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网贷用不用还呢,不还有什么后果?

首页>>法律知识

    网贷用不用还呢,不还有什么后果?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很多交易都可以通过进行,如网络借贷。网络上的借贷手续相比于银行的借贷较为简便,且借贷的门槛较低无需抵押品抵押。但是网络借贷的借款人与借贷人在现实生活中并无联系,那么网贷用不用还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网贷还款的相关法律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网贷用不用还呢,不还有什么后果?

要还,不还的后果如下:

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

2、承受平台花式催收;

3、面临全国信任危机;

4、人行征信产生污点;

5、被告上法庭

(1)法院起诉,提交诉状,法院受理,受理费在10000元以下的是50元。所以说对于出借方诉讼成本是相当小的!

(2)法院受理后,会给你传票,第一次会是调解!当然,假如你不去法院的话,那么就属于调解失败。

(3)调解失败后,开庭受理,法院将会发出第二张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当然你还是不会来法院的!缺厅,不影响判决,法官就会判决,会把判决书邮寄给你!败诉这是一定的了,判决书里会有说明什么时间必须要把钱打到法院的账户。

(4)如果到期你还不打钱,那么就必须申请强制执行,不可能因为这钱查封你固定资产,不过会冻结你所有的银行卡,所有的银行就会是只进不出的。

二、网贷需还的法律依据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1)第十五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2)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3)第二十二条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民法典》(2021.1.1生效)

(1)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2)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3)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4)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综上所述,网络借贷也属于民间借贷的情形,同样的适用于我国的借贷法及合同法。故而对于网贷用不用还的解答是肯定的,借款人需要按照当时所签订的合约按时偿还本金以及支付借贷的利息,如果恶意拖欠贷款的话借款人除了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外,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涉外民事诉讼期限几年?是多久?
      涉外民事诉讼期限几年?是多久?一、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


·适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适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一、什么叫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它实际上是法律扶贫......


·商品房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商品房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我们购买商品房需要和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合同条款开发商应该按时交房。如果发生商品房延期交房的情况,国家关于商品房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说的?对于这个关系到您切身利益的问题,我们通过下文给我们做了回答。一、商......


·著名拆迁维权案例
      著名拆迁维权案例一、案情:先生为滁州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公司2007年起为扩大经营,征收了滁州市南谯区村集体土地9390平方米,并对其中7508平方米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公司在其土地上陆续建造了厂房、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合法取得了......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提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交通案件诉讼代理、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等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为伤者提供......


·南京专业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等法律工作,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鉴定证据材料及申请取保候审等途径进行罪轻或无罪辩护,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南京专业刑事律师谈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搬迁新址
      溧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将整体入驻溧水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一、2021年2月7日至8日诉讼服务中心整体搬迁,9日至10日设备调试。二、新诉讼服务中心位于溧水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区政府西门原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宿迁市(不含泗洪县、泗阳县)、新沂市的环境资源案件。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电话:0527-12368·电话:0527-12368在宿迁设立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希望宿迁市中院和宿城区.,特别是环......


·雇凶杀人未遂判什么罪
      产生矛盾之后,有的人当时不会发作,但在之后却有可能雇凶打人或雇凶杀人,这机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在雇凶杀人未遂的情况下,此时该判什么罪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雇凶杀人未遂判什么罪根据《刑法》规定,应该定故意......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现在很多上班族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租房的时候都要和房东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实际生活中,有些房东会因为各种原因中断租赁合同,造成合同违约。通常房屋租赁合同中会约定违约金比例和赔偿范围。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本文就这......


·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讨债要提供哪些证据在一项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时,如果债务人没有自愿偿还该笔债务,债权人将很难追回债款。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就需要债权人了解清楚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否则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损,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在一家上市公司工作十多了,厂里以超5岁为由未交五险一金,今工厂要开发搬迁,终止了劳动合同,
·没有签新的合同,仲裁员说可以按照新的合同处罚劳动者,只要新合同不违反劳动法却可以
·劳教是前科吗?公安查验身份证号码时显示盗抢前科
·我在外地打工,离婚可以不回去吗,我想离,长期分居,又是二婚,
·你好,我在法院7月5申请的还款执行
·买房首付,流水不够贷款下不来,开发商要求我加一成首付就可以批下来,现在也没钱加首
·装潢公司欠我货款一年多,多次催要未果,有欠条,我应该怎样做才
·财产,我丈夫和孩子一起溺水死亡
·工地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