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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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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具体可以这么说:
(一)什么案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不是所有民事官司都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只有涉及财产给付的官司才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比如有财产争议的离婚官司、欠钱不还、拖欠货款、买卖合同纠纷官司等等。也不是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都会受理,只有符合条件的法院才会受理。
(二)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没有责令提供担保的可以不受这点限制),譬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申请保全人提供担保:
(1)在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
(2)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
(3)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的,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关于申请财产保全具体分为了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针对不同情况下的申请,此时法律中对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而在申请进行财产保全的同时,申请人也是需要提供相应担保的,否则法院可以不受理财产保全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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