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实践中,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是有权利向法院起诉离婚的,但相对来讲,我国对女方的保护更多一些,也就是说或对男方起诉离婚做出了一定的限制。那到底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做出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如果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男方撤回诉讼。如果男方坚决要求离婚,不肯撤回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做出不受理案件的决定并通知男方。但这一限制由两点例外:(一)
如果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受此限制。因为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往都是无法继续忍受男方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折磨。如不及时受理离婚,可能会损害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以,如果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受理。至于是否准许离婚,还要经过审理后再行决定。(二)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
二、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如何受理?
一般情况法院不会直接判决离婚,都是先进行调节,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如何受理?在女方无重大过错前提下,法院是不准离婚的,没有新的情况发现,在6个月内原告是不可以起诉的,但是被告不受限制,可以随时起诉。大多数情况下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延长,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在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调解不成,将在6个月后男方在起诉情况下,直接判离婚。综上所述,法律上明确的规定出离婚时男方的限制。至于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是什么,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诉讼离婚最后是否能够解除婚姻关系,还需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要是能够证明的话,则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会大很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再婚家庭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再婚夫妻要是感情破裂打算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的,而这里说的再婚家庭财产通常就是指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对于这部分财产一般是如何分割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协议可以改吗
      我们知道离婚协议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悔的,那么离婚协议可以改吗?有的人在签字了之后,才发现自己吃亏,因此就想更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从法律角度分析,是否允许当事人这样做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离婚协议可以改吗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对于协议解除夫妻关系的人来讲,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相当重要的,但也要该协议书生效了之后,才能对当事人的行为产生约束力。那么实践中,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1、离婚是......


·分居后出轨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
      夫妻分居两年以上如果离婚,需要证明夫妻确实存在分居情形,那具体该如何证明夫妻分居?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在分居期间出轨的情形,那么分居后出轨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如何证明夫妻分居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有: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是什么
      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说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比较重要的问题之一了,同时也属于必须要处理的事情之一。而实际分割离婚财产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式,那到底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婚姻法采纳了约定财产制,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


·对方违约,可以定金、违约金同时索赔吗?
      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适用。依照我国《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定金具有解约功能,即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该怎么撰写离婚起诉书
      民事原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可以依据事实和法律,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依法裁判。当夫妻双方发生感情纠纷,想要解除婚姻关系时,如何撰写离婚起诉书?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结算方式
      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结算方式最近几年很多朋友都在说生意不好做,钱不好挣,企业倒闭现象越来越严重,身为员工,当所在公司破产倒闭时内心是痛苦的,但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结算方式是怎样的呢?将在下文中对此问题进行回答。一、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社会民众的权利意识得到增强,越来越关注著作权等社会个体的权利。近年来,侵犯著作权的官司也越来越多。那么,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具体包括哪些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侵犯著作权罪的行......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倡导理性解决离婚问题,为和谐家庭的建设保驾护航。南京离婚律师致力于婚姻领域案件,常年提供婚姻家庭、婚姻继承、婚姻诉讼等方面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财产、财产分割、保全、抚养等婚姻诉讼。为当事人处理......


·南京离婚子女抚养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法律纠纷,解答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判决书、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离婚财产分割等离婚相关问题。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直接..子女......


·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挂牌成立!
      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2号邮编:225300电话:0523-12368传真:0523-12368泰州法庭负责审理发生在江苏省泰州市、常州市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作为南京海事.4个派出法庭之一,依照《最高......


·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地址、电话与邮编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邮编:211800电话:12368电话:12368201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正式揭牌办公。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管辖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


·假释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合法、公正,最高法制定了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对减刑、假释作出了详细的解释和介绍,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最新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一条......


·如何判断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如何判断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一、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一)初步审批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二......


·股权转让协议的陷阱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的陷阱有哪些一、签订合同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被一个女误认为偷看偷拍她洗澡?被带进派出所录口
·团伙作案盗窃电话线判几
·你好!我019退休,生日日,那么2019我是交一月个费还是交二个月费
·十一加班费,我在化工厂工作
·你好,我对象刚进咱济阳拘留所,家属可以去,探望吗
·工伤纠纷,我开了一家电器修理部
·老婆跑了丢下孩子跑了,需要多久我能起诉离
·单位强行扣工资怎么办,你好
·我求助律师我被骗了用什么方式才能得到骗人地址怎么才能追回
·你好,在疫情期间们十余人一起工作,领导给我们安排在一个传媒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