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肯定是需要夫妻中的一方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才行。而案件在受理之后,紧接着就会进入诉讼程序。此时最好了解清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这对当事人来讲也是很有帮助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相比协议离婚,起诉离婚的程序肯定是要复杂多的。而当事人适当了解一些关于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对诉讼的进行也是很有帮助的。其中,若需要当事人举证的话,则一定要收集到相应的证据,否则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会对其不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父母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对于同居期间的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也需要一并做出处理。这其中就涉及到子女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怎么给?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
·
法院是如何调解离婚的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官会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然后再根据调解的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也就是说,进行离婚调解这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那具体来说法院是如何调解离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法院是如何调解离婚的法院调解的原则,是指在进行调解活动和达成调解协议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应......
·
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
复婚又离婚,这在实践中还是不少见的,虽然这样做不好,但还是存在的。那么又离婚肯定涉及财产分割,那么,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复婚前的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
·
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解除抚养协议?
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解除抚养协议?有的人觉得父亲从小对自己不好,在长大之后能够自己做主了就想要断绝父子关系。这样是否可以呢?如果法律允许断绝父子关系的话,那么具体的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
·
优先放弃抚养权的形式是什么
婚姻是在男女双方同意具有法律认定的行为,而子女的出生则代表着责任和义务,婚姻的破裂也伴随着抚养权的法律问题,优先放弃抚养权的表现形式在什么方面,我们在下文为您解析。优先放弃抚养权的几种形式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
·
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融资租赁合同现目前普遍运用于大型的机械租赁过程中,大多数的承租人之所以选择融资租赁的方式。因此融资租赁合同在融资租赁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很是重要,那么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么?下面就由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一下。一、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
·
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
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一、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这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而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以此可见,该背书方式不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是以授予他人一定的代理权为目的,其确立的法律关系不属于票据上的权利转让与......
·
外科医患纠纷如何解决?
外科医患纠纷如何解决?一、基本程序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
·
怎样写土地承包合同书
怎样写土地承包合同书土地承包合同书发包方:(以下称为甲方)承包方:(以下称为乙方)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土地的经济价值,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甲方将一处土地有偿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相关内容
·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北侧),内有女子监区,家属被拘留,需要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罪轻刑事辩护的,可以直接联系律师。★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
·
南京离婚律师说法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代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您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尽量多分财产,确立子女抚养优势,财产分割方案,力求将离婚案件带给双方、子女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南京离婚律......
·
邯郸律师夏俊峰成功代理:横穿高速丧命 保险双份理赔
2014年11月10日20时45分,史记银准备从固安县打工回家,电话预约从北京至魏县的长途公交车,公交车乘务员让其在大广高速公路等车,史记银横穿高速公路准备乘坐公交车时,被随后驶来小轿车撞到,导致史记银死亡。事故发生后,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夏俊峰律师......
·
山东省潍坊市及所有县市区看守所地址、电话、乘车路线、位置导航汇总
潍坊市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整理如下,方便律师会见和家属探视。1、山东省潍坊市看守所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街与和平南路路口向南100米路东见一小路东行100米路北/潍坊市看守所(公交站)山东省潍坊市看守所电话:0536-8911617/8902110山东省潍坊市......
·
合伙企业法人和合伙人有什么区别
合伙企业法人和合伙人有什么区别不管是合伙企业法人还是合伙人,都是组成一个企业的关键部分,都要承担公司一定责任的相关义务。但是从本质上说来,两者还是有极大的不同之处的。那么合伙企业法人和合伙人有什么区别?具有法人资格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
·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是什么一、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须知1、何种裁决可适用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程序。只有终局裁决才可适用撤销仲裁程序,而终局裁决是指下列劳动争议,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
·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随着房价的飙升,很多女孩子将有无房子作为结婚的条件。因此,很多夫妻是在婚前一方有房的情况下结的婚。此种情况,在离婚时,房产的归属就成为离婚争议的焦点。那么涉外婚姻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律师,我在58上买了一台电脑,到货发现电脑是假的,配置是
·
丈夫在外借了高利息的借款,这算共同债务
·
你好,因为父亲对婚姻不忠诚,夫妻正闹离婚,请问他们离婚债务是
·
能不能查到我朋友在哪个监区几号分区
·
外籍子女能继承父母在国内的 使用权房子吗
·
二手房过户,律师你好:请问
·
被公司无理由辞退,我被公司无理由辞退了
·
1994交了一百块钱养老保险,为什么现在要给退回来
·
·辞职后扣工服190元合法吗
·
胫骨平台骨折能不能评上十级伤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