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即期信用证如何贷款,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即期信用证如何贷款,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即期信用证如何贷款?
即期信用证,是指受益人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可凭即期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收取货款的信用证。
(一)准备贷款所需材料;
(二)进行国际信用证评估,签订贷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三)交易中心权利登记;
(四)发放贷款。
注:即期信用证贷款必须先将信用证交给银行审核,必须是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的信用证才能够贷款,而且贷款人也必须在银行有良好的信誉,如果这些条件都不具备,银行就不会贷款。
二、即期信用证操作流程?
(一)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二)买方向当地银行(开证行)提交开证申请书,同时交纳押金或其它保证,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三)开证行发出信用证报文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四)通知行核对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后通知卖方信用证开立。
(五)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按照信用证要求装运货物。
(六)卖方在规定期限内,直接或通过交单行向开证行或保兑行或指定银行提交单据。指定银行指信用证可在其处兑用的银行,也就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七)开证行或保兑行或指定银行收到单据后审核单据。如单据属于相符交单,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
(八)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九)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十)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将单据交给买方,然后买方凭单据提货。
无论哪种形式的贷款,银行都会考量贷款人是否符合贷款的条件。而即期信用证贷款也不例外,其中信用问题是银行考量的重点,需要在银行可接受的范围内。贷款免不了提供所需的材料,以及签订相关合同等等,一系列流程之后,银行就会为贷款人发放贷款。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无债权债务意思是什么?
      无债权债务意思是什么?(1)什么是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


·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
      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一、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高利贷是一种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2002年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四倍。超过......


·债权债务转移转让区别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移转让区别有哪些,流程是什么?一、债权债务转移转让区别1、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债权,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由此可......


·股权转让前的债务谁来承担
      股权转让前的债务谁来承担一、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对债权人......


·代位权诉讼是否通知债务人
      代位权诉讼是否通知债务人一、债权人的债权具有强制执行力时,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不追加债务人参加诉讼债权人的债权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指该债权的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直接申请执行的债权包括三类:(1)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


·五险一金北京查询方法是怎样的
      北京的五险一金包括社保和公积金这两部分,社保是法律规定要缴纳的,但是公积金是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决定的,不同地方的五险一金的缴纳规定和比例也会有一些不同,那么五险一金北京查询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目......


·经营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经营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一、经营质押合同的内容1、甲方陈述与保证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治理权方面的争议,经营权质押合同。本合同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


·法律援助条例内容是什么?
      法律援助条例内容是什么?一、法律援助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特殊人士将享有法律援助的特殊待遇,以下便是2017年法律援助条例的内容: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加强对法规、规章的监督,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怎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
      怎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一、如何执行劳动仲裁裁决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擅长离婚案件、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离婚监护权等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案件的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谈离婚损害赔偿:下面就四种婚姻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分析如下:  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湖州南浔李广健律师——选聘好律师就用这一招
      湖州南浔李广健律师——选聘好律师就用这一招    浙江浔溪律师事务所李广健律师    当你遇到的法律烦恼非打官司不可时,可能就需要聘请一位律师来帮助,那么,怎么选择一位理想而又合适的律师可要化点心思哟,因为......


·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时间
      南京的看守所律师会见时间一般是上班时间,规定如下:1.未决犯家属不能会见,只能委托律师会见.2.已决犯可以会见,具体会见时间各看守所规定不一:一般情况下,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后方可申请会见。而且会见时对时间和......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诺成合同是什么?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诺成合同是什么?一、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这在有的国家的法律中是明......


·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28条第1款关于“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之规定,在认缴期限届满前,股东享有期限利益,故股东在认缴期限内未缴纳或未全部缴纳出资不属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在认缴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的股东无需在......


·法人身份证明范文是怎样的
      法人身份证明范文是怎样的一、法人身份证明范文是怎样的?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公司(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年×月×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是否属于首次购房??,我现在的居用房是爸爸在10年前一次性给付的
·户主土地合同两口半人种三亩半多庄稼地,一块约1亩6分汗
·我和老婆在一起六,沒有办理结婚证,有二个孩子,大的一个是女儿四岁半,小的一个是儿
·遂溪县城月镇陈家村人,借我的钱十年了,借我钱的人老是找借口,
·你好,购买的奶粉未办理溯源证书什么意思,奶粉是真是假
·您电话多少?有案件请教,必要合理时可以委托您全权代理
·在医药费问题上 如果不出示原件而用复印件法院会支持吗
·我开了一家中餐厅因为经营不善生意不好现在资金周转不过来现在想贷款1万元来经营,可以贷嘛
·开发商办五证有时间限制性吗
·我在网上骗了别人一500的QQ号我是否构成犯罪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