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河南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河南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方面给予被征地人的补偿,这方面的条例很明晰,并且还有专门的法律条文的订立,征地补偿法是各个地方在实行具体的征地补偿的时候的总纲,当然,因为各地方情况不同,征地补偿当然也会有所调整,比如河南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针对土地所有权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法律规定归集体,即归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土地补偿费按土地亩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自2004年10月21日起该项费用以被国务院2004年28号决定解禁,准许集体组织内部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办法各省有不同的规定,有的省市还没有具体规定。但主要原则是村民自制原则,由村民2/3以上决定分配方案。

二、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针对土地使用权、农民生活来源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户,即农民个人,如果同意集体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则归集体统一使用。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为,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人员补助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偿是针对财产所有人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财产所有人。标准由省级政府授权给设区的市政府制定。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搬迁期限, 实施中住宅应按15天执行,非住宅应按20天执行。

第三条 凡需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除须按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到计划、城市规划、土地、 消防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取得相关许可证,并须具备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条件,方可向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 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 ? 第四条 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拆迁期限是指回迁期限,七层以下(含本数)不得超过18个月(2个自然年内), 八层至十五层(均含本数)不得超过3年,十五层以上不得超过4年。

第五条 按条例第十条办理的, 暂停办理期限超过12个月的可自行解冻。 拆迁人因故不能实施拆迁的,应及时作出报告,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向有关部门发出解除暂停办理的通知。

第六条 按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办理房屋评估和灭籍手续的,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房屋评估和灭籍申请书之日起十日内办结评估和灭籍手续,并按有关规定限期拆除。按本款第(四)项规定签定书面协议, 必须使用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房屋拆迁

协议书。

第七条 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搬迁过渡补助费包括搬家补助费。

拆除住宅房屋, 拆迁人应自房屋拆除之日起6个月内将搬家补助费、搬迁过渡补助费、越冬补助费付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 每逾期1个月(未满1个月的, 按1个月计算)加发应发补助费总额的3%。

搬家补助费每户300元,搬迁过渡补助费每户400元; 跨年安置的越冬补助费每一自然年每户300元。

超过回迁期限的, 按下列标准增发搬迁过渡补助费(不含搬家补助费);

(一)3个月以内的(含本数)增发50%

(二)3个月以上至1年的(含本数)增发100%;

(三)1年以上的每年增发200%;

拆迁人为被拆迁人提供周转房或一次性安置的, 只发给搬家补助费。被强迁的不发给各项补助费。

按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执行的奖励为:在10天之内搬迁的,奖励补助费总额的20%;15天之内(均不含本数)搬迁的,奖励补助费总额的10%。

第八条 按条例三十一条执行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 停业引起经济损失的补助标准为:职工生活补帖费按被拆迁单位在册职工人数(含离退休职工)计算,每人每月120元; 营业损失费按被拆迁单位在册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职工)计算, 每人600元;设备搬迁费,重量? 冢担埃肮?镆陨系陌刺ò喾鸭扑悖?其标准按当地当年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计算。

补助费必须按月或季度结清。逾期的按第七条二款规定执行。

第九条 按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新建的安置房屋使用面积不得低于一室一厅25平方米、二室一厅35平方米、 三室一厅50平方米(均不含阳台面积)的标准。

未达到前款所列标准的,按下规定处理:

(一)少于应安置面积1平方米以上2平方米以下(均含本数)的,折成建筑面积,拆迁人按商品房价格给被拆迁人以补偿。

(二)少于应安置面积2平方米以上的, 拆迁人应当为被拆迁人重新安置住房。

超出应安置面积1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的, 被拆迁人应按实际超出的面积交纳扩大面积费。

本条例中所称使用面积是指墙砖内壁间的面积。

第十条 条例第三十五条《吉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施行前,即指1986年2月21日前;按本条规定有偿安置的, 其费用不予减免。

第十一条 按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拆迁人将被拆迁人由区位好的地段安置到区位差的地段的,区位类别不得相差三类, 并须按下列规定增加安置使用面积:

(一)区位类别相差一类的,每户增加安置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区位类别相差二类的,每户增加安置使用面积8平方米。

按照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 公用设施和公用事业建筑的,比照前款规定相应降低一个档次增加安置使用面积。

拆迁区位类别按城市建设发展状况每三年调整一次。

第十二条 按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 拆迁人拆迁商业营业用房的,应按原层位安置被拆迁人;需改变安置层位的, 必须经拆迁双方协商同意。按照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 公用设施和公用事业建筑的除外。

第十三条 条例第三十八条减免扩大面积费的范围及标准为:市、区财政预算内开资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可免交50%扩大面积费,城市建设维护费开资的环卫工人, 享受抚恤补助无工作的优抚对象、现役军人、 民政部门给予生活补贴的残疾人,可免交本人承? 2糠值睦┐竺婊?选?通过民政部门确认的社会救济户可免交扩大面积费。

