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哪些情况下会准予离婚

首页>>法律知识

    哪些情况下会准予离婚一、哪些情况下应准予离婚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哪些情况下不能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此种情况是大多数诉讼离婚的人都会遇到的,其实很多夫妇在离婚并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些人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此后要给双方一个冷静期,使双方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冷静期,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种情况体现了我国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而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我国法律还对普通人在普通时期的离婚要求,也做了限制,因为判决离婚的主要考量因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可是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再到生儿育女,非常不容易,那些千丝万缕的联系都是通过时间和感情的积累垫定下来的,怎么可能轻易地结束,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有效吗
      有的人虽然不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但通过一些手段也让婚姻登记部门为自己办理了结婚登记,这种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而建立的婚姻,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有效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重婚是指......


·是否要给私生子抚养费 要给私生子抚养费吗?
      有很多人因为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自己成为私生子,从而在生活中遭受他人白眼,甚至有的时候连自己的亲生父母也不愿意给自己抚养费。从法律角度来讲的话,父母是否需要给私生子抚养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是否要给私生子抚养费要给。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第一,血亲原因。也就是说,父母......


·如何与精神病人离婚
      生活中,因为工作等方面带来的压力,让不少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崩溃,从而患上精神疾病。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他的配偶来讲也是不小的挑战,虽然想离婚,但却不知道应该如何与精神病人离婚。下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么与精神病人离婚?与精神病人离婚时,涉及到精神病人病情的人都、司法程序如何适......


·军人家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在我国,军婚是受到我国法律的严格保护的,正常情况下,军婚中的一方想要离婚,必须经过军人同意才行,但是,如果在军婚中,存在军人家暴的情况时,该如何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军人家暴离婚财产分割”这一问题。一、军人家暴如何离婚军人打老婆也是可以离婚的,此......


·协议离婚公证资料需要准备哪些?
      许多人在协议离婚时都会选择进行公证,以免在离婚时或者离婚后对财产的权属问题产生纠纷。那么,在具体实践中,协议离婚公证资料都需要准备哪些呢?下面我们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


·中介居间合同违约金是多少?有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介居间合同违约金是多少?有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介居间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一个用人单位准备裁员时,一般都会优先裁那些在单位工作不久的
      当一个用人单位准备裁员时,一般都会优先裁那些在单位工作不久的员工,比如:还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员工还未签合同被裁有补偿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未签合同被裁有补偿吗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便未......


·工作中因公受伤是很正常的事,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因工受伤后该怎
      工作中因公受伤是很正常的事,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因工受伤后该怎么办,工伤赔偿是主动找公司吗还是找谁赔偿,工伤赔偿细则如何,该如何处理,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阐述下受伤后工伤赔偿该怎么办,办理程序是怎样以及工伤赔偿内容。一、工伤赔偿是主动找公司吗......


·家具店入股合作协议些么写
      家具店入股合作协议些么写家具店入股合作协议甲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甲乙等各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现就入股家具店,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第一条入股宗旨入股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电话、刑警大队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刑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联系?最新电话号码大全。提供江苏省看守所电话、南京市一看、二看、三看、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看守所电话等,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拘留所简介、地址、电话:南京市拘留所地址在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是南京市公安机关、各级部门拘留行政违法人员的场所。☆南京市拘留所简介:位于浦口区的南京市拘留所是南京市...司法拘留人员、基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人员的场所,被处于行政拘......


·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北京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答:一般的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2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          民法通则中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第七......


·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的救济
      2012年3月的一天,一个当事人急匆匆地冲进我办公室。经接待得知她是某单位的会计,在外出办事的路上,随身携带的包丢失了,关键包中有三张承兑汇票,涉及金额巨大。得知情况后,我告知其抓紧时间进行公示催告,..时间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此后的一周......


·新《刑法》和未成年发生性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新《刑法》和未成年发生性关系的规定是什么一、新《刑法》和未成年发生性关系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但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的一系列问题是居民必然面对处理的,每个公民都应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及其紧要关系熟悉理解,有了一定基础的法律知识,才能够恰当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我们为各位提供了一些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一、宅基地使用权......


·十四至十六周岁的人不应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原因
      十四至十六周岁的人不应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原因第一,转化型抢劫的社会危害性不能同普通抢劫罪完全等同。对于转化型抢劫而言,虽然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行为,但此种暴力与《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所规定的普通抢劫罪中的暴力是有差异的。在一般的抢劫罪中,行为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对方醉驾骑摩托车撞在我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的轿车而受伤,我负次要责任
·到医院去处理,导致脸部皮肤破损严重。咨询一下我应该怎么维护我个人利益啊,这医院是
·我在娘家的口粮地,我想要回来,能不能san
·养老金问题,我今年35岁
·甲方没告知我把我所租房屋出售该怎么赔偿san
·一个月基本没休息一2个小最后发580块钱是否合理
·公司破产与员工家属签订的赡养协议怎么办
·陈律师您好!我是甘肃的肖雅芳,以前我在苏州上班的时候,受过伤
·我母亲三个儿母亲不上大儿子住:不让大儿子养:大儿不让怎么
·充话费送手机被套路的付款了手机给我了我感觉被骗了我可以到店里去要求退款吗?要我签了个字,内容不给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