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民事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时效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二、民事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普通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三、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二)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三)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四)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民事诉讼时效 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通过了解可知,对于民事诉讼时效的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会有所差别,但是一般为两年。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法院将不予保护,所以您一定要把握好期限的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在死刑处罚里面,具体还分为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两种。相比之下,肯定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严重一些的。但并不是任何一种情况下都适用死刑立即执行,那根据法律的规定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死刑立即执行的情......


·关于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在申请国家赔偿的问题上,不少的受害者表示,想要得到国家赔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虽然有些机关同意给予赔偿,但是需要先进行申请,然后申请审核的时间会比较长,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相关规定,那么关于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股东怎么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股东怎么承担一、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股东怎么承担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


·个人与企业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注意的地方
      房屋租赁合同是现在租赁合同中比较常见的合同,但是在租赁过程中您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内容有详细的了解过吗?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中注意事项知道多少了?下面我们通过个人与企业房屋租赁合同来讲解签订租赁房屋过程中的一些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承办婚姻家庭案件,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涉外婚姻等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致力于圆满解决婚姻出现的种种问题。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代理南京及各地疑难婚姻家庭类案件,如婚姻过错赔偿诉讼、离婚抚养协议、离婚诉......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收集证据最重要
      交通事故案件要求提供的信息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交通参与人姓名?责任认定结论?损害后果是死亡还是伤残?车辆的投保情况等?    交通事故受伤案件原告所需材料    一、 原告的身份......


·南京律师谈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
      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
      通常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一方的当事人在法院审判的过程中自己躲起来不参与出庭,人民法院有权通过发布公告从而宣布双方离婚,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之为公告离婚。许多人对此有个疑问“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接下来让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公告离婚的手......


·企业债务融资要注意什么
      企业债务融资要注意什么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需要筹集资金,企业筹资的第一选择是自有资金,此外还有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而不管是进行怎样的融资,这其中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企业债务融资要注意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公司注册地址能改吗
      公司注册地址能改吗?怎么改开公司不仅仅需要充足的资金,良好的合作团队,明确的市场定位,还需要有一个合适的地方作为公司地址。当公司要扩大或是要搬迁的时候,就会涉及到注册地址的问题了。那么,公司注册地址能改吗?怎么改,就带您了解一下。一、公司......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最近我弟弟偷了几千元给王者该怎么退回来
·我们收到你发的律师函,我们会很快的解决我们的事情,请问你们是
·上班,开始签合同一,并且都是一份,中间签了个自愿不san
·国家赔偿问题,请问,请问,农村村民委员会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
·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写的是我老公的名
·在异地也可以补办身份证的时候申请临时身份证吗?
·公证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别人欠我钱/45000元不还,还找不到人
·离婚,想要离婚,想要离婚,可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应吗,我和朋友合资开了家快餐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