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无论夫妻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才有可能最终解除婚姻关系。当然,去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是更多的,那到底夫妻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议《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2、离婚起诉书。可以自写,也可以委托律师写;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4、家庭财产清单。通常到法院立案时,法院会给当事人提供格式化的空白财产清单表,包括财产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项内容。当事人可以就上述项目作好准备,列明清单,提交给法院或到法院后填写空白格式清单。制作财产清单应尽可能做到详细具体,表明财产的特征。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因此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当然,少列财产并不是建议原告要伪造或虚报诉讼材料,这样会引起法院立案人员的反感,甚至会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这也是应当引起充分重视的。5、证据:这主要是指对方婚姻中有过错的证据:(1)第三者证据的收集可以通过委托私家侦探调查,但要避免上当受骗,或自行跟踪调查,但关键要以有效的介质保留证据,如制成录像或录音资料,或要求过错方自书保证书等方式,当然最有效的方式当数求助公安机关,如果发现自己的配偶与第三者非法同居,可以卖淫嫖娼为由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介入,公安机关所作的讯问笔录就是最合法有效的证据。(2)家庭暴力的证据收集主要是报警、申请居委会(村委会)或妇联调制或制止,或在受到暴力伤害后,第一时间到县级以上医院就诊,就诊前将自己的伤情拍成照片或制成影音资料。(3)是财产方面的证据,这一方面的证据主要涉及共同财产的存在、共同债务的存在(而最主要是对方在自己的父母或亲戚处所借的债务)。至于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女性当事人收集这方面证据是处于劣势的,因为大多数的家庭主要是男方在挣钱并掌管财权,因此对于家庭中的存款或借给别人的现金等财产是很难掌握的,那这就需要女性当事人平常多留个心眼,观察男方平常存款的银行名称、户名(当然有帐号最好)或借给别人的钱家中是否留有借条等,尤其是对方向自己当事人的父母或亲戚的借款,因中国人碍于情面,很少打借条,因此离婚时缺乏有效的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电话录音就是一种取得证据的最有效的方式,收集证据一方可在起诉前以很平和的方式与其配偶协商关于离婚中涉及的共同财产或共同债务的问题,通话中有意识地提到在自己父母或亲戚处所借的借款,如果对方认可或只对数额提出异议,那么类似的录音就是较好的证据。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夫妻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此时要是准备不齐全需要的材料,则就有可能导致法院不会受理离婚案件,那么就无所谓对案件作出判决了。要是不太清楚的话,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然后再行处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我国现在非常重视依法治国,所以国家对于公民的权利保护力度也是比较大的,当公民在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中受到国家的工作人员对权利侵害的是可以依法向国家申请国家赔偿的。对于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呢也是有具体规定的。一、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领离婚证要多长时间,判决离婚还用领离婚证吗
      法律规定离婚证是证明男女之间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有效法律凭证,当然这个离婚证也是需要当事人申请,办理了相应手续之后才能取得的。那么离婚夫妻在办理离婚证的时候,一般领离婚证要多长时间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领离婚证要多长时间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自愿离婚的双方,不......


·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
      现如今由于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都没有进行过婚检,导致在婚后出现很多问题。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在婚后发现配偶有生理缺陷,此时木已成舟双方已经是夫妻了,要是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缺陷的话,是否可以提出离婚呢?换言之,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


·哪些情况下由男方抚养小孩
      哪些情况下由男方抚养小孩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的严重的甚至把孩子藏匿起来,有的想办法哄骗孩子,让孩子说出对自己有利的言语,孩子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全部上阵。那在现实生活中,哪些情况下由男方抚养小孩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下由男方抚养小......


·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是个人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一旦合同生效,个人就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个人想要更换工作,或有其他原因离职,就必须要先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确认劳动关系解除是如何认定的呢?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员工辞职需要单位批准吗?
      员工辞职需要单位批准吗?一、员工辞职需要单位批准吗或许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许多企业和员工仍然认为员工辞职要写辞职申请,要得到单位批准。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现行法律规定得很明确,员工辞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企业即可,没有其他条件。许多企业认为,如果员工辞职时不办......


·店面转让合同简洁版是怎样的
      店面转让合同简洁版是怎样的一、店面转让合同简洁版是怎样的商铺转让,又叫店铺转让,有两种理解:一是转让所有权,即产权人把商铺卖给你;二是转让使用权或租赁权,即不改变房屋所有人,只是把房屋转让给你使用。签订店面转让合同是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保护企业承......


·怎么确定军人离婚孩子归属
      军人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也是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处理的,那么军人离婚孩子归属该如何确定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怎么确定军人离婚孩子归属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


·拆迁农村中的房屋要怎么进行补偿
      拆迁农村中的房屋要怎么进行补偿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公路和铁路也变得越来越多,而为了修建公路和铁路就不得不对沿路的农村房屋予以拆迁,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进行拆迁之前就应当补偿到位。那实践中,拆迁农村中的房屋要怎么进行补偿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赠与合同显失公平撤销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显失公平撤销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一、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在审判实践中的分解和把握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对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规定:......


·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如何赔偿
      故意伤人罪的罪犯嫌疑人或被告人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受害人的家属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求民事赔偿,那么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如何赔偿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如何赔偿故意杀人罪中的受害人家属只能通......


·新婚姻法婚后买车名字只写一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新《民法典》婚后买车名字只写一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2、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
    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位于长宁区清池路108号,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是......


·侵犯商标罪量刑标准参考
      被认定侵犯商标权,很多人认为只会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其实......


·要是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要是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众所周知,签订合同之后,您最希望的状态就是双方都能够认真及时的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但是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呢?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又有哪些呢?我们来为您解答。一、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如果对方不履行合......


·邻接权的法律定义
      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


·专利发明的实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授与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实用性是指:一、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任何一种工业部门都能够制造、使用;二、该发明创造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即该发......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咨询,我要怎么写张借条,我要怎么写张借条,以后我上法院告他可以拿
·二房东拖欠租金,2020年8、9、10三个月租金是10月26
·*烦您帮我解答一下,编辑律师您好
·我的耕地,我转包的11亩耕地被1村民挖土卖掉村镇政府不管咋办.09年村主任主办我
·一式一份合同书,合同书一式一份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我在厂里做了三个多月 现在公司要搬 请问律师可以赔偿多少
·我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和照片,会取走我的钱吗
·我朋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贼车,现在被送到了第一看守所,会关多久啊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