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集体劳动关系与个别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可以分为集体劳动关系和个别劳动关系。个别劳动关系很好理解,我们常见的员工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属于个别劳动关系,而集体劳动关系则是指由员工组成的集体,如工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员工们组成团体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今天我们要了解的是集体劳动关系与个别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一、集体劳动关系与个人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专家认为劳动关系的一般定义可以界定为: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为实现生产过程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关系。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从宏观而言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
即所谓个别劳动关系、集体或团体劳动关系、社会劳动关系或产业关系。这三个层面的关系,既是一种互相联系的逐级包容关系,又是在性质和法律特征上有所区别的具有相
对独立形态的社会关系。(一)区别1.当事人不同集体劳动关系是由劳动者团体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关系;个别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发生的关系。2.内容不同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者意志通过劳动者团体表现出来,涉及的是劳动关系的整体内容;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个人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时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关系。(二)联系集体劳动关系的出现有助于克服个别劳动关系的内在不平衡。二、集体劳动关系的权利表现在集体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权利表现为团结权、谈判权、参与权和罢工权。目前,中国对于前三种权利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于罢工权没有明确的规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成为协调集体劳动关系的两个重要机制。但从整体上来看,集体合同形式化问题比较严重,集体合同文本不规范,内容缺乏可操作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存在着协商不到位,用不明显的问题。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实行了较长的时期,但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保障体系,职代会作为职工民主参与的渠道发挥的实际作用越来越有限。集体劳动关系的非规范性,除了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的原因外,其根本原因在于工会缺乏与企业方对等的谈判能力和制约力量。它以工会等形式表现。员工通过组成一个集体,推行出集体的代表人,对员工集体的利益进行维护,如果用人单位侵犯到员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就可以站出来与用人单位谈判。不过目前集体劳动关系并不十分规范,还有进步的空间。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加工承揽留置权的介绍
      加工承揽留置权的介绍一、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留置权《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是定作人的基本义务。如果由承揽人提供材料完成工作成果的,定作人应当向承揽人支付材料费。承揽人为完成工......


·企业工人退休年龄最新有关规定是什么
      企业工人退休年龄最新有关规定是什么一、企业工人退休年龄最新有关规定是什么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最新消息:女职工退休年龄......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是哪个?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是哪个?一、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和裁决工作的办事机构。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中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一般是行政复议机构,例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是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构。二、......


·使用童工而不发工资会怎么进行处罚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可以参加工作的,然而,一些偏远地区或者黑心的老板为了给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依然会非法使用童工,也真因为童工不受法律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就会苛扣工资甚至不发工资,的我们就为您讲述一下使用童工而不发工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一、雇佣童工相关法律规定(1)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


·本文主要针对农民工没合同如何讨薪这一问题以与之相关联的一系列
      本文主要针对农民工没合同如何讨薪这一问题以与之相关联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进行阐述。农民工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怎样可以讨回自己的薪水呢?农民工打工的时候,要学会保留用人单位给你发放的有关薪酬方面的资料信息。以下为网站我们为您作详细的讲解。一、农民工没签劳动合同讨薪的取证方法农民工跟着包工头出来干活,......


·2023开设赌场罪判决的量刑标准?
      一、开设赌场罪判决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开设赌场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


·2023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在道路上行驶本就需要小心,但是我们经常在道路上看见司机一边接电话一边开车,这样司机很不容易专心开车,很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对此有处罚规定。那么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开车接电话......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是什么?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是什么一、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哪些1、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包括:(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2、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


·天山区一级地段房屋拆迁补偿比例是什么样的?
      天山区一级地段房屋拆迁补偿比例是什么样的?一、轮候保障房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就是说,政府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还应优先安排被征收人享受住房保障,使其不......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已经搬迁到板桥柿子树),靠近高铁南京南站,以后迁建到雨花台区板桥柿子树(靠近刘村枢纽、新湖大道)。南京刑事律师提示: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公安警校),原姜堰市看守所已经合并到泰州看守所,俗称泰州市...看守所、泰州红旗农场看守所,包括泰州市姜堰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拘留在泰州市看守所。去泰......


·存款人死亡后,钱取不出来怎么办?
      存款人死亡后,钱取不出来怎么办?存款人死亡后,其存款将会变成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然而,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存款人死亡后,其继承人遗失存折或者不知道账户密码等情况,这个时候继承人要怎么做才能取出这笔遗产呢?     ......


·金华律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金华律师学习了中共..、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律师行业..第二次会议精神。大家认为律师作为保障扫黑除恶案件依法办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大有可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作出的重大决策,律师应当进一步提高政......


·假结婚买房的风险有哪些?
      北京出台一系列房屋政策,外籍人口将很难买到房,但有些人已经找到了“破解”之法,就是通过假结婚买房,通过房产中介“做局”,非京籍人士与原配离婚,与陌生京籍人士结婚,购房,闪电离婚,与原配复婚。但是您了解这里面的风险和后果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解......


·安庆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怎样的?
      安庆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怎样的?征地拆迁是城镇化发展必然的进程。当我们遇到征地拆迁时,自然少不了补偿安置。我们知道,补偿安置的标准不同的城市会有所不同。因此,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当地的相关规定。下......


·公司债券安全吗,有哪些风险?
      公司债券安全吗,有哪些风险?1、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其发行人和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到期是要偿还的,不是“投资”“赠与”,而是一种“借贷”关系。2、公司债券到期不但要偿还,而且还需在本金之外支付一定的“利息”,这是投资者将属于自己......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孩子被伤,伤人者不承认怎么办?
·电信欠费问题,,我是租的房子
·他们有这个权利起诉我吗?
·原告在被胁逼的情况下提出的诉讼在法律上成立吗?
·我想问一下中国有破产一说吗
·你好,我是江苏沭阳人,一直在上海浦东工作。大概是2018年7
·农村宅基地纠纷
·我妻子的户口是省外的,现在想迁过来我这边,可以不
·签了订或定房合同,现在不想买了,想把钱要回了!
·电动车将停在路边的轿车撞坏是不是电动车的 全责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