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私募基金可以做有限合伙人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可以做有限合伙人吗?一、私募基金可以做有限合伙人吗?
有限合伙人,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或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的,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这些人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是什么?
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的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有效的避免双重征税,并通过合理的激励及约束措施,保证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形下,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促进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分工与协作,使各自的所长和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此外,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股权基金的具有设立门槛低,设立程序简便,内部治理结构精简灵活,决策程序高效,利益分配机制灵活等特点。
从有限合伙制度的法律层面看,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还具有以下特点:
1、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独立于各合伙人的财产。作为一个独立的非法人经营实体,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拥有独立的财产;对于合伙企业债务,首先以合伙企业自身的财产对外清偿,不足部分再按照各合伙人所处的地位的不同予以承担;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各合伙人不得要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由此,保障了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独立性和稳定性。
2、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区别的责任。在有限合伙制企业内,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的制度安排,可促使普通合伙人认真、谨慎地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有限合伙人而言,则具有风险可控的好处。
综上所述,私募基金完全可以以机构投资者的身份参与投资其它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对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在私募基金构成方式中,合伙制也是比较重要的一个。私募基金成为有限合伙人后,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讲到这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还没有文章
·
离婚起诉书如何写 有什么注意事项
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交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书不仅应包含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具体的事实和理由等,最重要的是其中的诉讼请求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如果当事人请求的事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是不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到底离......
·
借条对于起诉证据是否重要
借条对于起诉证据是否重要一、借条对于起诉证据是否重要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
·
如何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一)简要说明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
·
司法鉴定错误如何起诉?有哪些解决办法?
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人员针对专门性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虽然是言词证据,但是其证明是是很强的。但同时,因为其属于言词证据,所以不可避免地受鉴定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可能发生错误。那么,司法鉴定错误如何起诉呢?司法鉴定错误时,当事人可以做些什么呢?一......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相关内容
·
南京遗产律师
南京遗产律师解决遗产继承权、房屋遗产继承、遗产继承顺序、遗产信托等纠纷问题,提供全面的南京遗产继承权、房屋南京遗产继承、南京遗产继承顺序等纠纷问题:离婚、继承纠纷、公司法纠纷、房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财产的继承有哪些方式?......
·
南京律师在线
南京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免费的南京法律咨询,你可以向在线律师询问法律问题,南京在线律师为您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法律法律知识和法律法规,提供南京律师热线电话、南京在线律师qq、南京律师微信群等多种南京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方式,方便您在线免费咨询南京律师、在......
·
票据纠纷律师: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缺席判决就是说在.即将做出最后判决的时候被告人不在法庭,那么,对于缺席这样的判决被告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什么?吴丁亚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缺席......
·
南京海事法院积极对接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推进海事司法多维度协作建设
南京海事法院积极对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推进海事行政执法和司法多维度协作机制建设,在多层面工作协调沟通、海事领域纠纷化解、船舶扣押与监管、海事调查与案件处理、重大工作信息共享等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
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工作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哪些股票的流动性较好,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也可以进行转让。在股票转让的过程中会涉及转让款的交收,那么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来给您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一、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
·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怎么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且依据合同期限确定适用期限,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最长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一年以内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到......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爸爸白内障手术,就一儿一女,闺女去和看,要求他儿子和看病,他
·
爷爷去世多年,爷爷的房子要拆迁,我大爷霸占房子不给我们分
·
孩子在学校受到伤害,孩子在学校自己摔掉一颗刚换过的牙齿
·
我15年在河北衡水武强领证了,现在分居四年了,我住院俩次不管
·
如果是醉酒驾驶人身亡了,是不是全责?
·
各位律师好!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用
·
我们两个都是骑电瓶车,由于灯光太暗。对方又是逆向行驶,造成我们撞在一起如何赔偿?
·
劳动工伤,工伤后,工伤后,劳动仲裁结果不服。
·
交通事故,因为我爸没有驾驶证被超车的人撞伤
·
刘律师您好,别人欠我货款(5万多已打欠条)20多个月不还,能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