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适用缓刑的条件包括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缓刑是法官在对犯罪分子判刑的时候同时做出的,当然法官做出缓刑的宣告,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此时必须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那到底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适用缓刑的条件包括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适用缓刑的条件包括什么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 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
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
缓刑在法理上不存在“争取”的说法,必须严格按照案件情况以上述适用条件来决定,但如果是存在可缓可不缓的临近点,有些工作就需要做了。
二、缓刑如何执行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
此外,根据刑法第449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害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这是一种特殊的缓刑规定,是在特定情况下对特定的对象缓刑执行的特殊处理制度,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
在具体适用缓刑的情况下,成功的缓刑意味着原判刑罚不再执行,那么此后在五年内再次犯罪的,也就不会构成累犯。对于犯罪分子来讲,要是可以适用缓刑的话,那么就可以暂时的不用执行所判的刑罚了。更多缓刑方面的法律知识,你可以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犯诈骗罪判几年刑,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实施诈骗行为的时候,一般是不会采取暴力行为的,而是由受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自愿的交付财物。而只有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后,才能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那么此时犯诈骗罪判几年刑呢?本文为您做具体阐述。一、犯诈骗罪判几年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


·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
      刑事和解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改革,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进行刑事和解,那寻衅滋事罪是否属于刑事和解范围呢?事实上,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详情请您继续阅读,以下内容由我们为您整理。寻衅滋事罪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应成立寻衅滋事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不属于......


·刑讯逼供罪如何处罚,处罚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就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禁止司法工作人员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刑讯逼供。如果要构成刑讯逼供罪,就要严惩,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刑讯逼供罪如何处罚呢?在实际案件中,刑讯逼供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刑讯逼供罪如何处罚(刑法第247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


·新刑法诽谤罪最高几年?
      新刑法诽谤罪最高几年?一、新刑法诽谤罪是如何量刑的?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


·遗弃罪可以直接起诉吗?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在一些地方,有的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抛弃不管,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遗弃罪。被遗弃一方应该选择法律手段维权,其中人民法院是处理纠纷和矛盾的最主要场所之一。那么遗弃罪可以直接起诉吗?接下来我们为您具体讲一讲。一、遗弃罪可以直接起诉吗?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只有......


·交通事故哪些情况下能扣留车辆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可能交警会出于事故处理的考虑,而会对涉事车辆进行扣留处理。但是不是交警就可以随意的扣留涉事车辆呢?当然不是这样的,法律中对能扣留车辆的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哪些情......


·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谁来承担离婚诉讼费
      起诉离婚中往往涉及到两方面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其中,诉讼费是必须要支付的,而律师费则是有委托律师的才需要支付。那么您知道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


·股权转让协议要交印花税吗?
      股权转让协议要交印花税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股权转让是企业经常采用的市场行为。股权转让既可以是股东个人进行,也可以是企业行为。其中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合同的一种,按照相关规定,买卖合同、购销合同等需要交纳印花税。那么股权转让协议要交印花......


·以遗弃罪离婚可以吗
      夫妻双方互有抚养的义务,因此,夫妻之间也是可以成立遗弃罪的。夫妻一方对于另一方应当承担抚养义务事不作为或者消极作为的情况下,就可以成立遗弃罪。这种情况下,夫妻之间的感情实际上也已经破裂了,那么在夫妻关系中遭遇了遗弃的一方是否可以以遗弃罪离婚......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当事人解决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等婚姻问题。南京专业离婚律师专注解决离婚、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争议,并提供心理咨询,咨询离婚律师,从感情出现问题就启动律师保护程序。业务范围有离婚咨询......


·梁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奸罪、盗窃罪辩护词
      辩护词        (梁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奸罪、盗窃罪)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接......


·离婚案件高发,柳州众维所罗海华律师又回来了
      柳州成立家事法庭专业处理离婚案件,罗海华律师办理了大量离婚案件,经验丰富。当您的婚姻出现感情破裂问题,您需要离婚,或者对方要求离婚,双方在争执不下时,请您看一下我下面说的话,也许对您有帮助与指导。    本律师办得最多的就......


·抚养费给付期限
      父母抚养费的给付截止到什么时间?是到孩子18岁成人为止,还是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独立生活的界限如何掌握?《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上......


·侵权损失赔偿与合同违约赔偿区别是什么
      侵权损失赔偿与合同违约赔偿区别是什么侵权的时候和合同违约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侵权赔偿和合同违约的时候的赔偿是不一样的,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一种是因为自己的侵权行为而导致的赔偿,一种是因为违反约定而造成的赔偿。侵权损失赔偿与合同违约......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为推出房产税做准备。很多大城市也进行了相关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为推出房产税做准备。很多大城市也进行了相关试点,房产税一旦推出,对拥有多套住房的老百姓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对房产税的税率及计算方式是房地产市场关注的焦点。那么房产不动产税如何计算?下面我们就这个您普遍关心的话题展开相关讨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老板拖欠我工资不发
·要工资,欠半年的工资不给
·未婚先育、造成身体伤害,未婚先育、有了孩子、对身体造成很大影响、医生说有可能以后
·我的情况是订婚两了,现在男方要退婚,还要退婚的钱,当时订婚买了三金和四万块钱现金
·我爸爸在2019年5月外借人民币1万人民币给他的一个表妹夫,
·房屋买卖合同
·有欠条但是要不到钱怎么办?
·讨要公伤补尝款
·请教,建筑工地伤的,建筑工地伤的,初步估计下半身瘫痪,二级伤
·你好我们俩个人合租一间屋子只有一份合同共同签署的。现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