根据国家的财政水平和当事人的一般支付能力确定,否则就可能脱离本国实际而至收......


·公示催告结束后汇票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示催告结束后汇票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评析1.汇票遗失后,B厂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是正确的。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失票人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另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也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


·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配
      在我国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今天,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尤其是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婚姻关系包含了很多利益关联,有的时候离婚是因为一方有过错,离婚时的矛盾也比较尖锐,那么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应当如何分配呢?我们来了解下。一、夫妻一方......


·房屋打官司需要多久,房屋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房屋打官司需要多久,房屋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打官司的流程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所以,就对打官司需要的时间也不是很清楚。特别是一些案件审理时间长,就很多当事人问打官司需要多久。那么房屋打官司需要多久?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南京交通事故赔偿知识以及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南京交通事故索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南京交通事故案例、南京交通事故赔......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强险等法律知识,专业律师在线免费解答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其它交通事故赔偿......


·离婚继承律师:实施家庭暴力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        吴丁亚律师提示,以下是国际社会学界对家庭暴力概念比较广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


·2023年最新南京市所有看守所、监狱电话、联系方式、详细地址
      南京市看守所联系电话、地址南京市看守所 025-84426995 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025-84427947 建邺区下圩村19号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025-84427177 南京市玄武区沧波门余粮村8号秦淮区看守所 025-84426300 秦淮区罗家场66号浦口区看守所......


·刑事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
      刑事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


·重婚罪一定是缓刑吗,重婚罪是否判缓刑?
      对于一些比较轻微的犯罪,一般法官在最后判决的时候往往都会适用缓刑。很多重婚案件中,犯罪分子最后几乎都适用了缓刑,因此就让人以为重婚罪一定是缓刑。那到底重婚罪一定是缓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重婚罪一定是缓刑吗根据《刑法》第二......


·应该如何冻结资金?
      应该如何冻结资金?一、如何冻结资金1、如果是想冻结自身的个人账户资金,只需要携带自己的有效证件就可以啦。2、如果是想东借他人的资金,则需要公安司法干预再能强制冻结。二、司法冻结详细规定:在涉及民事纠纷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现单位不给签合同上保险,我自己把养老保险挂在别的单位交,然3946136918我把保险钱给这个
·关于医疗纠纷和刑事案件
·楼房开缝,我家新买的楼房刚装修不久!发现窗墙体就有细小的裂纹但最近越来越厉害把装
·拘留期间家属可以去探望吗?
·学生教育,我去广西灵山县武利镇的一名学生
·当时未报,当时未报警,当时未报警,现场已不在,这种情况怎么温馨
·酒店破产,这样才能拿到工资?
·微信收款码给别人有没有风险!
·提前终止合同可以要求房东退押金吗?
·我资讯一下,离婚财礼纠分问题,退财礼的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