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
  1、认真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因为法律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准绳,即使不经卫生主管部门调解、不上法院也同样要以法律为准绳。
  2、科学分析准确认定事故责任,因为事故责任是赔偿的基础。没有责任,缘何赔偿?处理医疗事故的第一步,就是认定责任。认定责任后,应立即固定证据,然后再谈赔偿问题。这里的固定证据,是指以可以再现的方式记录如要求医院书面承认事故责任或以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医院的承认过程,否则就可能出现医院先承认后(在感觉索赔金额较大时)否认的情况。
  3、公平地测算损失金额,如原发疾病医疗费用不应计入事故导致的损失金额。如果没有准确的损失金额,就无法确定索赔金额。如果自己都不知道实际损失的金额,当然也无法设定自己的谈判底线,更无法说服医院?
  4、全面地掌握事件的处理进度,如是否已经上报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因为医院通常不愿意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没有报告前医院通常会同意给患者较多的赔偿。如果盲目地单方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会让医院有悬剑落地之感,会给谈判造成不利。
  5、理智地分析双方的心理,医院通常会顾及社会影响,适当地调动、利用社会影响会有利于事件的尽快处理。
  6、综合事故责任、损失金额、处理进度、双方心理等各种因素切合实际地确定索赔金额。不切实际的狮子大开口,否则会导致谈判破裂。
  7、合理组建谈判团队,根据团队成员的能力、特点,分工负责、有主有次,不可全家老少齐上阵,冲淡了主力的声音。
  8、有理有节地谈判策略,抓住主要矛盾,如果交流的内容太多,就会冲淡重点意见。
  9、如果家庭成员不具备相应的谈判能力,应当寻求外援,如委托有经验的律师。
   二、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
  二者同属于技术鉴定,归纳起来,二者之间有以下几点区别:
  1、鉴定的性质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行政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属于司法鉴定。
  2、鉴定的目的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提供技术服务;医疗过错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医疗纠纷与事故行政处理引发的行政诉讼以及涉嫌“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诉讼提供技术服务。
  3、鉴定的决定权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决定权在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依《条例》的规定,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也可共同提请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的决定权在司法机关。
  4、鉴定的委托方式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委托方式有二种:一是卫生行政部门转交;二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而医疗过错鉴定包括两种方式。一是法院决定鉴定,由法院内的技术部门统一对外委托;二是申请鉴定,即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达不成一致的,由法院指定。
  5、受理鉴定的权限不同。
  医疗事故鉴定只有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和当事人共同委托医学会两种方式。而医疗过错鉴定的权限却十分广泛,只要诉讼过程中需要鉴定,都可以采取司法鉴定的方式进行。
  6、鉴定主体的范围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则可由司法机关交由法定的鉴定机构进行。
  7、鉴定主体的责任方式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出具鉴定书,专家组成员无须在鉴定书上签名盖章;医疗过错鉴定的鉴定人需在鉴定书上签字或盖章,实行个人负责制。
  关于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我们要注意,在进行谈判的时候,我们需要首先要对于法律的相关的条款做到比较熟悉,另外,我们需要掌握好相关的证据,用证据说话,而且,我们在进行处理医疗过错的案件的时候,一般首先要进行医疗过错的责任的鉴定,然后再进行谈判赔偿金额。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一、医疗纠纷的起因通常有什么?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流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流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不管是医生还是一般的护士,要想从事医护方面的工作,那就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才行,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毕竟医护是治病救人的工作,因此对相关人员的资质要求也是很高的。那要是行为人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的话此时是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医疗过失行为责任赔偿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医疗过失行为责任赔偿的法律知识有哪些一、医疗过失行为责任赔偿1、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机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所承担的义务,如不得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说规定的义务。总体来说,医疗机构在医疗事......


·实缴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实缴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一、实缴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不用交税,以转让款项作为公司实缴资本的话,是合法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申......


·夫妻分居多久后能离婚
      生活中,导致夫妻分居的原因比较多,而这里面很多时候会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而最终造成夫妻离婚。这种情况下,对夫妻分居时间有要求。那么夫妻分居多久后能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夫妻分居多久后能离婚1、法律对分居时间的规定——因感情不合分居满2年根据......


·什么是犯罪的过失?
       犯罪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过失和过于自信过失两种情况:   1、疏忽大意的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


·婚前房产纠纷之婚前房产离婚归谁
      生活中我们常见的婚前房产纠纷,一般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婚前房产的归属产生的问题。那么您知道婚前房产,离婚一般归属所有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


·简易流程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我国三大诉讼中的审理程序都包括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但是在不同的案件中,适用的程序不同。那么您知道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1、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怎么办理吗
      夫妻结婚的时候,房产证上的名字固然重要,但是真的到了离婚的地步的话,肯定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唯一作为房产分割的重要依据的。所以很多男女青年在结婚的时候其实也没有必要过多的关注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问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怎么办理吗?一、离婚房......


·什么是私营独资企业 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私营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什么?一、什么是私营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什么?(一)什么是私营独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其主要特点:1、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私营企业......


·如何撤销著作权登记
      如何撤销著作权登记生活中很多人可能不太明白著作权是什么意思,其实著作权也就是我们说的版权,这是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也就是说著作权是一个大的范围,著作权是可以登记的,但是登记之后是有可能会被撤销的,那么如何撤销著作权......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相关内容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详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马鞍镇七里村,是南京......


·黑老大,是个高风险职业
      曾经在蜀国旧地叱咤风云的刘汉,如今只能感叹人生世事无常。由于......


·雇主承担怎样的侵权责任,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负责任
      雇主承担怎样的侵权责任,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负责任一、雇主承担什么侵权责任?雇主对雇工行为的侵权法律责任,可根据雇工行为的侵害对象分为两类。第一,雇工行为造成第三人的损害。第二,雇工行为造成自身的损害。不论上述哪种情况发生,雇主都对其后果承担法......


·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
      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付了房款之后,一般开发商就需要到房管局不办理合同的登记备案,而此时就有可能出现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的情形,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


·甘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现如今司法鉴定在很多地方都非常的常见,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基本上都会涉及到司法鉴定,这主要就是为了能够让案件得到更准确的解决。而且每个地方的司法鉴定都收费管理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那么甘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标准是什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现在接见不了,怎么问卡号,联系不到可以到监狱门口问卡号吗
·网上立案原审案号填什么
·和一个男孩子谈恋*交往过程中赡养过那个男孩子很长时间不记
·怎么样才能获得合理的赔偿金
·与怀孕女职工有关的解除合同问题
·请你是否帮助一下。可以吗?
·我现在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校外报了一个IT培训机构,然后我不想去了,可是钱已经给
·我老婆在库伦旗看守所,名字叫杜杂,是是缅甸人,我想知道她现在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