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商标抢注的法律后果及影响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商标抢注的法律后果及影响是什么? 一、商标抢注的法律后果及影响
1、法律后果
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
2、影响
(1)、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恶意抢注商标的实质是对他人商誉或声誉的盗用,或者对公共资源的非法占用,必然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为了应对恶意抢注商标,企业或者高价回购,或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解决诉讼,或者事先注册大量的所谓“防御商标”,造成经济资源的无端浪费。恶意抢注商标的泛滥,影响到正当经营者对商标知名度的培育,阻碍甚至扼杀知名品牌的形成。
(2)、耗费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危害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由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大行其道,包括侵犯他人权益、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以及没有真实使用意图的商标,致使本来已经不堪重负的商标审查人员和司法人员雪上加霜,严重降低了商标审查和诉讼效率。我国商标申请量和保有量已经连续十年世界第一,目前仍以每年超过1O%的速度增长。由于商标审查期限长,在先的商标障碍多,致使正常的商标申请变得困难,由此影响到正常商标秩序的建立。
(3)、严重危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例如日本产业经济就曾公开发表言论指责我国恶意抢注商标横行,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则专程赴华打击伪意大利品牌等。
二、商标抢注行为的应对措施
1、增强商标法律意识,实行防御性注册的保护策略
商标的注册应从被动变为主动,企业在实施市场战略之前应当将商标战略前置,并将其放在不可或缺的位置。在商标设计的同时,部署该商标的使用范围并做好相关注册准备。与此同时,商标设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也尤为重要,相差一天的商标申请,足以致使企业市场的功亏一篑。通过商标抢注的典型案例,企业应当主动学习,并吸取教训,从而达到提高商标意识的目的。为避免自己的商标被人抢注,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及时注册和防御性注册,以取得法律的保护。[12]同时我国已加入《马德里协定》,成为了其成员国,企业可以通过代理组织进行国际注册,可以向国际局提出领土延伸申请,把该项注册扩大到其他尚未取得保护的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视同在有关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直接注册。
2、改进制度设计,提高商标抢注的成本
商标专用权的取得以先注册为原则,意味着一个企业通过注册即可获得商标的专用权而无须使用该商标,在注册成本较低且持有商标成本也比较低的情况下,没有真实使用意图,只是想通过抢注商标牟利的人就可能把数量可观的资源投资于似乎有价值的新品牌名称上,甚至会将一些驰名商标注册在原始商标人已不再生产或还未生产的那些产品上,期待在未来再转售或再许可给原始商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抢注人手中往往会有若干个商标等待出售,如果加大商标持有成本,就会加重抢注人囤积商标的经济风险。具体而言,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从注册之日起从来没有被使用过,应该逐月收取商标闲置费,收取的比例应逐月成倍提高,到3年期满,还未使用过,便可直接撤销。为了防范商标抢注人规避法律,商标法应该对商标使用的含义作明确界定。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根据该条规定,商标只需要被用于广告宣传,即构成使用。这种使用标准明显过低,造成商标抢注人只需很少的代价就能维持其注册商标。鉴于我国商标抢注实际情况,为保护商标资源不至于被过快地消耗,我国商标法应该采取严格的使用标准。[13]即要求该商标的注册人必须真实地在自己生产经营的产品和服务上使用核定的商标,且达到一定的使用期限。
3、完善商标立法,对商标抢注的法律界限重新划定
删除《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半句规定。由于第三十一条后半句引入了主观恶意因素,相应地降低了在先使用商标的知名度要求,因此大大拓宽了能够阻止他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使用商标范围,这将使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事实上获得与注册商标一样的效力,从而极大地冲击了商标权注册制度的功能,妨碍他人选择和使用商标的自由,并且导致未注册商标使用者和商标抢注者的滥用,在具体案件中呈现出处理结果极不公平的现象。
商标抢注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商标抢注的法律后果及影响会持续的扰乱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近几年我国在保护商标方面的努力一直都在,对于一切侵犯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绝不姑息。上述我们提到商标抢注行为是一种事实行为,在现实中如果商标权被抢注的,通常情况下不能要求抢注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您在维权是应当注意的地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个人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手续一、个人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材料一般来说商标转让需要经过下列流程和提供相关的材料: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司就是营业执照,需要加盖公章);(3)委托......
