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男女登记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男女登记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男女要是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领取结婚证而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那么构成事实婚姻要么属于同居关系,不管是哪种情况下对当事人来讲都是很不利的,由此办理登记结婚还是很有必要。那一般男女登记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男女登记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二、临时身份证能不能办理结婚登记临时身份证能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民政部新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但有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只能提交临时身份证件,现役军人也不能提交身份证。根据《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因此,当申请结婚、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只能提交临时身份证时,登记机关也应为之办理婚姻登记。关于登记结婚的程序主要包括了三步,即上文中介绍到的,申请、审查以及登记。其中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以供工作人员进行审查了。而要是具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中禁止结婚的情形,则最后也是无法顺利登记成为夫妻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军人离婚起诉状范文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离婚起诉书,一份离婚起诉书是很重要的,在书写中要注意,写清楚诉请、事实与理由。军人婚姻诉讼离婚的,也是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起诉状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军人离婚起诉状范文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军人离婚起诉状范文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重婚属可撤销婚姻是否受法律支持
      尽管说在现实生活当中,在正常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对婚姻进行撤销,比如说在生活当中有一些人可能会存在重婚的这种行为,重婚已经严重的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当中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重婚属可撤销婚姻是否受法律支持?一、......


·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起诉?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孩子应作出妥善的处置,以尽量减轻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如果双方约定孩子的抚养费归属女方,那么男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形,那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起诉?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前妻向前夫要抚养费如何起诉?1、以......


·民法通则抚养的亲属中的直系亲属指哪些?
      民法通则抚养的亲属中的直系亲属指哪些?从法律条文上看,民法典并未对民法通则抚养的亲属中的直系亲属进行修改,故而公民可以参考民法通则的规定,确定自己的直系亲属。一、民法典直系亲属范围《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上的法定直系亲属按顺序依次为:配偶、父母、子女,即相互之间有一......


·单位犯罪的立案条件
      对单位犯罪的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存在,二是这种犯罪事实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一样,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首先要有犯罪事实,就是存在体现该单位意志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是刑事案件的基础。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存在,便无刑事责任可......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进行一次调整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进行一次调整一、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进行一次调整?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二、征地工作程序的规定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


·应该如何收集离婚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很多当事人的合法主张都没能得到法院的认可,不是法官太昏庸或者是收了对方的好处,而是因为当事人自己没证据,法官也只能做出对你不利的判决。想要获得法官的支持,就应该知道要如何收集离婚证据才行,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相信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一)证明身份关......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甲方:乙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山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荒山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劳动合同法延长试用期有哪些合法条件?
      新人在入职公司之前,经常会遇到,要求被延长试用期的情况,很多人一听到延长试用期就觉得是违法的,其实这是不一定的,如有正当的理由,公司是可以依法延长试用期。那么,劳动合同法延长试用期有哪些合法的条件呢?一、公司以各种理由延长试用期违法吗?试用期的时间由用人单位和......


·股权质押的概念是什么?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
      股权质押的概念是什么?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一、股权质押的概念股权质押(PledgeofStock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


·就同一争议先后在外国法院和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何办理?
      对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涉外商事案件,一方当事人已经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南京市六合区律师事务所
    南京律师为南京市六合区个人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建设智慧监管平台
      2015年,南京市在原鼓楼区看守所基础上整合下关和建邺看守所成立......


·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公司法新出的政策中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鼓励人们创业,是很多人都非常关心。有些人成了公司的法人,有些人成了公司股东。那么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股东还是享有很多权力的但同时也承担着一些责任。我们整理了......


·虚假出资的司法解释都有哪些
      虚假出资的司法解释都有哪些?一、什么是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
      我国《商标法》第52条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下列几种: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I-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根据法律,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要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孙子扶养奶奶的问题,奶奶只有一个儿子
·张律师,您好,我有两个欠款收据,不知道能不能作为证据来要回欠
·我丈夫无证驾驶交通事故撞死一个63岁老太太判刑7年!
·我22岁了没有户口,我爸妈不给办怎么办啊也没有出生证
·我在十几年前因为单位解散,社保被清户了,我当时在
·我继承我母亲的遗产份额还有效吗?
·我家以前那姑爷不过日子和我借了三万五千块钱我找他要他说没有我
·你好我想问一下别人差我的装修钱能要回来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