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如何对高利贷进行界定

首页>>法律知识

    如何对高利贷进行界定 一、如何对高利贷进行界定
我们应对高利贷的概念进行界定。高利贷是指个人或者非金融机构以牟利为目的,利用非银行借贷资金,通过约定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多数人,以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四倍(不包括四倍)的利率多次放贷给他人的行为。从民法意义上来讲,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高利贷都不合法吗
我们要明确高利贷的法律保护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予以否认,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进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输赌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又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显然,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借款人隐瞒事实的借贷。《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了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由此可知,高利贷是一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一种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缴财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者返还财产给第三人。对于借款人以隐瞒借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事实的方式向他人借款,出借人并不知情的,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关于“民间借贷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规定予以处理。因此,借款人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民间借贷中最容易出现高利贷。出借人利用借款人急需用钱的心理,与其约定的利息特别高,在这种情况下对高利贷进行界定,其实主要就是看双方之间约定的利息是否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要是超过的话,则就可以认定构成高利贷,而我国对高利贷是不进行保护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旅游纠纷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旅游纠纷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旅游纠纷可能通过协商以和解的方式解决,也可能以纠纷一方或双方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方式而解决。由于我国现行《合同法》的分则中,没有关于旅游合同的规定,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不同地区法院的法官判案时也出现诸多差异,有的判决......


·竞业限制协议的条款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与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进行竞业限制约定时,最好将协商好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书。那么竞业限制协议应该载明哪些条款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竞业限制协议的条款有哪些竞业禁止是指法......


·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有多长
      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有多长受害人要是以对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此时需要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尤其是在之前通过协商、调解等方法没有解决纠纷的时候,那么这个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


·单位可以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吗
      对于劳动者来说,工资问题应该是他们在工作期间最关心的问题了。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会以种种名目降低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所谓的调薪。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可以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吗?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单位可......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索赔。南京专业交通事故索赔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有独到的经验,尤其是交通保险理赔,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可成功后收取律师费......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擅长离婚案件、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离婚监护权等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案件的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谈离婚损害赔偿:下面就四种婚姻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分析如下:  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


·单方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北京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一、案情简介陈某平时靠承包一些小型工程维持生计,而其承包的镇路面工程的施工却出现了资金紧缺。为加紧施工进度,陈某于2012年10月10日向吴某借款748000元以解燃眉之急,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两个月,逾期还款按月利率35‰向支付利息,陈某向吴某出具了借条......


·梁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奸罪、盗窃罪辩护词
      辩护词        (梁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奸罪、盗窃罪)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接......


·校园网贷不还钱会有什么后果?
      校园网贷不还钱会有什么后果?一、校园网贷不还钱的后果俗话说的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想要赖账,那你就得考虑考虑面临的后果,借了款不还会怎么样,校园网贷不还会不会有刑事责任?首先就算是合法的网贷平台,不还钱的话被起诉至法院也是必然,毕竟天......


·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
      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国家对医疗不断的扶持,但近几年医疗事故频频发生。在进行索赔之前必不可少的一个流程就是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那么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怎么写呢?我们将为您推荐一份关于该申请书的范本,请看下面。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申请书......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总结
      劳动合同法,是有效的保障好您的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的法律,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是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注意的。那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总结包括什么呢?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总结第......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行政拘留15天放出家人能接吗
·一女子婚内出轨一男的,后来离婚,男的娶其他女的结婚生子,这女
·如果离婚能否拿回,女方有不少嫁妆在结婚之后交给了男方投资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讲,一般来讲,如果是结婚登记前给的属于对于个
·离婚扶养费,不给
·离婚十几年了,为了孩子没有把女方赶出家,现在孩子大了,叫她走
·你好,我咨询一个问在通过法院离婚双方都已经签就是没拿
·我老公在外面有包2奶还生了 小孩这样叫重婚?
·劳动工伤咨询、,各位律师
·租店面做生意,我于10年11月签了合同租了店面做生意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