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是什么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是什么样的? 按照债券的发行对象,可分为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两种方式。
私募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债券,一般以少数关系密切的单位和个人为发行对象,不对所有的投资者公开出售。具体发行对象有两类: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是与发行者有密切业务往来的企业等;另一类是个人投资者,如发行单位自己的职工,或是使用发行单位产品的用户等。
私募发行一般多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不经过证券发行中介机构,不必向证券管理机关办理发行注册手续,可以节省承销费用和注册费用,手续比较简便。但是私募债券不能公开上市,流动性差,利率比公募债券高,发行数额一般不大。
公募发行是指公开向广泛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债券。
公募债券发行者必须向证券管理机关办理发行注册手续。由于发行数额一般较大,通常要委托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承销。公募债券信用度高,可以上市转让,因而发行利率一般比私募债券利率为低。公募债券采取间接销售的具体方式又可分为三种:
①代销。
发行者和承销者签订协议,由承销者代为向社会销售债券。承销者按规定的发行条件尽力推销,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能按照原定发行数额全部销售出去,债券剩余部分可退还给发行者,承销者不承担发行风险。采用代销方式发行债券,手续费一般较低。
②余额包销。
承销者按照规定的发行数额和发行条件,代为向社会推销债券,在约定期限内推销债券如果有剩余,须由承销者负责认购。采用这种方式销售债券,承销者承担部分发行风险,能够保证发行者筹资计划的实现,但承销费用高于代销费用。
③全额包销。
首先由承销者按照约定条件将债券全部承购下来,并且立即向发行者支付全部债券价款,然后再由承销者向投资者分次推销。采用全额包销方式销售债券,承销者承担了全部发行风险,可以保证发行者及时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因而包销费用也较余额包销费用为高。
西方国家以公募方式发行国家债券一般采取招标投标的办法进行投标又分竞争性投标和非竞争性投标竞争性投标是先由投资者(大多是投资银行和大证券商)主动投标,然后由政府按照投资者自报的价格和利率,或是从高价开始,或是从低利开始,依次确定中标者名单和配额,直到完成预定发行额为止。非竞争性投标,是政府预先规定债券的发行利率和价格,由投资者申请购买数量,政府按照投资者认购的时间顺序,确定他们各自的认购数额,直到完成预定发行额为止。
按照债券的实际发行价格和票面价格的异同,债券的发行可分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
①平价发行,指债券的发行价格和票面额相等,因而发行收入的数额和将来还本数额也相等。前提是债券发行利率和市场利率相同,这在西方国家比较少见。
②溢价发行,指债券的发行价格高于票面额,以后偿还本金时仍按票面额偿还。只有在债券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的条件下才能采用这种方式发行。
③折价发行,指债券发行价格低于债券票面额,而偿还时却要按票面额偿还本金。折价发行是因为规定的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
一般的也就是代销、全额包销、余额包销这几种比较常见的方式。但是不管是哪种发行方式都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的程序进行,同时在发行前还需要向相关的部门申请债券的审核才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公司债券债券基金特点有哪些
      公司债券债券基金特点有哪些?债券基金,又称为债券型基金,是指专门投资于债券的基金,它通过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对债券进行组合投资,寻求较为稳定的收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债券基金也可以有一小部分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另外,投资于可转债和打新股也是债......


·超市债权债务公示期限是多久?
      超市债权债务公示期限是多久?一、债权1、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2、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


·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一、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因为借据毁损,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书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而且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1、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而且证据之间应该能够形......


·股权质押贷款比例是多少?
      股权质押贷款比例是多少?一、股权质押贷款比例是多少?股权质押贷款是有一定比例的。贷款银行或公司会根据股权发行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性质等因素,由借款人、贷款人和出质人商量确定最终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最高不会超过股权票面额的75%。材料1、贷款申请书;2、借款人或企业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3、股权发行公司上......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


·土地承包合同村委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土地承包合同村委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来源,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为农民家庭和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农民家庭通过签订这个合同来确定对某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享有,可以依此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土地......


·故意杀人罪具体量刑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故意杀人是非常残忍的行为,犯罪嫌疑人往往会被处以死刑的,如果情节较轻可能判处的刑罚要轻一些,那么很多人就很关心故意杀人罪具体量刑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少天
      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少天由于各种刑事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所需的处理时间也会有很大的区别。但不论案件有多复杂,公安局在立案侦查时都有它的期限。那么,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少天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一、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


·超市摔倒消费者权益规定是怎样的
      超市摔倒消费者权益规定是怎样的超市摔倒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规定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消......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相关内容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强奸抢劫、诈骗、盗窃、职务侵占、持械暴力犯罪、毒品、死刑、贪污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律师谈什么是取保候审......


·离婚继承律师:实施家庭暴力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        吴丁亚律师提示,以下是国际社会学界对家庭暴力概念比较广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


·以案说法,有关遗嘱方面
      律师说法-------有关遗嘱的法律规定及理解适用    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你们好,我是河北世纪联合律师所的李律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本人代理的遗产继承、分家析产等方面的家庭纠纷比较多,为了减少朋友们家庭成员间的矛盾或者避免矛盾......


·法庭在立案之后多久开庭?
      法庭在立案之后多久开庭?一、立案之后多久开庭简易程序一般要在立案之后20天以后才能开庭,因为要给被告答辩期,如果被告要举证期限,那最早也要到35天以后开庭。在这段时间,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应该保证所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够......


·借款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借款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一)平等原则根据《民法典》第八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


·离婚时孩子归女方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要是有房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肯定是需要对这些做出处理的。此时如果女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对后面房产的分割是否会产生影响呢?关于离婚时孩子归女方房产怎么分割的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时孩子归女方房产怎么分割?夫......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问这条件符合劳动法吗谢谢
·遗产住房公积金,如有两个合法继承人,有一人不能领取,那另一人可以领取属于自己继承
·有一个邻里纠纷案件
·新房净高误差5厘米求索赔
·应该采取什么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老婆在工地上班,把腿摔断了,刚出院,医药费一十六万三,上了
·工伤医疗费,工伤定残后与单位解除合同
·我朋友的老公因为网络*博欠下八万块钱的贷款,现在有两个女儿,
·请问要转账给犯人怎么转
·双方结婚后没有结婚证已经协议离婚后现在涉及到孩子的抚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