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医疗过错参与度比例如何划分?

首页>>法律知识

    医疗过错参与度比例如何划分? ? ? ? ? ? ? ? ?
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生病了自然是要看医生。但是,人无完人,更何况是医生。医学是一个艰深又晦涩的学科,却能帮助人们脱离病魔的魔爪。故而医生备受世人的敬仰。然而,近些年的医疗纠纷让世人明白再高明的医疗也会出错。可是,一个失败的病例涉及诸多方面的原因,如果是医疗过错,也应该仔细分析医院方面在其中起作用的大小。即医疗过错参与度比例如何划分?
医疗过错参与度比例如何划分?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在医疗过错鉴定中有一项对当事人权利影响很大的内容就是参与度的确定问题。
所谓“参与度”是指被诉对象在诉讼损害结果的介入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它是赔偿医学为法学上确定因果关系而研究发展的新概念。这是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的依据。
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是采用五等级法对患者所诉医疗损害中医疗过错行为进行参与度评定,具体为:
1、医疗过错参与度10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完全属于医疗过错所致,与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无关联,法学上为必然因果关系,也叫直接因果关系;
2、医疗过错参与度75%。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医疗过错所致,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增加了所诉医疗损害出现的可能性。法学上为相当因果关系。
3、医疗过错参与度为5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是医疗过错和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以及其他行为共同作用所致结果,且双方的作用强度难以区分,即出现所谓“原因竞争”,法学上为素因竞和之因果关系;
4、医疗过错参与度25%。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但医疗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出现起到诱发、促进、加重等作用,法学上为事实之因果关系;
5、医疗差错参与为0%。所诉医疗损害完全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与医疗差错无关联或不存在医疗差错,法学上为无因果关系或无自然关联。
根据以上内容,您可以大致了解到医疗过错参与度比例如何划分。如今的信息网络便利到医疗纠纷案例可以半天之内轰动全国上下,甚至让我们对医生有所怀疑。然而,正确地认识医疗事故,在医疗事故发生时,走正确的法律程序解决医疗纠纷才是对事故双方的尊重。根据医疗过错参与度比例的划分与判别,我们可以知道医疗损害有多大程度是由于医疗过错造成的。上诉内容仅是一个五等级法的参与度评定,对于具体的情况,我们建议您向当地的律师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一、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


·医疗机构责任状具备内容是什么?
      医疗机构责任状具备内容是什么?医院机构不同于其他单位,其承担着救死扶伤的重任。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医疗机构责任状,通过规章制度来提高全员责任心。因为很多医疗事故的发生就是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到位造成的。那么医疗机构责任状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医院机构责任书为使全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


·保外就医的对象有哪些,保外就医手续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犯罪分子如果在监狱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是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那么具体而言哪些人可以申请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申请手续又是怎样的,很多人都不清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一一作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保外就医的手续是怎样的(一)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罪犯及其亲属提出......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医疗纠纷的诉讼中,为了判定责任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被损害当事人可以申请相关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那医疗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医疗事故鉴定的主要流程: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


·北京市朝阳区医患调解委员会调节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医患调解委员会调节范围传统的医疗纠纷解决办法有3种途径,一是患者与医方直接协商解决,二是患者投诉由医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政调解或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处理,三是通过诉讼、司法解决。随着河源市医调委的成立,医患纠纷又多了一个新的解决平台和途径。调解范围五种情况患方可申请调解:患者在诊疗......


·夫妻离婚后要不要探望孩子
      ?夫妻离婚的同时,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另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但同时也想有对子女的探望权。那通常夫妻离婚后要不要探望孩子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后要不要探望孩......


·胎儿亲子鉴定的方法及效力是什么?
      胎儿亲子鉴定是指在产前为了确认孩子的父亲进行的亲子鉴定。有的时候为了确定身份等多种原因需要在胎儿尚未出生前就鉴定是否具有亲子关系,胎儿亲子鉴定是否具相关的有法律效力等就成为您关注的重点。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胎儿亲子鉴定等问题。一、胎儿......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什么内容?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什么内容?一、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⑴、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主要由业务部、经管部等与债权债务业务有关的部门负责,财务部配合。财务定期编制《往来账款分期明细表》,全面提供往来账款增减变化及构成情况,以便及时掌握和清算;对发生......


·私募基金备案代办的要求是什么?
      私募基金备案代办的要求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备案代办要求1、注册私募基金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相关内容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律师
    犯罪嫌疑人进南京市看守所多久才可以会见律师、刚进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南京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一次的费用大概是多少钱?南京市看守所建律师会见预约平台如何预约......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包括:诈骗案、毒品案、经济案、贪污贿赂案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案件律师谈“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1996年版《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是人们......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免费咨询,扬州劳动工伤律师在线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扬州律师,扬州电视台说法栏目法律顾问。工伤赔偿计算编辑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


·青岛市各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邮政编码
      山东省青岛市各区市区看守所地址、电话1、青岛市..看守所地址:即墨市普东镇(青银高速北安、普东出口东南方向1公里),监所管理支队园区北会见大厅、青岛市拘留所会见大厅。联系电话:66578929〔青岛市..看守所(含青岛市第二看守所)、青岛市女子......


·劳动仲裁程序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申请       &......


·公司股东变更后对前面的债务承担有几个方面?
      公司股东变更后对前面的债务承担有几个方面?公司和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履行各自的法律义务,很多时候对于两者的责任承担您容易混淆。特别是在股东变更后,要明确的是公司依旧承担债务责任,新的股东则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公......


·病历所有权归谁?
      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保管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有权保管和保存病历,患者可以复制病历。病历是特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特定的病人进行诊疗所形成的特定记录,因此病历是典型的特定物。病历还是一种不可分物。以住院病历为例,可由首页、住院志、......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这样的交通事故能定我的全责吗
·骑自行车被电动车撞伤,右腿小腿粉碎性骨折,对方全责,医药费对方出的,其它该如何要求对方赔偿?
·11年2月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施求助
·我在南京x美容院移植睫毛花了2万,效果不理想
·实*律师经验谈
·因为骑摩托车酒驾,现在都怎么判
·委托关系中怎样约束委托方及时足额支付报酬
·交通事故,我想咨询我的车与人发生事故没有人员受伤对方全责请问修车费谁承担
·我在2O17年IO月9日打输了民事官司,今天想反诉行吗?
·买房纠纷,不给退款退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