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医疗过错参与度案例参考介绍

首页>>法律知识

    医疗过错参与度案例参考介绍 一、概念
所谓“参与度”是指被诉对象在诉讼损害结果的介入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它是赔偿医学为法学上确定因果关系而研究发展的新概念。这是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的依据 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就是指在诉讼的过程中因为医患的要求由专业的鉴定组织为受到医疗事故伤害的一方进行鉴定,主要就是鉴定受到医疗伤害的原因与医院有多大的关系。
二、案例
此案件由中院改判,原审法院是按75%参与度判的,中院改判全额赔偿【案例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乌中民一终字第620号判决】,其判决体现一个很重要的审判思想。我们看其一段判词:
“本院认为,本案系一起因医疗诊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上诉人亲属范某生前与中医院存在医患关系,并在中医院先后经两次相关手术治疗,后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经对相应病历资料和对患者整个诊疗过程的质证,同时委托有关的司法鉴定并得出的相关结论均可证实医方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未尽到与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并与患者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故中医院对造成患者范某死亡的损害事实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本案患者范某已进入老年期,自身存在抵御疾患能力差,对患者存在的上述个体性差异对导致患者死亡这一后果是否就应当减轻中医院相应的赔偿责任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本院认为,本案患者虽然多脏器功能因年龄、生理及疾病原因存在退行性变化,但就医学常识,针对本案病例其本身疾患并不必然会直接引起患者死亡。在排除患者因自身原因会直接导致危及生命并发症的情形下,多数患者若采取及时、正确、有效的诊疗行为及治疗方法并不就必然会导致患者死亡后果。本案正是基于中医院对患者主诉腰、腿疼症状未做全面分析及相关鉴别诊断,认定患者存在腰4椎体滑脱(I度)疾患系导致患者腰腿疼症状的直接原因并实施了相应的手术治疗,最终延误了脊髓肿瘤的早期诊断治疗,在患者自身感染症状未完全消除的情况下使患者接受再次手术治疗,因首次手术前未对患者的脊髓肿瘤给予及时的鉴别诊断及必要的辅助性检查,使患者再次手术治疗,医源性扩大了患者受损害的程度,同时在手术时机的选择上存在过失,加之患者自身体质原因对并发症存在耐受性差,因此首次术后进一步降低了患者二次术后自身抵御并发症的应激能力,最终导致患者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由于中医院对患者首次就诊对其腰腿疼未能全面分析并鉴别诊断,并在当时医疗诊疗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腰椎滑脱复位、开窗髓核摘除、内固定植骨融合术,并未尽到医务人员应尽的与自身医疗水平相应的谨慎和注意义务,在未能消除患者疾患痛苦的情形下再次实施椎管内肿瘤切除手术的诊疗行为,说明患者本不应增加的二次手术扩大了对患者的损害,增加了患者受感染的机率并且对自身就存在体质差的患者进一步降低了其抵抗感染及抵御术后并发症的能力,另外也加大了术后并发症治疗纠正的难度,最终导致患者死亡,对此中医院理应对因诊疗行为过失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对上诉人认为中医院对造成的损害事实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的上诉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原审法院认定由中医院承担75%的赔偿责任系认定事实有误,本院予以纠正。”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医疗过错参与度案例。在我国的五级参与度划分下,法官在审判案件时拥有相应的自由裁量权。医疗过错参与度应参照医方具体的诊治行为结合当时的医疗水平加以认定,医疗过错参与度的认定意味着损害结果与医院诊治行为因果关系的强弱,参与度越强,医院承担的责任就越大。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村医烧掉病人欠条能否解除债务关系?
      村医烧掉病人欠条能否解除债务关系?一、如何将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的解除?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是对于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这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就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如果没有溯及力,则解除以前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有效,已经履行的......


·医疗事故处理申请书
      医疗事故处理申请书医疗事故处理申请书申请人(患者):周某,女,2002年9月23日生,汉族。法定代理人:××,女,1978年4月15日生,汉族,住址:清远市××,身份证号:××,系患者的母亲。被申请人:××人民医院,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院长。申请事项: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产科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什么?
      产科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什么?一、产科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那么,如何认定医疗事故赔偿责任?认定又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意见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意见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意见申请程序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


·医疗过错法律明文定义规定都有哪些
      医疗过错法律明文定义规定都有哪些?1、《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明确了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如果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医疗机构不需承担赔偿责任。2、《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的规定有哪些
      我们再进入企业工作之后,常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遇到加班的情况,而对于加班的薪资以及时间应该怎么去计算,相信您都不是很了解。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的规定,希望能给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帮助。一、我国最新《劳动法》关于工作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201101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2011年1月7日由审判委员会全委会第2次会议讨论通过)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统一全省法院裁判尺度,我院审判委员会2011年1月7日第2次全......


·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权的重要方面。但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无权依照审......


·诈骗型传销活动的刑事责任
      以传销为名骗取财物的行为,完全可能构成诈骗犯罪(主要是集资诈骗罪)。一方面,不法分子在集资诈骗的过程中采用传销的模式诱骗他人钱财的案件并不少见;另一方面,在传销过程中,以销售林地、墓地等名义,以高利率、高回报为诱饵吸引社会公众投资,将非法募......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律师在线
    南京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免费的南京法律咨询,你可以向在线律师询问法律问题,南京在线律师为您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法律法律知识和法律法规,提供南京律师热线电话、南京在线律师qq、南京律师微信群等多种南京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方式,方便您在线免费咨询南京律师、在......


·石红旗律师又代理成功撤销一起某县建设局行政处理决定
      2002年7月,何平英向台江县建设局申请办理其位于台江县商贸城朝电信局方向出入口处旁边土地上拟修建房屋的规划两证,台江县建设局同意其修建三层,砖混结构房屋。何平英得到规划两证后与唐先奎联合出资修建该房屋。房屋修建完成后,唐先奎于2003年5月11日与刘......


·保定李庆律师成功辩护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二审发回重审
      某某故意杀人一案经保定李庆律师辩护二审发回重审。    量刑参考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要求:贯彻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


·盗窃罪公安局立案要多久
      现实生活中盗窃的行为很常见,最常见的就是在街头盗窃手机和钱包等。我们都知道,遇到刑事案件都可以向警方报案,要求立案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盗窃都符合刑事案件的标准,符合标准的盗窃罪立案也需要一些时间。下面我们主要来谈谈盗窃......


·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有哪些内容?
      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有哪些内容?一、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情形,买卖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生效,发生合同应有的效力,即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所欲实现的法律效果。(“法律行为之所以能依其......


·事故赔偿调解的参加人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是2011年的事,打了两次官司都没有得到赔偿,现在听说他那
·014与北京XX公司签订了为期两的投资代理合同,除本金外还
·关于遗弃罪,我和孩子的母亲分居五年
·不 知为啥被带走,我前天被当地派出所带去还有我八岁的孩子到今天我也不知道为啥在派
·抢夺罪,你好,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一个朋友前些天被认
·父亲让我一人扶养,把财产留给我,写了遗书,他自己觉得有两个孩子,却又给他写了遗书
·一份民事纠纷案件。我爸骑电动三轮车拐弯时撞到了同方向的一个行
·车被水淹了,怎样理塔
·是否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妻子偷偷把小孩子带走躲到外地,一去不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