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结婚4年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办?

首页>>法律知识

    

谈到离婚的话题我们就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婚姻财产如何分割和子女有谁抚养,现实中有很多离婚的案子都是因为这两方面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产生一系列的矛盾纠纷,更有甚者发生过暴力的人身伤害事件,因此处理好结婚4年离婚财产和孩子的问题对夫妻双方对孩子都是有好处的。

一、离婚的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

离婚的形象图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相关法律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二、结婚4年离婚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办法

如有财产约定,那么依照约定办理。若是没有,那么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属于个人的财产仍属于个人;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无法协商的话就只能等待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主要会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与孩子亲密程度、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多方面来考虑。现实案例中,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优先判给母亲抚养,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法院通常会询问孩子的意见。

我国婚姻法不仅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问题及子女由谁抚养给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而且还规定的离婚的条件,婚姻的缔结双方产生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自己不得随意变更。对于结婚4年离婚财产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在现实中远比法律规定的要复杂得多,我们必须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做出理智的决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离婚财产官司司法内容是什么
      离婚的现象在现代比较常见,因为现代人对于感情问题的选择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很多人都认为婚姻应该门当户对,认为这样生活在一起才不会有另外的压力,但其实如果两人性格不合的话,婚姻很容易会破裂,离婚问题所导致的纠纷问题影响着很多人的生活。那如果离婚的话离婚财产官司会按照什么法律进行呢?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


·协议离婚公证资料需要准备哪些?
      许多人在协议离婚时都会选择进行公证,以免在离婚时或者离婚后对财产的权属问题产生纠纷。那么,在具体实践中,协议离婚公证资料都需要准备哪些呢?下面我们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


·离婚诉讼费用该怎么计算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或者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那么去法院离婚,离婚诉讼费用该怎么计算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诉讼费用该怎么计算......


·要怎么认定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如何认定
      以男女结婚时间点来区分财产的话,那么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的财产为婚前财产,而之后的财产一般是认定为婚后财产的。实践中,不管是对婚前财产的认定还是对婚后财产的认定都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要怎么认定婚前财产。一、要怎么认定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


·离婚时能否向对方要求离婚赔偿
      离婚是一份姻缘的终点,是另一种生活的起点。如果离婚是因为一方的过错的话,那么这段婚姻的终结对另一方而言始终是一种伤害。对方对离婚负有过错,离婚时能否向对方要求离婚赔偿?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时能否向对方要求离婚赔偿离婚时能要求离婚赔偿的只有无过错方。无过错一方在最终离婚发生时请求有......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汽车已经不再是奢侈品了,很多家庭都有一辆汽车。汽车数量的加剧,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成上升趋势的。那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交通事故随处发生,了解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这关乎到我们自己切身的利益。接......


·年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年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一、定义债券发行条件是指债券发行者在以债券形式筹集资金时所必须考虑的有关因素,包括发行金额、票面金额、期限、偿还方式、票面利率、付息方式、发行价格、发行费用、税收效应以及有无担保等项内容。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量刑标准
      一、过失致人重伤罪的量刑1、刑法条文: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本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于伤害他人的结果不是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而是......


·交通事故间接损失赔偿有哪些?
      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了他人财产损失的话,此时就需要做出相应的赔偿,而一般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分为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那么交通事故间接损失赔偿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间接损失是否赔偿关于人身损害根据各当事方事故......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当事人解决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等婚姻问题。南京专业离婚律师专注解决离婚、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争议,并提供心理咨询,咨询离婚律师,从感情出现问题就启动律师保护程序。业务范围有离婚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承德律师寻衅滋事罪律师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北京市京德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付某某的委托,并征得其同意,指派张延华律师作为被告人付某某的辩护人,庭审前详细的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在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结合今天的庭审,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起诉......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李修文为你提供法律帮助——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受被告人梅某某及其家属的委托和江苏天地明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该起案件中被告梅某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开庭前,我们会见了被告梅某某,对案件经过又进行......


·虚假出资,资产还要过户吗
      虚假出资,资产还要过户吗一、虚假出资的概念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


·监护人法定义务有哪些
      成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就能享有一定的监护权,而此时也需要履行一定的监护义务。这就需要搞清楚法律中规定的监护人法定义务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监护人法定义务有哪些(一)、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四个等次,分别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四种情况(一)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楼上空调室外机啊装在我家外墙上,并且挂在我家窗户正上方,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请问物
·我在莱顺食品干活包工每天180欠工资4680元托了5年了老板
·去年4月10号的交通事故,我电动车主责对方机动车次责,我被撞
·微信去限额,里面有一千多块钱,无缘无故就没了,也没有交易记录
·仲裁还会判给我提成吗,我在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任高管
·授权,我在公司购买产品,我在公司购买产品,在淘宝上卖,需要该公司
·我们去了一次陡沟法院,他上的诉,因付养费太少我没有同意,现在
·债务,村街道以5分利的贷款
·故意伤害十级伤残的赔偿是多少
·老师,请教一下!公司法人在检查院看守所,公司会员,可以联名签字代表法人授权吗什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