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当事人刑事再审申请的启动

首页>>法律知识

    最早认为案件错判、具有强烈纠错愿望的往往只是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说,被告人的申诉是推动刑事错案纠正的强大力量。所以,应当为被告人的申诉提供规范化的渠道以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错案发现之功能www.njLawyer.cn。由于申诉与刑事再审存在严重脱节,被告人很难通过申诉及时有效的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纠正错案。因此,应当把申诉纳入诉讼程序,使之诉讼化,有效保障当事人的纠错权利www.njLawyer.cn

    大陆法系国家已设立有完整的申请再审程序,成为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实现对错误生效裁判予以法律救济的重要途径。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均规定了当事人再审申请制度。从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现实实践需要出发,刑事诉讼法中应当设立当事人再审申请制度南京律师网。刑事再审申请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提出书面要求,请求检察机关抗诉或法院重新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南京律师网。刑事再审申请与刑事申诉是不同的,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诉讼行为,只要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审查再审申请就成为一种诉讼活动进入诉讼程序,司法机关受理和审查申请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不能对再审申请束之高阁、敷衍了事,这将有助于司法机关通过当事人的申诉及时发现刑事错案。当然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再审申请权,刑事诉讼法可以规定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的条件和期限,以使刑事再审申请制度化、规范化www.njLawyer.cn

    具体来说,应当包括如下内容:第一,对于因证据不足、达不到确信无疑证明标准的“有罪被认定为无罪”的事实认定错误,应当贯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将其视为应当予以纠正的刑事错案www.njLawyer.cn。原则上,被告人都受一事不再理和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保护,不得通过再审剥夺此项合法权益。第二,对于法律适用中的“此罪被认定为彼罪”、“重罪被认定为轻罪”和“轻罪被认定为重罪”的错误,也应当根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和一事不再理原则,一般不将其视为刑事错案,不应启动刑事再审程序南京律师网。但如下两种情形例外:一是存在作伪证情况的;二是法官贪赃枉法。如果确认存在上述两种情况之一,并且对原裁判有实质影响,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法院刑事再审决定书
      ×××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                 (刑事案件用)                         (××××)×刑监字第××号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院(或者×××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字第××号......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向人民法申Y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2、原一审、二审P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Y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P决书、裁定书;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


·刑事案件申请再审有无时效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再审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可随时申请,法院可随时提起再审www.njLawyer.cn。但是,这与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在立法上产生了冲突。  一方面,如果在属于有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下,超过追诉时效后,当事人又发现存在确可推翻原裁判的有效......


·刑事再审案件可否适用取保候审?
      《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第11条规定:“原审被告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宣告无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可以取保候审。”刑事再审是对已生效的判决进行重新审理,这就意味着第11条所说的“在押的原审被告人”一般情况下即正在服刑的犯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第五十条......


·传唤和拘传的区别有哪些?
      传唤和拘传的区别有哪些?你知道什么是传唤吗?而拘传具体又指什么呢?这二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性质确实千差万别的。究竟传唤和拘传的区别有哪些?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什么是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婚姻法离婚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是一个人一辈子中的大事,因为一个人的一生中有大半时间是另一半陪伴着走过的。但是结婚的对象并不一定都是适合的,如果遇到不合意的伴侣难免会想到离婚。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离婚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民法典》离婚规定:  第一......


·什么是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从而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优先购买权制度。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不仅具有资合性,同时还具有人合性,股......


·怎么证明欠债非用于共同生活
      怎么证明欠债非用于共同生活一、怎么证明欠债非用于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极特别的情况下除外。另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点说,只要是在你们......


·民事诉讼再审期间发回重审的条件
      民事诉讼再审期间发回重审的条件民事诉讼再审期间发回重审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再审可以发回重审。(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


·辞退合同期内员工违约金问题 一、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
      辞退合同期内员工违约金问题一、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


·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过高怎么办?
      在现实的生活中,离婚是经常发生的事,离婚后不仅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对子女也是有抚养义务的,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抚养的费用可以协议约定。那么当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高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要怎么处理呢?这是很多父母关心的问题。下面就由的我们就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过高怎么办进行解......


·刑诉中哪些人需要回避
      不管是在怎样的诉讼中,为保证审判结果的公正,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其中一些审判人员是需要进行回避的,尤其是在与案件当事人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情况下。那么究竟刑诉中哪些人需要回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诉中哪些人需要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舟山市普陀区看守所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看守所地址在舟山市普陀区桐岭路,靠近桐岭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区分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裁判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刘同发、刘......


·离婚车辆的分割要什么要注意的
      车辆也是属于家庭中比较重要的财产,并且在很多时候也是会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此时如果夫妻打算离婚,那就必须要对车辆作出分割处理才行。对于当事人而言,对离婚车辆的分割时有一定的注意事项,那究竟此时要注意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


·我国刑法修正案六把商业贿赂罪的主体扩大到哪些方面?
      国有企业掌握着很多优质资源,一些人为了获取不当利益,往往会贿赂企业部分领导,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其就构成了商业贿赂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商业贿赂活动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我国刑法也在不断完善。那么我国刑法修正案六把商业贿赂罪的主体扩大到......


·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一、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给付。约定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股票ST002280虚假陈述,证监委立案调查,己亏损,能否起
·我现在因为婚嫁,户口迁移湖北了,现在需要更换身份证,可以在外地办理
·我与宿迁点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58同城的会员合同,但是他
·对方拒不还款,我叔去年把挖机转让给了别人(没转让合同)
·2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在爸爸去世后3天要求分房子
·如何能查询到房子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法
·办离职手续,因我们7月26号晚上7点出去并刷自己的卡我们出去之后就把厂牌给另外一
·您好我咨询工伤赔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