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遗弃致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吗

首页>>法律知识

    遗弃行为一般发生在具有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当中,而对老人、小孩或病人进行遗弃的话,很有可能会造成他们的死亡。那要是遗弃致人死亡的话,此时构成故意杀人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遗弃致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吗
遗弃致人死亡不一定算故意杀人。
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是有区别的: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客观要件不同。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他人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故意杀人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将神志不清、行动困难的老人遗弃在野兽出没、人迹罕至的荒野,等等。
二、遗弃罪如何量刑
遗弃罪要依据情节的恶劣程度定罪量刑。要依据行为的手段、后果、行为人的动机等进行综合评价其情节是否恶劣,从而判定遗弃罪量刑。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均为情节恶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弃致人死亡其实不一定就会构成故意杀人。此时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出来,当然,多数情况下都是按照遗弃罪进行处理的,但由于造成了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可能就会比较重。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男女分手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归谁
      男女未婚同居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双方之间的财产难免会出现混淆的情况,而要是日后分手的话,势必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此时,同居期间的财产归谁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同居期间的财产归谁1、同居后一方......


·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虽然间接证据不能直接单独的证明案件事实,但却十分重要,因为它往往能成为发现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手段。但就是由于它的间接性,间接证据的运用受到一些限制,那么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有哪些呢?我们来为您解答。一、据证明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


·办理年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年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一、办理年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机动车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未年检车辆上路一经查实,交警部门将暂扣机动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员给予200元以下罚款并记扣3分的处罚。因此,车辆所有人、......


·一、网贷欠一万块钱怎么办
      一、网贷欠一万块钱怎么办1、按时还款征信条例明确规定,所有的放贷机构,都应该接入征信系统。如果有监管部门能够认定P2P网贷确实是征信机构,或者是放贷机构,或者是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那么按照条例的要求,把这些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是征信中心的法律责......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南京专业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等法律工作,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鉴定证据材料及申请取保候审等途径进行罪轻或无罪辩护,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南京专业刑事律师谈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电话、刑警大队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刑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联系?最新电话号码大全。提供江苏省看守所电话、南京市一看、二看、三看、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看守所电话等,南京刑事律师......


·池州律师成功代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二审辩护
      笔者近期代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杨某的二审辩护工作,一审.根据公安机关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杨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决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案件回放:事故现场,路面是修建大桥高速公路时遗留的一条便道,该施工便道......


·寻衅滋事罪 上诉后成功得到法院的支持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法律的规定,河北张凤阁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上诉人***妻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辩护人查阅了案卷,会见了被告人,了解......


·刑事案件申诉主体的义务有哪些
      如果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表示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申诉,但此时一般是向作出生效裁判、决定的机构提出,同时刑事案件申诉主体也有一定的义务。那到底刑事案件申诉主体的义务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刑事申诉主体的义......


·办理土地使用证住宅的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土地使用证住宅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办理土地使用证住宅的办理程序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土地勘测规划队申请地籍测绘,规划队到现场测量并联系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进行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等工作,在接到申请后的12个工......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说到监外执行,这主要是指在罪犯具体服刑期间的一种制度,其中常见的就是申请保外就医。罪犯要想能够监外执行的,此时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那到底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1、必......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陶律师,请问医疗纠纷案,失效多少时间!
·我没有结婚证,分开后再婚时前婆婆来闹事怎么
·十一月十三号我早上上班踦电动车,被别克汽车撞了,住院治疗,交警责任分成汽车全责,我手指骨折,漆关节软
·我有个小案子,左手大姆指已签定为十级伤残。请问你能否代理?费
·孕妇出手打人,把人打到昏迷,脑出血,该怎么解决
·聘用合同起诉地,聘用合同起诉地能指定在被聘用人的住址吗
·半前我用我的车给人做了担保,车被法院暂扣了,但是被担保人和我并不认san
·内地和香港两地司法协助追回转移财产,请问两地司法会协助吗
·你好律师,我想起诉离婚!改走什么过程
·1953年的地契,我有一张1953年的地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