·
商标续展受理以后多久能下来 商标续展是指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后
商标续展受理以后多久能下来商标续展是指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后,可以继续提交相关资料续期。但是办理这些程序是需要流程和时间的,不过比商标注册花费的时间要少一些,那么商标续展受理以后多久能下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商标续展受理以后多久能下来商标续展受理以后一般都在一个月到......
·
专利转让合同范本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专利转让合同范本主要包含哪些内容一、双方基本信息双方信息包括:1、受让方:合同编号、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2、转让方: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专利申请要哪些资料,申请日期如何确定
专利申请要哪些资料,申请日期如何确定一、专利申请要哪些资料?1、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2、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
·
著作权能够给著作权权利人带来人身和财产上的利益,但同时侵犯著
著作权能够给著作权权利人带来人身和财产上的利益,但同时侵犯著作权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将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都规定为了犯罪,只不过各国的量刑规定不同,今天我们主要来了解一下我国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判几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侵犯著作权罪判几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持有枪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
·
贷款诈骗罪的辩护词
1、贷款诈骗罪的辩护词(1)被告人高某主观上没有贷款诈骗的故意。刑法第19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从该条款看出,贷款诈骗罪主观上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本案被告人高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
·
民事证据规则适用的几个误区
民事证据规则适用的几个误区不管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诉讼过程都需要证据的。民事证据规则就是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适用的一些规定,但是实践中民事证据规则适用存在误区,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民事证据规则适用的几个误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民事证据规则......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重新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很多案件都会需要的一项鉴定证明,司法鉴定是法律上非常具有说服力的一项鉴定证明,申请重新司法鉴定的情况也是有的,那么对于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重新司法鉴定呢?我们为您简单解答一下。1、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呢?导读:司法鉴......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强奸抢劫、诈骗、盗窃、职务侵占、持械暴力犯罪、毒品、死刑、贪污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律师谈什么是取保候审......
·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
刑事辩护律师:被骗了多少钱可以报警立案,怎样能追回钱
现在网络诈骗越来越多,而且手段千变万化,被骗取的少者上百,多者上万的,那么网络诈骗要达到多大的数额公安机关才会予以立案呢?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就可以构成诈骗罪。接下来由吴丁亚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网络被骗多少金额......
·
连云港市切实保护律师刑事辩护权利
近日,连云港市下发《连云港市人民法院侦查监督工作中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的指导意见》,切实保护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意见》共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在审查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已经委托辩护律师的,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成年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应......
·
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怎么写?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委托人(甲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受托人(乙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甲方欲出售其名下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
·
如何处理公司逃避债务的情况
如何处理公司逃避债务的情况一、如何处理公司逃避债务的情况解决公司逃避公司债务可以利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
·
如何计算离婚损失费,有什么法律依据?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离婚更是人生的转折。离婚的时候觉得自己吃亏,想要获得更多的补偿实乃人之常情。那么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该如何计算离婚损失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如何计算离婚损失费因为青春损失费的赔偿依据的是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单位把我孩子学生档案给弄丢了,我想起诉
·
你好,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当初在江苏阜宁领的结婚证,现在我
·
我银行卡被止付了银行又讲不出来原因,我想注销重新办卡,我里面的钱归谁了?
·
婚外生子女儿的抚养权
·
容留他人吸食x品,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依什么处
·
合同补偿问题, 谢谢律师的解答谢谢!(公司不想用我了
·
本人,今和男朋友一起买的车,现在因部分原因和他分手了,但车在我名下,我想要回我的车,有什么好的方
·
我想请教一下,离婚
·
抵押人死亡,抵押物能否自动过户到受抵押人?
·
二手房买卖,最后没买成,中介费不退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