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医疗过错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么进行的

首页>>法律知识

    医疗过错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么进行的 一、医疗过错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
1、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医疗侵权案件中,患者要就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提出证据,即患者要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在那家医院就诊或手术过,而医院对自己的权益造成了损害。而医院要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不存在医疗过错方面提出证据。
2、病历对举证责任分配的影响。
(1)医疗机构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导致认定医疗损害的因果关系及过错要件的证据不存在或证据不足的,应由医疗机构承担不利后果。
(2)发生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遗失或拒绝提供以及患者抢夺医院保存的病历资料等情况,造成医疗机构举证困难的,应当按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条所确定的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重新调整举证责任的承担。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侵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协调。我们认为,将申请鉴定作为医院举证责任的内容,应作为一个原则。但在审理医疗侵权纠纷案件时,要注意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虽然医院提交原始诊疗记录等资料只是履行了部分举证责任,而未履行全部举证责任。但申请进行鉴定也是患者的一种权利,且患者还可以提交医学论断等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
因此,针对现阶段医疗纠纷案件中存在的证据判断困难问题,法院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咨询专家;
(2)积极采取措施,促使当事人申请鉴定;
(3)双方当事人均坚持不申请鉴定的,亦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鉴定。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一般认为,举证责任有两层含义,即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简言之,即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就特定事实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就特定事实主张如不能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则要承担的不利后果,这个不利后果就是败诉。12举证责任的分配即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它对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是举证责任的根本问题。应当看到,举证责任的分配是确定的,不存在着诉讼中发生转移即由一方转至另一方的问题。举证责任分配有两种方式,即“谁主张、谁举证”和举证责任倒置。
民事诉讼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均未规定医疗事故纠纷的举证责任。《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13一般认为,医疗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了医疗行为;
2、具有人身等损害后果;
3、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4、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主观上有过错。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医疗侵权纠纷案件中,患者应首先就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举证,并非没有任何举证责任,如果患者不能证明医疗关系或医疗损害结果存在,法院应依法驳回起诉。而医疗机构如果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自己没有过错,应该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推翻因果关系推定或过错推定,否则,因果关系推定或过错推定成立。实际上,医疗机构只要证明了一个推定不成立,即只要有一个侵权构成要件不成立,侵权责任就不能成立,就能够免除其全部赔偿责任。
在进行医疗过错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的时候,我们要注意,一般是需要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进行举证的。也就是说,对于患者来说,要提供自己是在医院的过错下受到损害的证据,而医院的一方则是要在不存在医疗过错方面提出证据。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医疗官司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对于我们生活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一项技术,有医疗自然也会有相关的官司纠纷,有官司也会有司法鉴定的程序,医疗官司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今天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一、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2、举行听证会;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4、出具鉴定文......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医疗损害发生以后,需要对医疗损害进行司法鉴定,用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是几级医疗事故。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程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您认识这方面的知识,我们为您整理了很多资料,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是怎样的?一、医疗纠纷调解流程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


·医患纠纷赔偿怎么写调解申请书
      医患纠纷赔偿怎么写调解申请书一、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申请书患方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电话:住址:申请调解的纠纷事实:申请调解的争议要点及理由:特申请吴中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二、《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患方)》使用说明1、用A4纸打印《......


·异地医保转移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异地医保转移的程序是什么样的1、转入(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①携带资料:a.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代办人员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②办理流程: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b.各经办机......


·事故赔偿调解的参加人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交通事故误工费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误工费赔偿,以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为评判标准,是采取的劳动能力丧失赔偿制度,不以年龄进行限制。同时,老年人参加生产活动也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社会,国家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再就业、再上岗。现实生活中,60岁以上......


·夫妻遗弃罪的证据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遗弃的事件时有发生。通常都是哪些年纪大的老年人,或者年幼的孩子等被遗弃,这些行为都是有违道德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触犯了我国的法律,即所谓的遗弃罪。对于遗弃是否构成犯罪,需要达到一定的情节,那么,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夫妻遗弃罪的证......


·工商办案程序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工商办案程序规定的内容有哪些?一、工商所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对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完全可以按照《暂行规定》第四章关于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实施,是以工商所的名义还是以派出工商局的名义处罚可以根据违法主体、......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邮政编码210036,原名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南京刑事律师前去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无罪罪轻、缓刑辩护等。★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旌德县看守所
    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北门居委会,是旌德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旌德县看守所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旌德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


·一宗盗窃案不起诉决定之成功案例
      案由:盗窃罪一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辩护人:周兴芳律师单位: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对林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作出减轻处罚量刑建议或不起诉之法律意见书长乐市人民法院: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之女林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贵......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服务范围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服务范围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一般经过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非常的重要,一个有经验的刑事律师在每个阶段都会发挥很好的作用。本人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吉增萍律......


·签订分手协议是否有效
      为了避免分手而导致男女日后遇到麻烦,很多情侣在分手的时候都会签订一份分手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其实也是可以维护自己利益的。但是这个,情侣分手签订分手协议是否有效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签订分手协议是否有效首先我们要知道分......


·民事证据调查方式是什么?
      民事证据调查方式是什么民事证据调查方式主要有: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行调查收集;2、律师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3、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4、人民法院依职权经行调查。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


·特别自首应当如实供述同案犯情况吗
      对于自首想必您通过网络、电视剧都比较熟悉,那么对于特别自首,您是否了解呢?特别自首应当如实供述同案犯情况吗?特别自首又有哪些特点呢?为了帮助您更清楚的了解这方面内容,我们为您整理了特别自首的相关知识。一、特别自首应当如实供述同案犯情况吗?犯......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此交通事故,对方有几分责任?
·借条 借条 今借到XX现金伍拾万元整(500000元)一即日起180天内如本人
·我儿媳妇向我儿子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以小孩小为理由判不准离婚,女方对我家多次打砸抢
·夫妻感情破裂坚持要生二胎该怎么办?
·下班回家电瓶车单车事故可以工伤认定吗
·房子到期了,房东不肯退剩下的房租,怎么办
·激活社保卡非得要本人去,该咋办
·债务我也要承担一半吗,你好
·没留下遗嘱的话,那财产怎么分啊?
·我应当怎样离婚,才能维护我和女儿的合法权益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