前款所列人员申请减免扩大面积费, 须持市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的证明,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经确认后, 由拆迁人办理减免手续。

第十四条 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九条, 适用于合法产权证照的房屋所有人和有合法租赁关系的使用人。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房产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只要你是确确实实符合标准的被补偿对象,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绝不会吝惜给你的补偿,所以没什么好担心的。竭诚为您服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房屋征地案例分析
      房屋征地案例分析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有时候会依照法律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的,并给予相应的补贴,这个时候就出现了征地现象。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我国典型的征地案例,以做相关事件的参考。房屋征地案例分析一、基本案情2011年10月29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政府(以下称淮阴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决定......


·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流程具体如何?
      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流程具体如何?土地使用证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证明文件之外,更是处理其他事物比如房产证的办理、建设工程的报批报建等事务必不可少的证明文件之一,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以上证件是不可能办理下来的。所以,企业或个人在拿到土地使用证之后,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流程......


·2023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内容
      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内容在城市化进程迅猛的今天,各个城市都面临着征收土地的情况,每个地区因为当地的发展情况和经济水平,对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需要进行区别对待。那么以下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供读者参考。一、非居住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标准1、征收土地过程中,对非居住房屋以及附属物按......


·国有土地使用证期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证期限是多久?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期限是多久?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


·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
      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我国针对土地使用出台了许多政策,对于不同性质的土地,国家规定了它的使用标准。教育用地与商业、娱乐用地等的标准必然是不同的。中小学作为基础教育中重要的一环,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必然是您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供您了解。一、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私募基金合法化的操作步骤有哪些
      私募基金合法化的操作步骤有哪些私募基金合法化的操作步骤2016年04月1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产品的募集程序和要求,并制定了募集专用账户、冷静期及回......


·权利解读——演绎权
      著作权中的演绎方法,主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编辑和摄制。作品经演绎后,产生演绎作品。著作权中的演绎权包括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编辑权和摄制权。(一)改编权改编权指改编作品的权利。改编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改变作品原来类型......


·国家赔偿金谁拨付?
      在生活中,看新闻报道时我们会看到这样的新闻,法院错误判决的案件等等,是由于国家机关等的侵权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害。这时可以要求国家赔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货币,那么此时人们会有这样的一个疑问国家赔偿金谁拨付?下面我们为您详细......


·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肯定是要比协议离婚所花费的时间、精力更多,同时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也是不同的。那到底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律师代理讨债、要债要账、清债,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常州讨债律师谈讨债方法分析  根据我们的专业经验,在预知或发生风险后的30-90天内就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您收回欠款的可......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倡导理性解决离婚问题,为和谐家庭的建设保驾护航。南京离婚律师致力于婚姻领域案件,常年提供婚姻家庭、婚姻继承、婚姻诉讼等方面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财产、财产分割、保全、抚养等婚姻诉讼。为当事人处理......


·宣化律师毕成雄辩故意伤害罪应判死刑为无期
          案例基本案情:    本案被告秦军和三个朋友在一家医院门口的烧烤摊上吃饭,遇上来烧烤摊喝酒的被害人翟小飞等七人,由于秦军的朋友李刚认识被害人,就到他们桌上打招呼,但二人却话不投机。被害人有将话锋转......


·扬州律师谈民间借贷案件中大额现金交付的认定
      马某某均通过转账的方式向被告方某某提供借款,被告方某某又向马某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条载明向原告借款254万元,由之前的四份借条和部分现金组成。结账当天,原告将之前被告出具的四份借条销毁。借款逾期后,马某某诉称,254万是前面四张借条的200万元,又借......


·申请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现在司法鉴定越来越成为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当事人如果对证据材料产生异议,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那么申请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这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有具体规定,下面我们随着我们来了解下申请司法鉴定程序包括哪......


·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一、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1、证券公司公开发行债券,除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条件(第三节里讲过的第十六的规定)外,还应符合:(1)发行人最近1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2)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申请著作权海关备案须提交的文件
      1、必须提交的文件  (1)著作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申请人为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起诉男方要孩子抚养费
·你好律师,我爷爷有两个儿子,我爸爸是老二。我大伯很早就去世,生前有一个养子,那么
·济南市护工费标准是多少怎么算出来的?
·离婚,无共同的孩子无共同财产有债务
·我的案子已上交了,已经差不多2个月了,什么时候有结果?盼望回
·如果打官司成功率为多少?
·我是吴堡人,我老婆在3月23号与别人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
·事故对方全责,我是跑xx外卖的无法提供税收证明,需要怎么才能拿到赔偿
·小学同学欠钱不还,我小学同学欠我七千元
·我们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损,交警队处理责任认定是五五分成,我们车是全险请问我起诉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