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首页>>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夫妻双方在办离婚手续的时候,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其中对房产进行分割可以说非常重要。双方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分给一方后,通常会涉及到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变更,也就是经过过户将房产归属确定好。那么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怎么说的。
一、离婚后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明确规定,产权管理部门即可按照所有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需要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局门牌号码通知,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更名手续。离婚房产过户只收取变更登记的手续费,不额外收费。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综上所述,在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中,对房产进行分配永远是双方关注的焦点。办好离婚手续后,拿到房子的一方可以持房屋赠与合同、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及离婚证等资料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完成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从而真正的拿到房子的产权。讲到这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第三条 县级以上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


·征地拆迁企业补偿部分无营业执照,怎么补偿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新的建设项目逐渐增多,土地资源又是如此紧缺,拆迁成为各地城市发展的必经之路,不可避免的会涉及许多企业拆迁。那么征地拆迁企业补偿部分无营业执照怎么补偿呢?律师为您解答。一、征地拆迁企业补偿部分无营业执照,怎么补偿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一了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一了吗?  一、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


·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有期限吗
      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有期限吗?一、征地信息公开时限。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应当自该征地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


·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应如何缴税?
      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应如何缴税?随着政府对大宗商品和物流的支持,仓储用地越来越多,大多数的企业愿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来作为仓储用地,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当事人应如何缴纳相应税率是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接下来律师将对此问题进行解答,请您耐心阅读。一、什么是仓储用地?仓储用地是指国家、省(自治区、直......


·企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怎么制定?
      企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怎么制定?一、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基本内容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指董事会开会期间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规定,这些规定是董事会规范运作、其决议尽量避免瑕疵的前提和基础。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确保董事会高效......


·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指的是为正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而依法进行的一系列筹建准备行为。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那该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刑事案件证据调查的步骤有哪些
      刑事案件证据调查的步骤有哪些根据案件情况不同,调查证据的程序或步骤也不尽相同,但基本都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明确调查任务。明确调查任务包括两层含义:1、明确本案调查的总任务,即所要查清的究竟是什么问题,如有无刑讯逼供的行为;2、明确调查......


·破产清算组由什么成立 组成人员是哪些
      破产清算组由什么成立组成人员是哪些一、破产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其地位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相关内容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讨债
    南京讨债律师为个人和企业解决各类疑难债务纠纷经验,代理诉讼、非诉讼风险代理等方法,为企业提供专业、务实、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建全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提高应收帐款管理水平、管理逾期应收帐款,从而协助企业......


·邯郸律师夏俊峰成功代理:横穿高速丧命 保险双份理赔
      2014年11月10日20时45分,史记银准备从固安县打工回家,电话预约从北京至魏县的长途公交车,公交车乘务员让其在大广高速公路等车,史记银横穿高速公路准备乘坐公交车时,被随后驶来小轿车撞到,导致史记银死亡。事故发生后,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夏俊峰律师......


·镇江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多少钱?如何取保候审?
      镇江市看守所预约须知  1、律师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委托的律师;人民法院指定的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2、会见时必须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会见涉密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还应出具侦查机关的批准文书......


·年休假天数含不含双休日,有哪些规定?
      休息休假是每个劳动者的权利。每到过年,劳动者是可以休一次年假的。那么年休假天数含不含双休日,又有多少天呢?对此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下面让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帮助您了解关于年休假天数的问题,请您继续往下阅读。一、年休假天数含不含双休日,有哪些规......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
      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项目包括了精神方面的赔偿,也就是精神损害赔偿,而实践中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需要参考相应的因素。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根据不同的情况,最后的数额是......


·合同赔偿上限是多少
      合同赔偿上限是多少关于合同违约主要是两方面的,即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义务与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如果合同当事人违反了其中任何一条的话,那么就会对另一方构成违约,此时需要作出违约金的赔偿。那么合同赔偿上限是多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赔偿,我儿子在校被同学打伤现在在医院治疗我该怎么办
·房贷下不来,首付款能追回吗?
·我骑电动自行车在路口等红灯,一车从后面撞到我,摔倒了,造成尾骨骨折,肇事车有保险
·借给朋友钱,起诉成功了,他还是没钱还怎么办?
·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
·醉驾逃逸撞死人一般判多久
·朋友在2009年欠我五千元钱正不还我,你能帮我吗
·建国前老兵因工亡后遗孀享受何待遇?
·关于车位的事,本人所在小区的物业成立的车位管理中心要卖车位,
·南安市看守所亲属上帐,怎么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