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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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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当企业股东将手中股权根据个人需要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将手中的股权转让给他人的。个人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种是印花税,但是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扣缴义务人是谁呢,股权转让中的纳税人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不同情况纳税人也是不同的。详细的内容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扣缴义务人是谁
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人是受让方。《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如企业为员工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企业就是扣缴义务人。
二、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
《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1)出售股权;(2)公司回购股权;(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6)以股权抵偿债务;(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以上情形,股权已经发生了实质上的转移,而且转让方也相应获取了报酬或免除了责任,因此都应当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个人取得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被投资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一)事先报告义务《办法》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二)纳税申报义务《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在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三)事后报告义务《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或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但大多数是股权转让中的受让方。但是实际的股权转让中,很多纳税人不清楚该行为也需要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这样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后果,所以,我们提醒您应明确自己再股权转让中是否应该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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