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是怎样的? 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信息公布活动,保护捐赠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公布,是指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将其内部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的活动。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是信息公布义务人。
  第三条 信息公布义务人公布的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保证捐赠人和社会公众能够快捷、方便地查阅或者复制公布的信息资料。
  第四条 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包括:
  (一)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
  (二)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活动的信息;
  (三)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的信息。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在遵守本办法规定的基础上可以自行决定公布更多的信息。
  第五条 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后30日内,信息公布义务人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的全文和摘要。
  信息公布义务人的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不得对外公布。
  第六条 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活动,应当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在募捐活动持续期间内,应当及时公布募捐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用于开展公益活动的成本支出情况。募捐活动结束后,应当公布募捐活动取得的总收入及其使用情况。
  第七条 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公布所开展的公益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评审结束后,应当公布评审结果并通知申请人。公益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公布有关的资金使用情况。事后对项目进行评估的,应当同时公布评估结果。
  第八条 对于公共媒体上出现的对信息公布义务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消息,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公开说明或者澄清。
  第九条 除年度工作报告外,信息公布义务人公布信息时,可以选择报刊、广播、电视或者互联网作为公布信息的媒体。
  第十条 信息公布所使用的媒体应当能够覆盖信息公布义务人的活动地域。公布的信息内容中应当注明信息公布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咨询方式。
  第十一条 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布活动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信息公布活动的有关事务。对于已经公布的信息,应当制作信息公布档案,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 信息公布义务人公布有关活动或者项目的信息,应当持续至活动结束或者项目完成。
  信息一经公布,信息公布义务人不得任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严格履行内部管理制度的程序在修改后重新公布,并说明理由,声明原信息作废。
  第十三条 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将信息公布活动的情况如实反映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信息公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信息公布义务人诚信记录。
  信息公布义务人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 年度工作报告的信息公布格式文本,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金会的资金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可以无偿的资助文化教育事业、社会福利救助等等。因此,作为基金会信息公开的义务人,应当遵循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及时有效的公开信息,履行自身应尽的信息公开义务。同时也是为了保证捐赠者及有关人士的权益,促进基金事业的发展。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债务清欠声明书有关企业债务清欠的方法有哪些
      债务清欠声明书有关企业债务清欠的方法有哪些?当企业在外应收账款太多时,流动资金变少,影响到正常的经营活动,债务清欠成为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事件。逃债方拖欠账款是出于资金周转不畅、经营不善或是诈骗等原因,债权人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方能顺利地讨回债款。当前,债务清欠声......


·约定违约金过高,但在当事人未到庭等缺席判决的情况下,法院应否主动调整?
      守约方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约定违约金,违约方未出庭应诉缺席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兼顾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根据能够查明的案件事实,经审查认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的,可以予以适当调整。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即使人民法院就当事人之间......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
      现在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夫妻俩常常忙着工作,而忽略了彼此之间的感受,造成了离婚现象的普遍。当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随之出现。那么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新婚姻法是怎样规定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买房的时候是一定要签订合同的,只有签订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才能得到合法的保障。但是,不同地方的买卖合同可能会有所差别,下面,我们带来了一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


·海商合同纠纷案件有哪些?
      海商合同纠纷案件包括:(1)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远洋运输、含有海运区段的国际多式联运、沿海和内河运输,以及水水联运、水陆联运等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2)水上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纠纷案件;(3)船舶的建造、买卖、修理和拆解合同纠纷案件;(4)以船舶作抵......


·醉驾不论在何地都是违法行为,区别在于各地在鉴定是否醉驾时的时
      醉驾不论在何地都是违法行为,区别在于各地在鉴定是否醉驾时的时间和具体的惩处不同。醉驾当场被交警部门抓获之后,需要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达到醉驾标准之后交警会将醉驾人约束至酒醒并扣眼他们的车辆和驾驶证,等到判决结果出来后再做出决断,在西安醉驾多久出结果?一、在......


·关于加班费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员工一般都比较的讨厌公司有这样的行为,那就是经常要求员工加班,但是对于加班工资的问题却绝口不提,这个时候有些员工为了工作会选择忍气吞声,但是有些员工会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是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关于加班费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强制执行程序时间是多久
      强制执行程序时间是多久一、强制执行程序时间是多久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上海市第四看守所
    上海市第四看守所地址在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路9号,来访路线:沿着殷......


·潍坊刑事律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依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
      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一、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1、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2、非法解除劳动合同;3、无故克扣拖欠工资,除应尽快支付工资外,额外赔偿25%的赔偿金。二、合同解除的类型合同的解除,是指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生法定的或当事约定的情况......


·离婚诉讼中调解需哪些步骤
      调解是诉讼中的常备程序,诉讼离婚的常常会在诉前先行调解,调解的也有一定的步骤,那离婚诉讼中调解需哪些步骤?离婚可以通过诉讼,那诉讼时如何通过调解离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诉讼中调解需哪些步骤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开......


·什么是转继承?
      据《民法典》第11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转继承的法律后果是,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所谓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就是不管根据法定继承......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骗取银行贷款罪的量刑标准
·你好,打架时对方揪掉了我的项链算不算是抢san
·有个问题想咨询下,有一套房子,首付和后续贷款都是老人出的钱,
·物业责任,您好,您好,我是安平镇居民,去年暖气改造(统一
·甲方抄袭本人照片从事商业活动怎么办?
·丈夫在外借了高利息的借款,这算共同债务
·我想问下借钱不还法律上可以处理吗
·你好北辰区青光法庭的电话号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