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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房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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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房注意哪些事项 一、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及相关法律责任
若商品房已经符合
合同
约定的交付条件,开发商应当在
合同
确定交付房屋的日期前书面通知买房人办理交接手续。若开发商的通知书中已经明确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买房人应当按时办理交接手续。
买房人如果拒绝收房或未如期办理交接手续,则必须承担逾期交接的
违约
金。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日期起将转由买房人承担。因此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购房者一定要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
二、办理交接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法律责任
商品房交付时通常要符合下列条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
建筑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权利瑕疵已消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买房人在进行商品房交接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
合同
中约定的证明文件。如果开发商拒不出示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买房人则有权拒绝接受该商品房,并可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责任。
三、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及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房,买房人主张解除购房
合同
必须先催告,催告后经过3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所以在办理交接时,一旦开发商拒不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买房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其方法是:写好书面催告交房通知函,交由开发商签收(注意要求对方盖章);或者用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给开发商,在邮寄单据上注明所寄为催告交房通知函,并注意保存好回执以备查询。
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后3个月仍然不能交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可要求退还购房款,同时追究开发商的
违约
责任。
四、不要轻易接受房屋及相关法律责任
有些买房人在办理交接时,明知开发商没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因为急于装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此种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交付。此后,若买房人再以开发商长时间没有出示相应证明文件要求解除
合同
,法院将不接受。
所以,实践中,有些狡猾的开发商在办理交接时,会要求买房人签署房屋交接单。因此购房者应注意,在签署这类文件时,一定要看清房屋交接单上的内容。如果买房人仅仅是为了领取钥匙进行验房,并不表示接受房屋的,应当在交接单上明确批注。
五、认真检验房屋有无严重质量问题及相关法律责任
一般来说,房屋交付时,如果开发商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
建筑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则意味着房屋质量基本没有什么问题。但因为现在的房屋竣工验收主体已变更为开发商,这就可能导致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屋并不符合验收标准情况的发生。
买房人在交接房屋时,应当认真对房屋质量进行检验,若在验房时发现轻微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修。
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及相关法律责任
如果买房人在验房时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委托有市级以上检测资质的省、市
建筑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经检测发现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的,或因商品房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房人有权解除
合同
,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
违约
责任。
开发商一旦交房就完成了交付,房屋风险也转移到购房者身上,由于法律相关规定或者开发商的缘故,现实中购房者因此受到损害的情形越来越多。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进行交房之前能够向专业的
房产
律师进行咨询,在律师的专业指导下进行验房、交房,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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