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可转换债券发行条件及方法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可转换债券发行条件及方法是什么? 一、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二、可转换债券发行条件
《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可转换债券发行方法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有两种会计方法:
(一)转换权有价值,并将此价值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二)不确认转换权价值,而将全部发行收入作为发行债券所得,其理由,
1、转换权价值极难确定;
2、转换权和债券不可分割,要保留转换权必须持有债券,行使转换权则必须放弃债券。
通过了解可知,对于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不同形式的公司是有所区别的,但是大体上还是有很多相同点的。另外债券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依据我们整理的方法进行发行,具体的内容还是以自身的实际情况为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合同补充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有哪些方面
      合同补充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有哪些方面合同补充条款的效力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


·并购基金回购条款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并购基金回购条款是什么,有哪些内容?一、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并购基金与其他类型投资的不同表现在,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并购基金选择的对象是成熟企业......


·债权转让纠纷案例分析
      债权转让纠纷案例分析进行债权的转让当事人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在通知债务人方面,否则的话就很容易引发纠纷。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一份债权转让纠纷案例,帮助您了解债权转让纠纷中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债权转让纠纷案例分析A欠B款29380元,B欠C款4万元,C觉得对B追款无望,遂将其中的29380元债权转让给了好......


·过年了客户还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过年了客户还是拖欠货款怎么办?一、过年了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实际发生多少笔交易......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几种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几种一、债务清偿的途径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2、特殊途径由于......


·配偶失踪了想离婚怎么办
      配偶失踪了,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了尽快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使得失踪人的配偶能够追寻自己的幸福,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配偶失踪了想离婚怎么办?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介绍。一、配偶失踪了想离婚怎么办1、根......


·合同无效法定理由有哪些,无效合同有什么特点?
      合同无效法定理由有哪些,无效合同有什么特点?您都知道,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并不是全部都是有效的,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会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你知道,合同无效的法定理由有哪些,无效合同有哪些特征?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为您作出解答。一、......


·如何认定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
      因盗伐林木行为涉及到发现林木来源、林木采伐、林木销售等具体环节,所以一般情况下参与盗伐林木行为的不止一个人,这样的多人涉案就涉及到共同犯罪的认定。那么如何认定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做出解答。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条......


·呼和浩特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
      《刑法》将走私、贩卖、运输以及制造毒品的行为,规定在一起,视为一个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有其中一个犯罪的,则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我国各地关于运输毒品罪的具体量刑可能不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呼和浩特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玉环县看守所
    玉环县看守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玉城街道前山头村,是“一级看守所”,是玉环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玉环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聘请律师去玉环县看守所会见家属亲人、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争取从轻处理、维护犯罪嫌......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承办婚姻家庭案件,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涉外婚姻等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致力于圆满解决婚姻出现的种种问题。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代理南京及各地疑难婚姻家庭类案件,如婚姻过错赔偿诉讼、离婚抚养协议、离婚诉......


·扬州市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罪轻辩护
      扬州市看守所会见规定扬州市看守所在押人员时,由受委托的辩护律师一人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会见介绍信和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的委托书即可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如果是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


·交通事故律师: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其实是很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而一旦被认定构成犯罪的,那此时就要对肇事人处以刑罚。当然,在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时候,自然也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那法律中规定的,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标准是什么?吴丁亚律师带您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电镀企业拆迁后的搬迁需要注意什么?
      电镀企业拆迁后的搬迁需要注意什么?企业拆迁后的搬迁工作一般需要很长时间的准备,无论是场地的布置还是机器的转移等各个因素都要考虑在内,而电镀企业更是如此,由于电镀企业对周围环境或多或少的影响,电镀企业的搬迁甚至会受到当地居民的强烈排斥,因此......


·滥伐林木罪罚金标准
      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树木的需求与日俱增,同时加上伐木工具的机械化,森林的覆盖率越来越低。为了保护森林国家专门出台了相关法律用来约束和处罚不按规定的伐木行为。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滥伐林木罪和盗伐林木罪。那么滥伐林木罪罚金标准是怎样的呢?滥......


·非法占用耕地罪怎么处罚,非法占用耕地罪的量刑标准
      由于耕地资源有限,我国对农村当中的耕地都是要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的,同时也要求不能非法占用耕地,否则就会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那么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的该怎么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非法占用耕地罪的认定《最高人民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被告败诉方在民事诉讼上诉过程中串谋第三方捏造证据怎样向法院举
·我有位朋友上访被拘留,然后被送回大同。请问怎么才能找到她在哪
·我想问下我这个会被入个人档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女方能继续索要抚养费吗?
·农村养老保险移留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的工地上一工人在晚间睡觉时突发脑溢血?雇
·我在2008年2月17号借给我姑父20万(全部是现金,说好的
·我是一名船员,我和公司签订一份协议,有甲乙丙三方,甲方是公司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老师你好,我孩子经人介绍对象,处了一段时间感觉还好,男方催说要订婚,就把婚定了,,随后打了结婚证。随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